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離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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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在問到「如果你離婚了,理由是什麼?感受如何?你喜歡結婚嗎」?目前處於離婚或分居的男士給了下面的理由:

「我太太是木頭人兒。」

「水火不容,我接受現實。」

「不忠。我心情壞透了!我不覺得她需要我。」

「我太太紅杏出牆,我失戀了。」

「結婚35年,最近分居。婚姻變成對別人沉重而無法卸下的責任,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快樂。」

「我離婚是因為她不顧家。我不會再結婚,嘗試3次已經夠了。目前有位女士一星期為我煮5天飯,剩下的兩天我帶她下館子。這種情形維持了將近6年。她是個寡婦——迷人、親切、絕佳伴侶,愛好戲劇、舞蹈,我們相處得很好。在我向她傾訴時,她相當沉默,她是我最親近的女人。」

「我曾經結婚10年,我喜歡結婚。我結婚是因為我愛上了她,她結婚則是為了求保障。雖然我們在床上很恩愛,但她大約有90%的時間抗拒我,因為她說我變態,想要對她口交。現在我已經從離婚的陰霾中恢復了十之八九。結婚期間我不曾在外風流,即使她不再是性伴侶時亦然。到了最後我才越軌,不過那時我已經獨身了兩年。性是生理上的需求,她卻後來都不知道。」

「我結婚5年。頭兩年和太太的性愛非常美妙,後來我們有了女兒。我想我太太覺得現在既然她已經得到所想望的女兒,丈夫就不重要了,不必擔心要討好我。從此婚姻一直走下坡,最後她終於離去。」

「18歲時,我娶了高中的女友,她已經懷了4個月的身孕。我認為我是在做正確的事,但是經濟上的掙扎、嬰兒的尿布,以及我必須接受往後的人生都跟她綁在一起的事實,對我卻是太沉重的壓力。我開始尋找新鮮刺激的樂子,而且我找到了。當她發現時,並沒有解決問題。這是痛苦成長經驗的開端,4年之後,我和妻小分開了。」

「我離婚是因為性生活不協調。我知道我應該提及我們在知識和人格方面的水乳交融,但是對我而言,缺乏令人滿意的性關係,就不可能幸福快樂,而且我不想搞外遇。我很不好意思承認,我將性生活的和諧擺在第一,這就是我的感覺。」

「結婚10年,婚外情讓我的婚姻告吹。我一直很愛她,如果她給我補救過失的機會,我會在她面前脫褲子。單身讓我獲得許多私人享受,例如一個夏季的陽光和歡樂時刻。因為我的孩子在經濟上已有保障,我毋須在這方面多做努力。我只想和同一個女人再婚。她擁有我的錢、我的孩子和我的夢想,我無法再創造另一種生活方式,我不想再建立另一個家庭,如果我們不能復婚,我會相當滿意地維持單身以及父親的身份(不一定沒有性生活),直到我的孩子可以自己做決定的時候,我會繼續保持這種家庭關係。」

「我對前妻(結婚6年)最深的敵意在於發覺她之所以跟我做愛,是因為她認為這是一名漂亮、成功、有機能的女士『該做』的事。我花了幾年才想通,一位能做愛的女士不需要使用凡士林來減輕做愛時的痛楚,她的身體結構也不該難以或無法承受一個男人壓在她兩腿之間的重量。我懷疑她嫁給我,是因為我看起來『前途似錦』——一名積極向上的年輕男子,有一天終會是個人物。但是我選擇投入空軍生涯,然後決定延長軍旅以便繼續發展,她非常失望、怨恨。我沒有符合她對我的期望。」

「我結婚7年半,極度熱愛家庭,但是我太太認為跟一名比較飄忽、非常浪漫、同時變幻莫測的男士在一起比較有趣,所以她跟別人跑了。我結婚最初是因為來自雙方家庭的壓力。至於性,我們常常做愛,我覺得棒極了(她曾多次表示也有同樣的感覺)。我比較喜歡一夫一妻,但仍未找到一個想要與我維繫這種關係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