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太多還是太少
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着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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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女性愛得太多,還是男性愛得太少
女性相信她們應該付出並照顧他人,這是非常矛盾的。近年來女性受到不少批評,首先發難的是女性運動中的某些人士,接着有些勵志書籍(Advice Book)批評女性愛得太多——付出太多、過於迷戀羅曼史。他們的理論是,女性過於依賴愛情,視之為惟一充實生命的來源,因為女性從小到大,就被人教導要在心理上依賴別人,甚至到了心理不健全的地步,所以女性才會緊纏着別人。只要女性能改掉這些行為,不再愛得太多,更像男人一點,就會覺得更快樂,也不會在愛情上碰到這麼多問題。
對此,女性有很多話要說,而且事實上,這也是女性爭取自己地位的重要歷史性辯論。特別是,各地方的女性都加入了重新定義自己的愛情的行列。她們面對着這個時代最重要的問題之一:要如何去愛,如何恢復生命的感受和情感,自己才不會吃虧,對方也不會因為自己的善良和付出而佔便宜。
常有許多人嘲笑女性對於愛情的興趣過高,在本研究中,大多數女性都對此感到憤怒。她們反過來問,除了要求女性少愛一點之外,為什麼男性不能多愛她們一點,多參與她們的世界,並給予情感上的支持?為什麼總是要女性去改變?我們所談的,到底是怎麼樣的愛情?
那麼,到底是女性的價值觀該改,還是男性的價值觀該改呢?
傳統的情感契約中,對於可容許的行為有許多假設。最常被人提到的,就是女性應該扮演深愛對方、照顧對方、毫無所求的角色。這種意識形態,賦予男性的角色較少被人提到。男性要支配世界改變的趨勢,做性關係中的主角,並有積極的作為,這些假設已成為我們文化的一部分存於語文、心理學理論和哲學之中。其基礎信念,便是被我們稱為男性意識形態的東西。
如果女性想對男性付出愛情,但對方卻不能以女性對愛情的定義與之呼應,那麼女性渴求平等、不互相競爭、彼此照顧的性關係,不是太癡心妄想了嗎?這類忠告每每這樣表示,認為女性若要從不適的心情中解脫出來,就不能再愛得這麼多了。
是女性不應該再愛得這麼多(如果你擋不住她們,就加入她們吧),還是女性希望男性開始改變,變得比以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