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性交道德與法律觀
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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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幾乎所有社會和所有道德戒律,對婚外性交合的禁阻,都比對婚前的更嚴厲。猶太教、伊斯蘭教和更式其它古代法典都認為,婚前貞操固然寶貴,但婚後的貞潔更為重要。一般來說,由這些古老法典中派生出來的基督教戒律,以及現行英美法律也是如此。
在英美法的條文中,婚外性交合被稱為「通姦」。對它的禁錮,主要來源於猶太法典和羅馬法,又被基本源於猶太教的天主教的教會法所極大地強化。
美國法律傾向於禁止一切婚外性關係,但也承認人類本性的現實,因此在大多數州里,對通姦的懲罰並不重,而且也不常執行。有5個州,最高懲罰是罰款;有3個州根本不訴諸刑律;但民事訴訟及處罰在許多州適用於通姦而且都可以成為離婚的條件。通姦也常被現為誘惑、遺棄或危害雙方的子女,許多人常因此而被判罪,而且男女都有。有些州里,如果妻子與人通姦,她分享丈夫財產的權利將被剝奪。通姦的定義最寬泛,懲罰最嚴厲的,是美國東北部的10個州。在那裡,哪怕只通姦一次,也可以被判入獄。全美國這樣的州有17個。
在實際生活中,婚外性交合很少被起訴,因為很少有第三者知道這種事。即使知道了,也很少有人起訴到法庭去。大多數訴諸法庭的此類案件,都是由於出現了婚外性交合本身之外的其它社會因素,例如妻子告狀、引起家庭不和甚至解體、夫妻反目、打架,乃至謀殺。但所有這一切都是婚外性交合被發現的產物。領居或親屬常常會揭發和起訴此類事,以便發洩他們由其它事上積攢起來的對當事人的嫉恨。在這樣的案件中,法律常常會有利於這些心懷惡意的揭發者。地方行政官、檢察官或其他執法人員也常常起訴通姦。他們可能早就知道此事的存在,但只有想發洩個人的或政治的嫉恨時,他們才會不失時機地揭發和起訴。波士頓是美國唯一一個積極運用通姦罪名的大城市,但似乎主要是為了嚴懲零散妓女。
在包容著美國1/3人口的約14個州里,法律規定:通姦罪僅適用於長期規律地性交合或公開姘居的非配偶的兩人.這些州的高等法院一貫指出,唯一的或偶然的性交合不適用於這條罪名.不過,在具體審案過程中,可沒有什麼有經驗的律師願為被告辯護,而下級法庭和那些執法官員一般都無視上述法律的確切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