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不瘦,但也不胖,主要“歸功於”我的挑食。我的挑食,已經挑到了一定的境界。自打有記憶起,我就不吃任何肉食、雞蛋,包括魚。不吃葷的人也不少,但他們都吃青菜,我連青菜都吃得極少,認為西紅柿、黃瓜、小白菜什麼的都有股怪味。我最愛吃的飯就是大米飯,最愛吃的菜是炒土豆絲,炒土豆絲不能打馬虎眼,加什麼胡蘿蔔絲、青椒絲的,一根一根都挑出來。
我第一次改變飲食習慣,是從上大學開始的。
剛入學,女生就天然地找到了自己的小社交圈,我們一共三個人。中午去食堂打飯,我們決定分工排隊,把飯盒和飯票歸攏再適當地分開,我負責打米飯,2號女生負責打一個素菜,3號女生負責一個葷菜。等我們滿身大汗地擠出來湊到一張桌子上開始吃飯時,她倆驚呆了:我把素菜裡的菜湯,倒進自己的米飯盒,拿起勺子開吃,她倆分享了三人份的一葷一素。偶爾食堂吃膩了,我們仨結夥去學校外面吃,那個年頭流行上海大排面,我只吃素面,看著她倆過癮地大嚼“大排肉”,還問我“饞不饞?”,我說“不饞”,其實我想說“真噁心”。
女生們課餘時間能不能吃到一起,決定了我們能不能玩到一起,吃是很重要的活動內容,這是我後來領悟到的。她倆開始一點點地鍛鍊我,嗯,也可以說是“攢氣”我。我們一起吃“燜子+可樂”的時候,她倆跟旁邊的燒烤爐子要幾個羊肉串,分我一個,我不吃,她倆就讓人拷個雞肉的,“你嚐嚐,這個肯定沒有怪味,你肯定不噁心”,一來二去,雞肉可以吃了,那就繼續“攢氣”牛肉乾,哈哈,不久,牛肉也吃了,海鮮也過關了。
我開始迅速胖起來,是從生娃之後。結婚時,我的體重已經106斤了,生娃後,我的體重基本和結婚時差不多。可是,那個時候,我荒唐地認為“金錢”是人生當中頂重要的必需,於是生娃後42天我就上班了,而且是超繁忙的腦力和體力相結合的工作。每天回家都很疲乏,爸爸幫我帶孩子,媽媽已經退休了,有時間了,變著花樣給我做各種好吃的,我也不像小時候那麼挑食了。寶寶1歲那年,我特別能吃,胃撐大了以後,跟餓了多少年似的,路過浙江嘉興,高速公路必須停下來去吃嘉興粽子,路過河北,要找河間驢肉火燒。晚上經常和同事、朋友聚會,燒烤沒夠。半夜看看電視,餓了,煮個辛拉麵,或者米飯配老乾媽。非得把肚子塞飽了,才覺得舒服了上床睡覺。
就這樣折騰,不到兩年,我從106斤,華麗地升到了14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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