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性 第二章 手淫文化的传播(16)

来自女性百科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作者:[美]托马斯·拉科尔

  卢梭在《爱弥儿》中对世人发出的警告越来越令人担忧,每一次警告都使手淫这种恶习为更多人所知,令更多人恐惧。19世纪初法国的一部医学百科丛书写道, “从这种行为诞生之日起”,它的破坏性就极大,而且发展速度极快。出版这部医学百科的是法国最有影响力的一家出版社,他们还曾经出版了著名的狄德罗《百科全书》。“如果出于某种偶然”,或是因为“外在的接触令孩子们(通常指男孩,但并非总是这样)发现生殖器官那里隐藏着令人兴奋的力量”,那里“汇聚着生命的所有能量”,那么一切就无可挽回了。“他将会被愉悦的假象所欺骗,沉溺于某种恶习之中,这一恶习将迅速把他引向一条不归路,或是带给他比死亡更痛苦的折磨。”“最终一切将无可挽回”,医学百科中这样描述道,同样的话也曾出现在《爱弥儿》中。“外在的接触”在这里指的是长久以来误导人们的一种传统做法,一直以来,护士们通常采取拨弄婴儿小鸡鸡的做法让婴儿安静下来。

  在对手淫文化的发掘中,我想,好像从未有人对这一做法表示过担忧。早在 17世纪初期,路易十三的医生就曾经毫不在意地向世人介绍,路易十三小的时候总是哭闹,每当这时,奶妈就会拨弄他的小阴茎使他安静下来。对于这种公然的手淫行为,这位医生并没有进行任何谴责,尽管他对于当时宫廷里的淫乱之风颇为痛恨。在比这更早的16世纪, 意大利著名解剖学家法罗皮欧(Fallopius)曾经鼓励当时的父母们要不断地摩擦小孩的阴茎,令其一次又一次地勃起。据说,这样做可以使阴茎变大,令他未来的妻子易于受孕。[62]然而,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在18世纪的后30年里,由于提索和卢梭的影响,《手淫》所揭露的这种“道德受伤所带来的痛苦和困扰”得到广泛认同。手淫此时所附带的道德影响力范围之大,在一个世纪之前几乎无法想像。手淫文化也在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的文化讨论中不断向前发展。对什么是道德自治主体有着最深刻研究的著名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出于复杂的原因,也曾就此话题展开评论。对于康德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立场,在我们探讨他的观点之前,不妨先来了解一下康德常用的几个术语。在康德的词汇中,“道德自我意识”、“自尊”和“道德自我认知”同属一类,“自我放纵”与它们不同,和“自我糟蹋”同属一类,其含义为“暴饮暴食而导致的自我麻木行为”。手淫是一种对自我的放纵,而康德一直试图创立的正是自我的道德基础。手淫的罪恶并不在于它是世俗性欲贪念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在于它对新秩序形成了巨大的威胁,这种新秩序正是以道德作为立足点的。

  基督教道德理论关注的焦点——婚姻内的性——在康德看来,并不存在很大问题。这一观点似乎有些令人惊异。康德的观点认为,性爱是一种空洞的“爱”,更确切地说,只是“对某一物体最强烈的感官享受”。所谓的性爱与道德之爱或仁爱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相反,它只是“欲望的最高层次——激情”的一种体现。而且最重要的是,性享乐是一种无耻的、“利用他人使自己得到享受”的行为。这种对他人的利用是自我满足的一种手段,而非最终目的。这一观点也可以用现代的理性伦理观来解释。从根本上说,理性的男女双方——他们是平等的契约行为者——对利用彼此的做法以谋求回报的做法可以互相认同。他们可以订立婚姻契约,通过这一契约,他们不仅“互相赋予对方一定的义务”,并且可以将性享乐“与道德之爱在现实理智的有限条件下结合起来”。

  换言之,激情是由公民社会所掌控的。人在社会中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会阻止为享乐目的而利用他人——或自己——的自私行为。对于早期性讨论中占主导地位的“性欲”、“淫秽”或“贞操”等话题,康德并未发表任何议论。不以繁衍后代为目的的性交行为——出于生殖目的之外的性享乐——虽然是个棘手的问题,但并非难以处理,因为它只是在表面上看来违反了自然规律。但手淫——道德神学一直对此保持沉默——却全然不同。康德认为,手淫是道德的错乱,严重地“背离自然规律”,而且,是对道德主体的彻底毁灭。用手淫来亵渎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纯粹的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