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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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性行為劃分為自我刺激、異性性行為和同性性行為,基於發起這一行為的最初刺激是什麼,來自什麼樣的人。我們這一章所討論的女性同性行為是指,女子對其他女子所產生的性反應,以及女子對其他女子所進行的明顯接觸。

同性性行為這一術語,源於歪希臘文中的「同類」(ho-mo)一詞,而不是源於代表「人」的拉丁文homo。同性性行為對應於異性性行為。

臨床醫生和大眾常常把同性性行為一詞專門用來指男子同性性行為;指女子同性性行為時,常用「累斯博式行為」(lesbian)或「薩福式行為」(sapphic)。這兩個詞都源於古希臘女詩人薩福,她住在累斯博斯島上,據說是一位有女子同性性行為者。這兩個詞很不好,因為它們似乎是說,男子的和女子的同性性行為存在著基本的差異。

同性戀生理基礎與歷史狀況

任何動物的行為都取決於它所遇到的刺激的性質、它的生理構造與能力,以及它先前所獲得的經驗。只要它以往的經驗沒有制約它,無論刺激來自它對自己的刺激、同性別個體對它的刺激,還是異性別個體對它的刺激,它都會做出與刺激相同的反應。

把性行為劃分為自我的、同性的和異性的,絕不意味著三種刺激會產生三種不同反應,更不是說只有不同類型的人才會對其中某一種刺激做出反應。三種行為所引發的性反應和性高潮,在解剖構造上和生理上沒有任何區別。這三個術語只是指明刺激的來源,不可以用來指稱做出任何一種行為與反應的個人。本章中也是如此,至多指稱所發生的性「關係」,不是社會或人際關係,而是所進行的性行為的存在狀態。我們不用這些術語來指稱當書的個人。【1】

動物對任何一種足夠的刺激都會做出相應的反應,這種生理能力又遺傳給人類,這就是人類中,存在同性性行為的根本原因。這表明,只要有機會.只要以往的經驗不加反對,任何一個個人都會對其他同性別個人所發出的刺激,做出相應的反應,而且與對異性刺激所做出的反應沒有什麼兩樣。我們必須指出:不存在什麼能促使個人投入同性性行為的特殊激素,也不存在什麼特殊的遺傳因子。有些學者說,同性性行為來源於當事人幼年時過分依賴同性別的父親或母親;或者說源於性發育停滯的嬰幼兒階段的某一水平上;或者說源於神經病態或精神病態;或者說源於道德敗壞;還有許多其它哲學上的解釋。上述說法全部沒有足夠的科學資料來加以支持和論證。

我們的調查證明,導致同性性行為的因素是:

1每一個個體都具有的對任何一種足夠刺激做出反應的生理能力。
2導致一個個體投入其第一次同性性行為的偶發事件。
3這一經歷對日後行為的制約作用與前提作用。
4當個體決定是接受還是反對同性性行為時,其他人的看法和社會的戒律所發揮的間接的,但十分強大的制約作用。

所謂即使前人類動物也是只有異性才相經吸引的說法,來源於人造的哲學,而不是出於對動物行為的客觀考察。另一些生物學家和心理學家,接受了所謂性的唯一動能就是生殖的道德原則,因此簡單地否認在動物中也存在著不為生殖而從事的性活動。他們人為地規定:異性性反慶是動物天性的一部分,是一種「本能的」需求,而任何一種其它形式的性活動,都是「正常本能」的各種「變態」形式。實際上,在大多數動物中,異性性行為確實比同性性行為多,但 絕不能說這是因為前者「正常」,而後者「反常」。

人類所研究過的任何一種動物中,都存在著同性性接觸,儘管不如異性的多,卻也占相當大的比例。異性性行為之所以更多,是因為:

(1)雄性更富於攻擊性,雌性更富於臣服性,主要是這種區別決定了雙方只能在異性性關係中扮演不同角色。

(2)同性別的兩個個體的攻擊性相差無幾,因此並不是所有個體都願意臣服於另一個同性別的個體。

(3)插入雌性陰道,比插入雄性肛門要容易得多。

(4)兩個雌性性接觸時,無法插入,結果也就沒有異性插入的那種滿足。

(5)某些動物的兩種性別,具有不同的嗅覺、不同的解剖構造和不同的肉體特徵。

(6)經常的、成功的異性接觸,造成對日後行為的心理制約。

動物的同性性接觸,在雌性和雄性中都有發生。雌性的同性性接觸,在人們研究過的16種動物中都普遍存在。在某些動物中,它的發生率與雄性的同性性接觸一樣多。例如,任何一個養過牛的農民都知道,母牛的相互性接觸比公牛之間的更常見,當然這與公牛很少集中餵養有關。

人們一般都相信,雌性動物只有在發情期或排卵期內才產生性反應。其實並非絕對如此。發情期的主要作用,是使一個雌性接受另一個個體的性接觸,卻不管另一方是什麼性別或是否處於發情期。一頭母牛騎在另一頭母牛的身上,下面的母牛當然處於發情期中,而上面那頭母牛在大多數情況下卻並未發情。

動物從事哪種性接觸,顯然取決於當時的環境,以及可能的性夥伴是異性還是同性。它們較少取決於以往的經歷,唯有人類動物才是如此。

動物的這種情況證明了我們的論斷是正確的:任何一個沒有被以往經歷強力制約的動物,都能對任何適當的刺激做出反應,人類動物亦是如此,例如那些在性遊戲中尚未被嚴厲束縛的孩子們。人們之所以唯有同性或異性性行為,以及對兩種性行為之一的絕對偏愛,都來自當事者不得不只從事其中一種。有些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只會折射他們生長於其中的某種文化的道德準則。他們花費大量時間去解釋同性性行為起源,結果卻謬誤百出,其實,知道性反應的生物基礎,知道人類行為的動物來源,就不難解釋人類的同性性行為。更難解釋的倒是:當事雙方以及每一個人,為什麼並不從事所有形式的性行為,卻一定要有所偏愛。

人類歷史上的大多數文化,都較少接受同性性行為,而更多地接受異性性行為。有些文化並不特別反對男同性性行為;有些文化期望並公開鼓勵未婚甚至某種已婚男青年從事它;但沒有一個文化接受它比接受異性的更多。

更為原始的人類群體中,男同性性行為也足夠普遍,但是我們只發現6個原始群體記錄了女子的同性性活動;而且大多指明這種活動極為罕見。只有美國西南部的摩亥夫(M。haVe)印地安人群體,記錄了女性中的絕對同性性行為,以及社會對此的公開讚許。還有10一12個原始群體記錄子女性易裝行為,但這與同性性行為是根本不同的。我們調查發現,只有一小部分易裝者有過同性性行為,

這些對原始群體的記錄,都是由歐美人類學家們訴諸筆端的;因此有可能是學者們的文化偏見,使他們較多發現原始群體中的男子同性性行為,卻較少注意女於的。當然,也可能是女子同性性行為果真有限,那麼這可能是由於那些社會並不反對,女性也就普遍地在婚前接受了異性性交系;也可能是由於即使在大多數原始群體中,婚姻對社會也是極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