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的性 第二章 手淫文化的傳播(16)
作者:[美]托馬斯·拉科爾
盧梭在《愛彌兒》中對世人發出的警告越來越令人擔憂,每一次警告都使手淫這種惡習為更多人所知,令更多人恐懼。19世紀初法國的一部醫學百科叢書寫道, 「從這種行為誕生之日起」,它的破壞性就極大,而且發展速度極快。出版這部醫學百科的是法國最有影響力的一家出版社,他們還曾經出版了著名的狄德羅《百科全書》。「如果出於某種偶然」,或是因為「外在的接觸令孩子們(通常指男孩,但並非總是這樣)發現生殖器官那裡隱藏著令人興奮的力量」,那裡「匯聚著生命的所有能量」,那麼一切就無可挽回了。「他將會被愉悅的假象所欺騙,沉溺於某種惡習之中,這一惡習將迅速把他引向一條不歸路,或是帶給他比死亡更痛苦的折磨。」「最終一切將無可挽回」,醫學百科中這樣描述道,同樣的話也曾出現在《愛彌兒》中。「外在的接觸」在這裡指的是長久以來誤導人們的一種傳統做法,一直以來,護士們通常採取撥弄嬰兒小雞雞的做法讓嬰兒安靜下來。
在對手淫文化的發掘中,我想,好像從未有人對這一做法表示過擔憂。早在 17世紀初期,路易十三的醫生就曾經毫不在意地向世人介紹,路易十三小的時候總是哭鬧,每當這時,奶媽就會撥弄他的小陰莖使他安靜下來。對於這種公然的手淫行為,這位醫生並沒有進行任何譴責,儘管他對於當時宮廷里的淫亂之風頗為痛恨。在比這更早的16世紀, 義大利著名解剖學家法羅皮歐(Fallopius)曾經鼓勵當時的父母們要不斷地摩擦小孩的陰莖,令其一次又一次地勃起。據說,這樣做可以使陰莖變大,令他未來的妻子易於受孕。[62]然而,現在一切都改變了。
在18世紀的後30年里,由於提索和盧梭的影響,《手淫》所揭露的這種「道德受傷所帶來的痛苦和困擾」得到廣泛認同。手淫此時所附帶的道德影響力範圍之大,在一個世紀之前幾乎無法想像。手淫文化也在18世紀末期和19世紀的文化討論中不斷向前發展。對什麼是道德自治主體有著最深刻研究的著名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出於複雜的原因,也曾就此話題展開評論。對於康德在這個問題上採取的立場,在我們探討他的觀點之前,不妨先來了解一下康德常用的幾個術語。在康德的詞彙中,「道德自我意識」、「自尊」和「道德自我認知」同屬一類,「自我放縱」與它們不同,和「自我糟蹋」同屬一類,其含義為「暴飲暴食而導致的自我麻木行為」。手淫是一種對自我的放縱,而康德一直試圖創立的正是自我的道德基礎。手淫的罪惡並不在於它是世俗性慾貪念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在於它對新秩序形成了巨大的威脅,這種新秩序正是以道德作為立足點的。
基督教道德理論關注的焦點——婚姻內的性——在康德看來,並不存在很大問題。這一觀點似乎有些令人驚異。康德的觀點認為,性愛是一種空洞的「愛」,更確切地說,只是「對某一物體最強烈的感官享受」。所謂的性愛與道德之愛或仁愛沒有任何共同之處,相反,它只是「慾望的最高層次——激情」的一種體現。而且最重要的是,性享樂是一種無恥的、「利用他人使自己得到享受」的行為。這種對他人的利用是自我滿足的一種手段,而非最終目的。這一觀點也可以用現代的理性倫理觀來解釋。從根本上說,理性的男女雙方——他們是平等的契約行為者——對利用彼此的做法以謀求回報的做法可以互相認同。他們可以訂立婚姻契約,通過這一契約,他們不僅「互相賦予對方一定的義務」,並且可以將性享樂「與道德之愛在現實理智的有限條件下結合起來」。
換言之,激情是由公民社會所掌控的。人在社會中承擔的各種義務和責任會阻止為享樂目的而利用他人——或自己——的自私行為。對於早期性討論中占主導地位的「性慾」、「淫穢」或「貞操」等話題,康德並未發表任何議論。不以繁衍後代為目的的性交行為——出於生殖目的之外的性享樂——雖然是個棘手的問題,但並非難以處理,因為它只是在表面上看來違反了自然規律。但手淫——道德神學一直對此保持沉默——卻全然不同。康德認為,手淫是道德的錯亂,嚴重地「背離自然規律」,而且,是對道德主體的徹底毀滅。用手淫來褻瀆自己的行為是一種純粹的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