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性交生物基礎與歷史背景
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
大家都知道,許多男人如果不能與妻子建立起美滿的性關係,就會至少偶然地與非配偶的女子發生性接觸。雖然人們也一般地承認,某些女子也會希望或實際投入婚外性交合,但公眾輿論較少注意女性在這方面的一般行為與傾向。
大多數男人馬上就能理解,為什麼大多數男性都希望有婚外性交合。雖然有些男人出於道德的或社會的顧慮,自己不投入婚外性交合,但即使如此律己的人一般也能理解,性的變換、新的情景和新的夥伴,可以提供許多滿足,而與單一的性夥伴性交合一些年之後,是無法獲得這種滿足的。對大多數男子來說,渴望在性活動中換換對像似乎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就像他們總是希望看新書、聽新音樂、投入另一種職業,或者結交新的社交朋友一樣。但是許多女人卻無法理解,為什麼每一個男人都是高高興興地結了婚,然後卻又都想與除了自己的妻子之外的任何女人性交。在大多數男人看來,女人提這樣的怪問題,就是兩大性別存在著根本差別的最好證據。
我們在《男性性行為》,一書中已經指出,在全世界一切時代的一切民族中,在婚的男女都有非婚性活動。這證明人類普遍渴望此類活動,證明現存社會組織試圖根除其來源的一切努力都歸於失敗。我們以下所記錄的關於美國女性婚外性交合的情況,以及我們對其原因的檢驗,也許有助於人們理解這一問題的實質及其巨大意義。我們對人類的這種行為進行了生物學追溯,研究了其它哺乳動物的情況。這也許可以表明個人願望與社會對個人行為的控制之所以總是相互衝突的原因。
只有在婚地制度下,才會出現婚外性交合現象。人類的動物祖先可不是這樣。在哺乳動物的性關係中,雄性和雌性都問樣準備著與既存性關係之外的個體性交合。但是雌性被壟斷著自己的雄性所鉗制,而雄性又被其它雄性的性壟斷範圍所局限。有時,雄性也被自己的性能力衰退所局限.僅既有性夥伴就已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哺孔動物雌性有時也反對其它雌性與自己的雄性夥伴性交合,但並不是普遍規律。這樣做的是雄性。儘管文化傳統可以形成人類男性的某些行為。但他的性嫉妒與哺乳動物雄性的如此相似,人們可能不得不斷言,他的態度至少部分地來源於動物的遺傳。
在大多數哺乳動物中,當個體進入一種新的情景或遇到一個新的性夥伴時,就會變得更加生機勃勃。猴子如果長期在—起,就會變得很少相互引發性喚起;性交合前的愛撫會拖得很久,才能積累起足夠的刺激以進入性交合,而且日後的性交合也變得很少有生氣。但是一旦來於一個新夥伴;雄性和雌性—樣,都會變得容易引發性喚起,更朝氣蓬勃地與新夥伴性交合,性交合前的愛撫時間也縮短到最低限度。心理疲勞肯定是人類夫妻無法保持單偶性關係的主要原因。
但哺乳動物中的非夥伴性交台,在其整個性生活中只佔有限的比例。它們的性經歷大體上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中,年輕的雄性奮力為自己爭得一個雌性夥伴,並拚命地保衛自己的既得利益。第二階段中,更成熟的雄性在身心兩方面更具有控制欲,它可能奪取並統治好幾個其它雄性的雌夥伴,並捍衛自己的統治,第三階段中,年老體衰的雄性又喪失了自己的雌夥伴。它現在只能圍著其它雄性的家庭單位繞圈子,或者孤獨地了此殘生。
這種情況與人類何其相似。人類的難題並非全都是文化發展或特殊社會哲學的產物。更換性夥伴的興趣,有著古老的哺乳動物的根源,而且在男性和女性中部同樣存在。人類男性總是維持他對女夥伴的財產式佔有權,總是反對他的妻子發生婚外性交合,而妻子卻較少反對丈夫的這種行為,這些都是哺乳動物的遺傳。人類男女不得不接受這種遺傳,如果他們想控制自己的性行為模式,他們就不不超越它。
人類歷史上,各種文化中,一直都存在著對人的這種動物渴望的某種認可,一直存在著順應這種需求的各種辦法。一切文化當然都認為必須保持家庭的鞏固,以使它成為社會組織的堅實基本單位。但是任何文化都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難題:是乾脆徹底禁絕一切非婚性活動,還是接受並調節這種活動,把它對家庭制度的危害縮小到最低限度?
世界上沒有一個社會,真的用完全的性自由來取代正式的婚姻。但有一些文化卻允許男女兩大性別具有相當大的非婚性活動的自由。主要是在那些並不把性活動與社會目標、與愛情、或與其它什麼主觀價值聯繫在一起的社會裡,才有這種現象。有一位人類學家記錄了這樣的社會的一段箴言:
「性活動實際上與情感不相干,它是一種快樂和娛樂的經歷,而且就像食物和水一樣必不可少,它正如食物和水一樣,誰給你的無所謂,只要你得到它就行,儘管你自然而然地感謝給予你的那人。」
另一個社會的箴言是:
「在不論什麼人中間,性交都被從本質上當作一種快樂,……除此之外,它再也不具有其它任何含義。」
大多數社會都承認,有必要至少把某些婚外性交合當作男性的一個發洩通道。他可以由此釋放一些社會為鞏固婚姻而施加於他的壓力。大多數社會也承認,如果要維持婚姻和家庭,如果社會組織要有效地運行,也必須對婚外性活動加以某些限制。
結果,大多數社會都允許或默認男人的婚外性交合,條件是他必須謹慎從事,必須不走極端,不破壞他的家庭,不得六親不認,不鬧成醜聞,不與非婚女伴的丈夫或其他親屬交惡。即使嚴禁一切非婚性活動的社會,對偶然的失足也明顯地寬容。沒有幾個人類社會認真地鎮壓或嚴厲地懲罰男人的婚外性交合。
相反,極少有社會允許或默認女性的同樣活動。世界各種文化中,只有10%允許,還有40%只允許女性偶然為之或與特殊對像為之。例如,某些儀式或典禮上是允許的,甚至婚禮儀式中也允許;但這意味著丈夫把妻子作為禮物獻給客人,而不是妻子自己要求婚外性活動。
在已知的人類社會中,有一半嚴禁女性的婚外性交合。在不少社會中,殺死與人通姦的妻子,不僅是丈夫的特權,而且是他必盡的義務。如果他無法這樣乾,就會被認為喪失了男子氣概,被眾人恥笑。如果他殺死了妻子,他不會受到任何譴責與懲罰。我們的歐美歷史上,這種態度一直占統治地位,只是丈夫傷害妻子或姦夫的特權,在美國絕大多數地區已經被廢除了。
不過,即使是這些最嚴酷地懲罰女性婚外性交合的文化,實際上也完全明白,這樣的事照樣在發生,許多情況下還相當普遍。反對自己妻子有婚外性活動的男人,卻尋求著與別的男人的妻子性交合。如果不知道其動物基礎,我們真無法解釋這種離奇的行為。
禁止女性婚外性交合的理由,可以在法律條文中找到。例如,說它是破壞社會常規,是損害丈夫充分地與妻子性交合的權利,是掠奪丈夫及其家庭的財物,會促使妻子否認自己在家庭裡的責任與義務,會造成婚外懷孕等等。人們普遍相信,婚外性交合不可避免地會導致夫妻不和或離婚,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社會後果。許多文化認為,任何發生在非夫妻間的性交合,本身就是一種道德錯誤,就是破壞社會秩序,就是反上帝和反社會的罪惡;在這樣的文化中,對女性婚外性交合的禁止與懲罰總是格外地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