調查 | 致命野味,非法盜獵和買賣為何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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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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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峻的疫情再次表明,

推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已刻不容緩

調查 | 致命野味,非法盜獵和買賣為何屢禁不止?

致命的野味

記者/黃孝光

發於2020.2.10總第934期《中國新聞週刊》

2019年12月,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劉懿丹接到爆料稱,武漢華南海鮮市場販賣野味現象嚴重。當時她正在安徽舉報一家借購銷水產之名收購野生動物的商販,因而沒來得及前往武漢調查。

《中國新聞週刊》記者曾於2019年12月31日到華南海鮮市場實地採訪,當時“武漢發生不明原因肺炎”的訊息剛被證實。當天,記者看到這裡照常營業,但有些人已經戴上了口罩。

網上有人透露,“華南海鮮市場表面賣海鮮,其實貓、狗、蛇、鱉,各種野雞、土撥鼠都賣,還有梅花鹿、活猴之類的招牌。”但這裡的多位商家當時都對記者表示,“市場只有海鮮是活物”“這裡禁止屠宰,沒有活禽”。

然而,源自武漢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最終波及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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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中國疾控中心主任高福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表示,新冠病毒來源於華南海鮮市場,野生動物在其中起了關鍵作用。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組長鍾南山則在接受央視採訪時提到,從各方面的流行病學調查來看,新冠狀病毒源頭,可能是竹鼠、獾一類的野生動物。

隨著疫情的迅速擴散,中國野味市場的真實狀況也引起極大關注。多年來,像劉懿丹這樣的志願者四處奔走,與野生動物非法盜獵與售賣作鬥爭。他們認為,在這場危機面前,有關部門應儘快改進野生動物管理制度,打破非法盜獵和買賣屢禁不止的魔咒。

面對疫情持續,各項應急管理政策也相繼出臺。1月21日,中國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釋出緊急通知,加強檢驗檢疫力度,竹鼠、獾等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封控隔離,禁止轉運販賣。5天后,三部門再發公告,自1月26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有輿論認為,禁止交易只是暫時之舉,要真正解決野味氾濫問題,“根子還是出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上”。

中國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於1989年3月開始正式施行,此後又經過多次修改。但一直有輿論質疑其重利用而輕保護,難以有效打擊非法盜獵與貿易行為。中國疾控中心劉曉宇博士就曾發出警告:“野生動物源性疫病一旦發生,不僅不易控制,而且後果嚴重。《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應該嚴格禁止獵殺獵食野生動物,防範野生動物源性疫病。”

時至今日,一語成讖。多位受訪者認為,嚴峻的疫情再次表明,推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已刻不容緩。

來自“華南海鮮”的致命病毒

華南海鮮批發市場地處武漢市江漢區,是華中地區規模最大的水產批發市場,佔地面積約5萬平方米。既有資訊顯示,該市場因安置過數百名下崗職工,多次被授予“武漢市文明市場”稱號。

事實上,華南海鮮市場的環境一直被附近居民所詬病。有居民曾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舉報市場汙水橫流、垃圾滿地、腥臭難耐,以及運海鮮的大貨車任意佔道停車等問題,但始終未得到回應。

雜亂的環境為野味的地下交易提供了便利。華南海鮮市場分東區和西區,共有攤位1000餘個,其中西區部分攤位對外出售禽類、獸類食材。

早在2004年,華南海鮮市場就曾因公開出售果子狸引發爭議。網友@麻辣小龍蝦回憶,2004年上初中時,他每天都要路過該市場,“市場背面有一排門面,各種野生動物,鱷魚、野雞、孔雀、果子狸,還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大部分都是活的”。過去十幾年,華南海鮮市場遭遇過多次投訴,但野味生意未受到影響。

工商資料顯示,華南海鮮市場隸屬於武漢華南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南集團)。該集團成立於1995年9月,註冊資本6000萬,餘甜與餘其澤各持股50%。《中國經營報》曾報道稱,餘田和餘其澤系姐弟關係,二人父親名叫餘祝生;後者是華南集團的創始股東,被當地人尊稱為“大哥”。有猜測認為,華南海鮮市場得以長期售賣野味,可能與其股東背後有保護傘有關。

《中國新聞週刊》注意到,2019年9月25日武漢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華南海鮮市場售賣虎斑蛙、蛇、刺蝟的幾家商戶進行地毯式排查,逐一檢查其野生動物經營許可審批檔案、營業許可證,嚴禁其經營未獲審批的野生動物,未發現違法經營行為。

但2020年1月22日武漢市園林和林業局向媒體透露,該局從未向華南海鮮市場頒發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這意味著該市場沒有經營野生動物的資質。

“野味販子可以用海鮮市場的名頭打掩護,他們往往會有固定的地下銷售渠道。”長期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田蔣明(化名)說, 全球共有8條候鳥遷徙線路,其中3條經過中國據他了解,候鳥在中國所過之處,幾乎都有捕鳥者出沒;被捕獲的候鳥,其中就有一部分被送往華南海鮮市場售賣。

實際上,這裡的野生動物遠不止候鳥。網上流傳的一張“大眾畜牧野味”宣傳單就來自華南海鮮市場的一家攤販。宣傳單羅列了上百種野生動物,均明碼標價,單隻價格從5元到6000元不等,並宣稱“均可活殺現宰、速凍冰鮮、送貨上門”。

記者查詢發現,這家店鋪的工商登記名稱為“武漢市江漢區大眾家畜批發中心”,繫個體工商戶,成立於2004年,2019年7月5日因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20年1月1日華南海鮮市場被關閉後,流行病學家曾對市場內水產商戶進行取樣檢測,高度懷疑此次疫情與野生動物交易有關。

1月26日,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釋出訊息稱,該所從華南海鮮市場的585份環境樣本中檢測到33份樣品含有新冠病毒核酸,併成功在陽性環境標本中分離病毒,提示該病毒來源於華南海鮮市場銷售的野生動物。

國家林草局2018年釋出的資料顯示,湖北目前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的企業達500家,種類60多個,年產值3億元。

在武漢,可以輕易找到賣野味的飯店。比如,香港路上的“閒雲野鶴”,招牌菜就是美極烏梢蛇、美極大王蛇和鹽焗大王蛇等蛇宴,同時還有紅燜大雁鵝、刺蝟鷓鴣湯等菜品。

公益組織“讓候鳥飛”的志願者嶽樺曾於去年在武漢短暫停留,在天興洲沙灘、武漢大學老牌坊和靠近市中心的洞庭路,都看到了賣野味的餐館。“市中心能夠賣野味,從側面反映當地食用野味的現象比較普遍、監管很鬆懈。”嶽樺向《中國新聞週刊》強調。

野味的教訓

SARS最早的11個病例也大多有與野生動物的接觸史。順著這條線索,科學家很快在野生動物市場上的果子狸體內分離和檢測到了和SARS病毒完全一樣的病毒。

果子狸於是被視為SARS病毒的“元兇”。2004年年初,廣東釋出禁令,全面捕殺野生動物市場的果子狸,取締野生動物交易,關閉野生動物市場。

中科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石正麗認為,果子狸只是SARS的中間宿主。“對於一個新發的動物源病毒,我們必須找到它的源頭,我們在學術上稱為自然宿主。”石正麗團隊經過13年的追蹤,最終在雲南洞穴內找到了攜帶相同冠狀病毒的蝙蝠。

蝙蝠是唯一能飛行的哺乳動物,進化歷史長達5000萬年。在漫長的進化中,蝙蝠擁有了極快的新陳代謝速度和DNA修復能力,由此獲得了強大的免疫系統,能攜帶許多病毒而自身安然無恙。因此,蝙蝠成為眾多病毒的自然宿主。

近50年來,尼帕、亨德拉、埃博拉、馬爾堡、SARS、MERS……這些致命病毒的自然宿主都是蝙蝠。

新冠病毒同樣如此。1月21日,《中國科學》發文稱,“由於武漢冠狀病毒的進化鄰居和外類群都在各類蝙蝠中有發現,推測該病毒的自然宿主也可能是蝙蝠。

新冠病毒是如何從蝙蝠傳染到人身上的呢?據北京大學醫學部病原生物學系教授彭宜紅介紹,新冠病毒通常由蝙蝠等野生動物傳染給哺乳動物,再從哺乳動物傳染給人類:“攜帶病原體的動物分泌物,可經呼吸道黏膜進入人體。比如手上沾染了病原體,再去摸鼻子、揉眼睛,病毒都可以在黏膜細胞上大量增殖進入體內。”

然而,蝙蝠卻常常成為餐桌上的食物。印尼當地流行蝙蝠湯,為了去除自帶的尿騷臭,蝙蝠下鍋前需要在醋、辣椒和大蒜的特殊醬汁中浸泡。據說,蝙蝠中體型最大的馬來大狐蝠,被食用得已幾乎滅絕。

在中國,很長一段時間裡蝙蝠被用於中藥材。據稱,有明目,治療咳嗽和瘧疾的功效。此外,也屢有食用蝙蝠的報道。

野生動物是自然界病原體的儲藏庫,歷史上眾多重大疫病均來自於野生動物。中國醫學科學院實驗動物研究所所長秦川曾在《動物與新發傳染病》一文中提到,自2001年以來,世界衛生組織確認的1100多起具有全球影響的傳染病事件中超過70%是人獸共患傳染病。

文章提到,除蝙蝠外, 鼠類、鳥類、蛇類、青蛙、貝類等,都是常見的新發傳染病的宿主。

“吃野生動物,是人類從來都沒汲取的歷史教訓。”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高晞說。他提到,1988年上海人因為吃毛蚶,導致甲肝疫情,感染人數超過了30萬。而就在去年,蒙古國一對夫婦食用未煮熟的土撥鼠內臟後死亡,北京兩名遊客同樣疑因接觸了旱獺而感染肺鼠疫。

2003年SARS疫情,廣東撲殺了上萬只果子狸和獾,然而當地的野味市場只是短暫沉寂。

當年5月SARS疫情宣告結束,8月國家林業局釋出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54種陸生野生動物名單,果子狸又名列其中。

廣東省林業局隨後向媒體表示,這54種陸生野生動物已獲准在廣東養殖和商業性經營利用,廣東林業部門已開始接受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申請。

北輕南重

SARS過後,吃野味的風氣迅速復燃。據悉,2004年全國擁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1.6萬多家,年產值達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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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雲南省江城縣執法部門查獲的幾隻待售賣宰食的獼猴。圖/雲南江城宣傳部

有學者發現,2013年7月至2019年12月, 全國比較受追捧的五類野味分別為蝙蝠、果子狸、竹鼠、穿山甲和麂子,對它們熱情最高的十個省份依次是廣東、江蘇、山東、浙江、北京、河南、河北、四川、上海和福建。

排行榜首的廣東,歷來被認為是酷愛吃野味的地區。竹鼠、黃花雀、水蛇,這些其他地區少見的食材,頻頻出現在廣東人的餐桌上。《清稗類鈔》便曾寫道:“粵人嗜食蛇,謂不論何蛇,皆可佐餐。其以蛇與貓同食也,謂之曰龍虎菜。以蛇與雞同食也,謂之曰龍鳳菜。”

“他們把禾花雀吃到快滅絕了。”據志願者田蔣明瞭解,廣東人認為禾花雀是“天上人參”,有補腎壯陽的功效。禾花雀曾經多如麻雀,冬天遷徙時會取道廣西、廣東、福建、香港等地。捕鳥人在途中設陷捕捉,然後販賣到廣東。2000年至2013年,僅媒體報道的查獲捕殺禾花雀的案例就有28宗。最多時,廣州和韶關查獲的被捕殺禾花雀數量達到10萬多隻。

根據世界自然保護聯盟評估,2004年至2017年的13年間,禾花雀的瀕危等級從“近危”“易危”“瀕危”到“極危”,經歷了四次上調。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稱,“在中國,為食用而對禾花雀進行的非法誘捕是主要威脅”。

不同地方的人,對野味有不同的偏好。在廣東,除了暢銷的竹鼠、禾花雀,當地人還認為穿山甲有“催奶”的功效。去年12月,田蔣明到江西贛州調查,看到當地不少村民家在曬“野鳥幹”。據村民解釋,“野鳥煲湯有營養,適合剛出生的小孩喝”。此外,他還發現江西、福建等地,流行“老鷹泡酒可以治頭疼”的說法。

相比之下,北方的野味通常就地取材。“東北的餐桌上,熊掌、麅子、野豬比較常見。內蒙古人則喜歡抓候鳥吃,有一次我發現,當地一個候鳥家族中,28只被打得只剩下一隻。”劉懿丹說。

幾名受訪志願者都認為,全國野味版圖呈現出“北輕南重”的特徵,並形成由北向南的野生動物跨區域交易路線。

“從版圖上來講, 內蒙古、寧夏、青海,包括黑龍江,自身消費並不多,但盜獵卻很嚴重。”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委員周海翔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內蒙古、黑龍江等地盜獵的動物通常會在河南、河北一帶中轉,再集中運往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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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武漢華南海鮮市場西區,商鋪照舊營業,第二天才正式休市整治。攝影/本刊記者 彭丹妮

廣東是全國野味的主要流入地。田蔣明稱,寧夏的野雞、天津及河北一帶的候鳥、安徽的水鳥,多數是運往廣東的。護鳥志願者曾在天津、唐山等地巡查,發現大片非法捕鳥區域,當地農民用飼料餵養候鳥,催肥後再殺掉。

“浙江衢州一帶盜獵的野味,不新鮮的通常運到湘西做臘肉,新鮮的則會運到廣東去。”田蔣明說。

廣東也是野味市場的集散地。北京草原之盟環境保護促進中心“荒野保護”團隊發文指出,目前國記憶體在一條倒賣非法野生動物的利益鏈條:盜獵者將動物賣給中間收購商,中間商又賣給更大的收購商,大的收購商往往擁有林業部門頒發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將非法捕捉和收購的野生動物洗白為合法產品,再堂而皇之地運送到各個市場。

《中國新聞週刊》曾試圖聯絡一名販賣野味的商販。“三十多斤活殺,安排發浙江,連夜殺好”“明天幾十只繼續安排開殺,發湖南”……在這名野味販子的微信朋友圈裡,充斥著各類野生動物的宰殺照片。

據悉,這名商販經營的野味種類包括河麂、白額雁、野鴨、豹貓、黃麂、竹鼠、豪豬、野豬、野兔、野雞、海狸鼠、土撥鼠、梅花鹿、斑鳩、麻雀、果子狸等。此外,他還能給動物園供應斑馬、河馬、長頸鹿等野生動物。

1月20日,受疫情影響,這名商販所在的市場封市消毒,他在朋友圈評論道:“過年難道大家都吃青菜嗎?又一場對於養殖業的浩劫來到了!”據悉,該商販已於日前被公安部門抓獲。

反盜獵困境

周海翔是中國最早一批反盜獵志願者之一。他曾協助遼寧省蛇島老鐵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執法人員開展護鳥工作。他說,“平時一天大約可收繳100多張鳥網,秋季每天可收繳2000多張,最多時高達三四千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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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拆網的方法並不奏效。“上午拆完,下午他們又架上了,抓不到現行,拿他們一點辦法沒有。”周海翔後來組織攝友在山對面潛伏,透過拍照獲取證據,曾協助執法人員一次抓捕12人。

從此,長焦鏡頭成為他的取證利器。他先後拍攝了投毒、下套等盜獵行為。“雖然我們費了很大力氣,但盜獵被抓量刑是很輕的。因為他們投毒、架網、下套時,不會和獵物同時出現。”他無奈地說。

周海翔發現,最近5年,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的隊伍迅速壯大,湧現出“讓候鳥飛”“反盜獵重案組”“懿丹野保特工隊”等鐵桿志願者,不少人全職在做,靠眾籌資金去維持,比如劉懿丹。

早年劉懿丹曾耗費大量精力拆網,後來她聽從周海翔的建議,逐漸將重心轉移到暗訪取證上來。

2017年1月,在劉懿丹舉報下,天津市一農貿市場查獲近九百隻“野味”,包括595只野山雞、272只野兔、26只野鴨和1只豹貓。涉案人員事後未受到追責,警方解釋稱,問題不在數量,而在種類,所查獲的野生動物均為“三有保護動物”。

三有保護動物即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在相關法律中,屬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周海翔也遇到過類似困境。一次,他團隊的幾名志願者乘長途大巴時發現,大巴司機不斷與野味商販聯絡,運送野生動物。

“盜獵的野生動物如何進入野味市場?長途大巴是重要的輸送途徑之一。只要查司機的通訊記錄,勢必能挖出一張跨越多省的販賣網路。”周海翔隨後將野味商販的車輛資訊提供給國家林業局。但因為這些動物以草原兔為主,不在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之列,最終也未得到受理。

“舉報野味窩點,基本都能成功,但是舉報養殖場,成功率只有三成。”劉懿丹說。

今年1月,劉懿丹等人在浙江舉報了10個公開販賣野味的攤販。根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經營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註冊,取得相關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審批檔案。

這些攤販均持有《浙江省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核准證》,然而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他們出售的所有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都無合法來源、亦無檢驗檢疫證。

理論上,從業者需要取得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野生動物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檢疫許可證等證件,才能合法售賣野生動物。但事實上, 一旦透過盜獵或其他不法渠道獲得的野生動物流入擁有上述證件的人員手中,就能夠披上“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地進入市場。

“他們利用《浙江省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核准證》作為護身符,行為看似合法,實際上在大肆收購、出售非法狩獵來的野生動物,長期無人發現,無人查處打擊。”田蔣明說。

有分析認為,在保護野生動物方面,國家林草局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該局2019年釋出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促進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在“重點工作”一項提到:以非重點保護動物為主攻方向,培育一批特種養殖基地和養殖大戶,提升繁育能力,擴大種群規模,增加市場供給。

修法刻不容緩

中國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於1988年制定透過,翌年實施。此後幾經修訂,其中2004年、2009年兩次修正屬於微調,唯2013年啟動的修法動作最大、改動最多,至2016年7月才定稿。

2016年《野生動物保護法》草案的公佈,在法學界和動物保護圈引起強烈爭議。不少人認為草案繼續視野生動物為一種經濟資源,並承認了“利用”的合理性,實為“利用法”而非“保護法”。

中國野生動物攝影師奚志農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表示,中國的“保護”概念始於1956年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的建立。“但這種‘保護’是建立在‘利用’的基礎上的。受這種觀念影響,中國無論是從哪個途徑得來的野生動物都會進入市場流通環節——這是最可怕的。”他說,“ 走到今天,我們身邊這個以‘利用’為前提的思路還沒有改變,這也是中國野生動物保護的現實。

長期關注野生動物權益的公益組織“自然之友”,曾受邀參加全國人大組織的座談會。“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向《中國新聞週刊》回憶,彼時會上,與會者分為支援保護與支援利用兩派,而後者的聲音明顯佔了上風。

當時,“自然之友”針對資訊公開、公眾參與、野生動物利用等幾個方面,在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期間提交了修改意見。“但很遺憾,新《野生動物保護法》對公眾意見的吸收極為有限,在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方面幾無建樹,在爭議最多的野生動物利用問題上,也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張伯駒說。

“一方面,它對野生動物保護像是提出了更多要求;另一方面,它在開發利用尤其是商業性利用野生動物方面繼續向前邁進,而維持二者平衡的,只是‘合法’與‘非法’間那條含混而脆弱的界線。”洪範法律與經濟研究所所長梁治平曾經撰文批評,“因為這一系列內在矛盾,新《野生動物保護法》恐怕最終難逃自我挫敗的命運。”

北京大學保護生物學教授呂植則認為,人類從未放棄對野生動物的利用,但“利用”的內涵已經改變:“我們不應該停留在工業化時代對野生動物消耗性的、肉體上的利用,而應該強調生態功能、生態效益上的利用。”

在具體的利用事項上,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法》涉及的主要是三類行為:野外獵捕、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在具體的法條上,無論國家重點保護動物還是非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包括地方重點保護動物和三有保護動物),在滿足規定條件下,均可被捕獵、馴養或經營。此外,不在上述名單上的動物,則沒有任何明文限制。

據周海翔介紹,實踐中,不少無法實現人工繁殖的物種也被列入許可範圍。以鷺鳥為例,它需要在樹林築巢產卵,無法在人工養殖場繁育,因而獲得許可的養殖場,種源均來自野外。

2014年,廣州市林業部門在當地一家養殖場發現約1.5萬隻來自安徽的鷺鳥,密密麻麻被囚在鐵籠中。據周海翔瞭解,這些鷺鳥來自安徽的4家養殖場,而養殖場的鳥蛋盜獵於遼寧,“安徽人每年都會到遼寧,指揮訓練好的猴子上樹偷蛋,再運回去孵化”。

“法律鼓勵大家繁殖利用,但是很多野生動物繁殖不出來,即便可以,代價也太高。比如斑頭雁,養四五年才會下蛋,而且下蛋不多,所以斑頭雁的種源,往往也都是從野外偷來的。”劉懿丹解釋說,被售賣的野生動物,來源很難確定,以至於取得證件的商戶往往會以此為掩護,做非法野生動物貿易的生意。

“總體上來說,馴養繁殖這個行業至少門檻應該提得非常高,而‘吃’我是堅決反對的。”呂植說。她認為食用野生動物是社會陋習:“ 我們已經基本不需要透過野生動物來補充蛋白質和營養了。吃野味,很多時候是一種出於炫耀身份或迷信某種功能的消費。

呂植進一步提出“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倡議。“根據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不管你是人工馴養的還是野外捕捉的,342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不能吃。” 她說,“現在需要做的,是把禁止食用的範圍擴大到所有的野生動物。”

呂植強調,從公共衛生風險角度,“病原體並不挑剔宿主動物是否受保護,而恰恰是不在重點保護名錄上的動物,蝙蝠、果子狸、旱獺、刺蝟……成為動物與人類共患疾病的自然宿主或中間宿主。”

“經歷了上次非典和野保法的修改,我知道就目前情況來說,要實現長期禁止商業利用野生動物資源,難度依舊很大。但我相信,在疫情肆虐這個當口,輿論的贊同呼聲會比那時候要強得多。”周海翔說。

多位受訪者認為武漢疫情當前,吸取教訓、推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刻不容緩。

1月23日,由呂植髮起,19名來自全國高校與科研院所的院士、學者聯名簽字倡議,由全國人大緊急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公共健康安全的內容納入到野生動物利用的條款中。

“法律和管理措施的改變,將規範和引導人們的行為,這是底線。而真正的改變,來自人心。”呂植認為,從SARS到此次的新冠肺炎,自然在不斷提醒人類重建敬畏,不打破人與自然之間、人與野生動物及其病原體之間的平衡,否則健康風險不可估量。

值班編輯:莊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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