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女性的身份慢慢消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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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一個人付出得不到回饋,長期受到所愛的人輕蔑,這會對他的人格或認同感帶來實質的威脅,或至少會威脅到他表達自我的能力。

有位年輕女性形容,在她第一次認真的性關係中,雖然看得到自己,但是也感到自己像嘻嘻貓嘻嘻貓(CheshireCat)語出「愛麗絲夢遊仙境」,是只滿面笑容的貓,它的形體會漸漸看不見,而笑容最後消失。一樣,慢慢地消失了:

「我在戀愛的時候並不真的很快樂,我覺得自己越來越不像自己,反而像是他的一部分。這段關係持續了將近一年,最後我終於鼓起勇氣跟他分手了。我們後來還是把對方當做朋友,但是我不想再被他吞沒了。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似乎就是無法阻止這種情形發生。」

另有一位女性,在結婚多年之後準備要離婚,她也有類似的感覺,並且必須抉擇:

「我丈夫在家的時候我會覺得寂寞,因為他根本不在意我。在我獨處的時候感到寂寞猶可理解,但是在和你所關心的人一起時感到寂寞,真是情何以堪。我還是會告訴他我的想法和感受,但是他硬下心對我大部分的話聽而不聞,剩下的則不予採納。如果能進行深入親密的對話,也許還可挽救我們的婚姻。

「我現在非得在放棄自我、在自我四周築起高牆,或乾脆選擇離婚。這很感傷,我並不恨他,只是我不能再為他犧牲那麼多了。如果我放棄了自己,就等於給小孩們一個很壞的榜樣。而且要是我們繼續住在一起,對他或對我都不會有好處。」

另有位當記者的年輕女性,提及她在早先的婚姻之中,甚至忘記了開車的方法:

「人類的心靈竟能因為特定的壓力而產生這麼大的改變,真是驚人。他這個人非常保守,出身於虔誠的宗教家庭,而我想要討好他。我竟然忘了如何開車,要我單獨出門連想都不敢想,雖然我在大學時曾是個完全獨立的女人。我就像是手腳都被銬住了一樣,拉住他的衣角,想要勇敢一點,想要跟著他。但是不久之後,我意識到每天都會像這個樣子,根本沒有辦法可以解決,所以我才決定要離開。我在努力,但他沒有,我總是得跟隨他,壓抑我自己,讓他來領導我。我愛他,但我不能這麼做。兩年之後,我便完全崩潰了。」

其他女性也有類似的經驗:

「我想是因為我一直接受到負面的信息、所以我到最後變得『什麼都不是』,因為這樣最安全。不只是我父母用錯得離譜的方式來教育我,我的朋友、同學、老師,可以說凡是男人無不灌輸、加強我這種想法——不要太強壯、不要太大聲、別那麼愛發表意見、不要學男孩子的樣子,意思就是叫我一點都不要思考、不要太聰明,男人不喜歡這個樣子等等。」

「我覺得我丈夫幾乎扼住了我的發展。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並不是在做真正的自己,我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都得加倍小心。」

「我的愛情關係並沒有讓我覺得愉快,反而把我搾乾了,我得非常、非常努力才能又做我自己,又能取悅他——這根本就不可能。他想要把我變成另一個人。」

「我很看重愛情關係,但是我希望我不要用這麼大的精力來想有關性關係和友誼的事情,我希望這兩者的優先次序互換。」

在我們所知的定義之中,愛不只是付出,而是付出一個人的全部:

「我對愛的定義:關心另一個人甚於關心自己——完全將自己交付給另一個人。」

由於在許多男女關係或婚姻之中,女性的付出缺乏回饋,所以許多女性必須竭力奮鬥,才不至於失去自我或是身份:

「結婚7年來,最令人無法忍受的就是我丈夫的批評、責罵、輕蔑以及阻礙我的進步。我們不像是夫妻,表面上看來我們像是一起繞著圓心轉,就像惠而浦洗衣機一樣,其實我是被壓到水下面,又竭力掙扎要吸一口空氣,要得到自由。我一直得對他無理的要求讓步,眼睜睜看著他把事情越弄越糟——這張單子可以列個沒完,事實上我們是各自過生活。」

另一位女性,形容她在婚後完全壓抑自己,所以失去了自我,還要接受心理治療重新學習如何表達自己的情感:

「我們結婚18年了,後來他變本加厲,變得更為粗暴,所以我只好離開他。我覺得自己失敗了,但又鬆了一口氣——我簡直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我非常討厭我丈夫,結婚(那時我17歲)之後,我就覺得我再也沒有表達感受的自由了,我只能順著他做事,這種情形是從我們結婚3周後,他突然一聲不講就走了之後開始的。當時我跑去找牧師談,他回來之後發現我竟然說給別人聽,就揍了我一頓,逼我去跟牧師說一切都很好。他總是佔上風,因為他根本不給我說話的機會,他把話說完之後,我們也談完了。我們不討論問題,他把他的立場講出來就算數了。

「離婚時,我幾乎崩潰,所以去接受心理治療。我一直到離婚的次年還在接受治療,心理治療幫我重新找回了自己。」

如果女性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就比較容易在心理上否定自己或過度遷就:

「我沒有離婚是因為孩子,也因為他供給我們一切需要,我真不知道要怎樣才能賺錢。我東想西想,惟一能做的工作,就是到飯店地下室洗碗。結婚這麼多年以來,他重複灌輸我這個念頭。我有次離家出走了,但是他恐嚇我說,如果我敢再離開他,他就提出我精神狂亂的證明,讓我永遠都看不到孩子。我嚇死了,他一直讓我覺得我自己瘋了。女人絕不能在財務上依賴他人,這等於是把權力通通奉送給他。」

在社會環境中,經濟因素常常使女性不敢斷絕一段壞關係。在另一方面,我們更常看到,有些在經濟上依賴他人的女性,卻不讓自己受到這種壓力的威脅。也許她們有積蓄或者是技藝,所以對於離婚無所畏懼。當然,在理論上而言,如果女性理家的技巧受到更多重視,那麼經濟上的依賴性,不應使她們感到屈居人下。然而,所有的錢都是男性賺回來的這個事實,在某個層面上,使他成為女性的僱主,也就是女性可能得去討好的對象。

當女性/妻子/母親在經濟上不獨立的情況之下,許多家庭都默認:主婦可以「要求一些東西」,但不能「只為她一個人」,而必須是為了全家人或孩子著想:

「媽媽不時屈從爸爸,有時候又對他發號施令。她叫他去做一些事,而如果他覺得沒什麼,他就會照她講的去做。我說她屈從爸爸,是因為她從不只為她自己而要求過他什麼。如果爸爸回來晚了而媽媽很累,她還是會給他一頓豐富的大餐,媽媽從不在背後抱怨他,但是看她的樣子便知道她心裡是怎麼想的。媽媽在家裡做兼職秘書,全職的管家。」

另一位女性之所以感到憂心忡忡,是因為她害怕家裡暮氣沉沉的氣氛對小孩有不好的影響——這個出發點甚至不是為她自己。

「我女兒出生之後,我開始打量我們這種家庭環境,跟我本來想為孩子安排的差了多遠。我本來希望這個可愛的孩子能出生在充滿愛意、歡笑、快樂的家庭環境,讓她增長智慧,有各式各樣的經驗。長遠來看,這些我們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