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在社會中的處境
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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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影響了其他社會成員或其財產或全體人的安全,社會當然要予以適當的關注。因此,實際上全世界的每一個社會都試圖控制那些運用暴力或強迫的性行為、那些造成非自願懷孕的性行為,以及那些破壞婚姻,從而危及社會組織的存在的性行為。但是在我們的猶太教一基督教文化中,宗教戒律、公眾輿論和法律卻連其他類型的性活動也加以懲罰,不是因為這些活動危害了其他人或其財產或社會安全,而是僅僅因為這些活動違反了特殊文化中的習俗,或僅僅因為它們被別人本能地認為是罪惡的或錯誤的。
社會和法律對背離習俗的行為的懲罰,比對那些真正危害了他人或社會組織的行為的懲罰還要嚴酷得多。在我們美國文化中,經常因為背離習俗、道德和公眾的看法而遭懲罰的性行為中,被罰最重的一是口與生殖器接觸,一是同性性行為。世界上除了英格蘭以外,沒有一個文化,甚至沒有一個歐洲文化,像我們美國這樣嚴酷對待男子同性性行為。但有趣的是,公眾極少關注女子同性性行為,不但美國如此,歐洲如此,全世界的文化也都如此。
為了查明人們對同性性行為的態度,我們詢問每一個被調查者:你是否願意接受這種行為?你對男人或女人做這種行為是贊成還是反對?結果不出所料,一個人的態度受他(她)是否有過同性性行為這一事實的影響。下面具體分析一下。
自己能接受的142位有過最多次數同性性行為的女子,回答情況如下: 後悔程度比例(%) 一點都不後悔 有一點點 多少有一些 是的,後悔71
- 6
- 3
- 20
在沒有過同性性行為的女子中,只有1%的人說自己想經歷一下;只有4%多一點的人說如果有機會可以接受。
但在已有過——些同性性行為的女子中,18%希望再有更多些,20%說不清希望什麼1.62%不想再繼續下去了。在希望繼續下去的女子中,約18%是基於明確的、自願的選擇,因為她們據自己的經驗認定:同性性行為比任何其它性行為更能滿足自己。其他女子則只是沿著阻礙最小的路走下去,或者只是簡單地援受那個多少有些強加於她的模式。
從社會最低層到最上層,每種群體中部有些女子百過並希望繼續有同性性行為,包括售貨員、工廠女工、護上、秘書,社會工作者,以及妓女。年齡較大的女子個,有許多久在其同性性關係協調中非常成功,非常快樂,又在社會上創造了很好的經濟狀況和社交圈子;許多人還在社會組織中獲得了相當高的地位。其中有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子,在有婚姻和丈夫協助的日子裡,已經獲得了較高的社會地位,但在以後的歲月中,卻發現同性性行為比異性的更適合並有利於自己,她們之中有女職員,甚至有女經理和女老闆、中學和大學女教師、女學者和女研究人員、女醫生、女精神病學家、女心理學家、女軍人、女作家、女藝術家、女演員、女音樂家,幾乎遍佈社會組織的每一個分支。對許多這樣的女子來說,如果她們不放棄自己的事業追求,異性性關係或婚姻就一直是一種麻煩。對一些年齡較大的女子來說,如果她們無法與丈夫或男伴協調性生活,那麼除了女子同性性行為之外,她們根本無法投入其它任何一種人際性接觸;而女子同性性關係又常常包含著豐富的愛戀和強烈的激情。
但也有一些有過同性性經歷的女子,因此陷入極大苦惱之中。當一個人投入社會、法律和宗教所反對的活動後,常常會產生犯罪感,這樣的人一般都真心實意地想不再繼續這種活動,但是也有一些女子之所以不滿意自己的同性性關係,僅僅是由於她們與某些特定的性夥伴發生了衝突,或是她們固為這種同性活動,在社會上遇到了麻煩。
同性性行為比較多的女子中,約27%因此遇到了麻煩。其中有一些是由於她們發現,她們不可能與自己最感興趣的女伴繼續保持肉體的或交往的關係,同時又拒絕與其他女伴建立新的關係,但其中也有整整一半的人,是由於她們的配偶,男伴或其他家庭成員發現她們的同性性行為經歷後,拒絕接受之而引起麻煩。
不過,無論有過還是沒有過同性性行為,都有一些女子一口否認她幻想投入或繼續這一行為,這是因為,這種抵賴正是社會骯期望的事情。實際上,如果機會來了,環境又保險,抵賴的女子中也一樣會有一些人實際地接受的。人們很難知道,面臨、個性接觸的機會時,一個人究竟會做什麼,那人自己也難以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