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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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疾病概述 皮膚癌是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其中以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是為常見,約占皮膚癌的90%,以下主要對此兩種疾病進行論述。

皮膚癌主要發生在老年人,其中基底細胞癌多見於40歲以上,鱗狀細胞癌多見於50歲以上者。一般以50~60歲本病的發病高峰,40歲以下少見,20歲以下罕見。本病男性多於女性,男女比例約為2:1。約80%發生於身體的暴露部位,如頭、面、頸、手背等部位,少數發生於非暴露部位。如基底細胞癌好發於顏面及頸部,而且多在口以上,如眼眶、鼻、頰、前額、耳周圍等部位,亦常見於手背、前臂及背的上部;鱗狀細胞癌半數以上發於頭頸部,此個四肢、軀幹皆見,頭部好發於頰部、頭皮、眼瞼、顳、額等,四肢好發於手背及足。一般認為手掌及腳底不發生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


皮膚癌分型

一、病因病機

(一)病因

本病的病因尚未完全明瞭,其發生可能與過度的日光曝曬、放射線、砷劑、焦油衍化物等長期刺激有關。燒傷瘢痕、粘膜白斑、慢性潰瘍、經久不愈的瘺管、盤狀紅斑狼瘡、射線皮炎等皮膚損害亦可繼發本病。但很多病人沒有明顯的病因。

(二)病機

古人雲:"正氣虛則為岩"。易引起正氣虛衰的原因,不外情志內傷,沖任不調,飲食不節,體內陰陽失衡,臟腑經絡功能障礙,發生氣滯血瘀,痰凝濕聚,積塊結聚而發生腫瘤。《外科證治全書,石疽》指出,若局部皮膚"現小塊高低如石岩者,主三百日後必發大痛,不潰而死"。它描述的腫物形態及預後與皮膚惡性腫瘤非常相似。

中醫認為皮膚為人之藩籬,易受外邪侵襲,其為病不僅與外感六淫有關,亦與臟腑功能失調相連。肺主氣,外合皮毛,肺氣失調,則皮毛不潤;肝藏血,疏調血道,肝陰血不足,則皮膚血燥不榮;脾與外邪相夾為患。可見皮膚癌與肺、肝、脾之關係最為密切。外感六淫,風毒燥熱之邪,久羈留戀,內耗陰血,奪精灼液,或濕毒久留,皆可變生惡瘡,發為本病。

二、分型

皮膚癌包括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色素瘤、惡性淋巴瘤、特發性出血性肉瘤(Kaposi肉瘤)、汗腺癌、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血管肉瘤等。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都具有惡性程度低,發展緩慢,容易發現及方便活檢的特點,容易作到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故預後良好。茲就其臨床症狀體征分述如下。

1.基底細胞癌 一般分為4型,最常見的是結節潰瘍型。

(1)結節潰瘍型:初起是表皮出現一個小米粒至豌豆大小的蠟樣小結節,一般表皮相當硬,表面上常有小數擴張的毛細血管,略高於皮膚表面,或僅似紅斑而並不顯隆起,或略呈結節狀,表面的皮膚輕度向下凹陷。結節可逐漸擴大或新的損害在附近出現,相互融合,形成一個有蠟樣光澤的盤形斑塊,中央往往結成棕色、黃褐色或黯灰色痂,繼而痂下發生潰瘍,逐漸擴大,形成圓形、橢圓形或不整形潰瘍,大小自指甲蓋至銅錢大小不等,潰瘍邊緣堅實及捲起,往往呈半透明狀並凸凹不平,周圍皮膚無炎症,底部呈珍珠樣或蠟樣外觀,有時損害表面完全為痂所覆蓋。潰瘍緩慢向四周及深部擴展,有如鼠咬狀,形成基底細胞癌的一種典型臨床形態,名為侵蝕性潰瘍。潰瘍可部分癒合而發生瘢痕,亦可擴展至皮下組織甚至軟骨及骨骼。各種組織可被摧毀而成深坑狀。發生於面部能破壞鼻、耳、眼眶及上頜竇等部位的軟骨和骨組織,引起出血或顱內侵犯或毀形。基底細胞癌損害發展緩慢,一般極少發生區域淋巴結轉移,也不轉移到別處。

(2)色素型:結節較平面淺,損害與結節潰瘍型相同。由於含有較多色素,損害邊緣除有珍珠色光澤外,還點狀或網狀黯棕色或黑褐色的色素斑,中央部分亦可見有色素沉著,結痂後揭痂容易出血,痂下可呈黯棕色甚至炭黑色顆粒狀,與惡性黑色素瘤類似,容易誤診。

(3)硬斑狀或纖維化型:常見於頭頸部,為堅硬淡黃色或黃白色斑塊,略微隆起,邊界不清,似硬斑病樣,可長期保持完整,最後發生潰破。

(4)淺表型:皮損表淺,多發生於軀幹,呈一片或數片浸潤性紅斑,表面脫屑或結痂,邊緣或整個皮損稍隆起,至少有一部分邊緣呈細小珍珠樣或線條樣堤狀。本型最後可纖維化。類似銀屑病、濕疹或脂溢性皮炎。

2.鱗狀細胞癌

早期的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臨床表現上無明顯區別。但是鱗狀細胞癌多發生於長期不正常狀態的皮膚,往往是由角化病、粘膜白斑病或其他癌前疾病轉變而成。初起皮膚損害往往是一個乾燥的、如小米粒至黃豆大堅硬之丘疹或小結節,表面呈黯紅色或有毛細血管擴張,粗糙不平,中央有緊密附著的角質物,不易剝離,用力剝離則易引起出血,剝離後將再長出角質性物質。以後中央可發生潰瘍,潰破面不斷增大,其發展較基底細胞癌為快。在較短時間內,形成一個乳白色顆粒或壞死組織的癌性潰瘍。有時形成相當深度的潰穴,狀似火山噴口,合併感染則有粘稠膿液,臭味異常,自覺疼痛,有的鱗狀細胞癌向外發展,可與深部組織粘連,形成基底廣闊的贅生物,外表像乳狀或菜花樣腫瘤。

本病發展較快,破壞性大,可伸入結締組織、軟骨、骨膜及骨骼,常可發生區域性淋巴結轉移,晚期可發生內臟轉移。尤其是粘膜的鱗狀細胞癌往往容易轉移。


皮膚癌臨床分期

1.TNM分期 原發腫瘤(T)分期: T:無法對原發腫瘤作出估計。 Tx:未發現原發腫瘤。 T0:原位癌。 Tis:腫瘤最大直徑≤2cm。 T1:腫瘤最大直徑>2cm,但≤5cm。 T2:腫瘤最大直徑>5cm。 T3:腫瘤侵及深部皮膚下的結構,如軟骨、骨骼肌或骨。

註:若同時有多個腫瘤,應以這些腫瘤中T項分類中最高的為難,並在括弧中指明腫瘤數目,如T2(5)。

區域淋巴結(N)分期: Nx:無法對區域淋巴結作出估計。 N0:未發現區域淋巴結轉移。 N1:區域淋巴結轉移。

遠處轉移(M)分期: Mx:不能確定有無遠處轉移。 M0:無遠處轉移。 M1:有遠處轉移。

2.臨床分期: O期:TisN0M0。 Ⅰ期:T1N0M0。 Ⅱ期:T2N0M0T3N0M0。 Ⅲ期:T4N0M0;任何T,N1,M0。 Ⅳ期:任何T,任何N,M1。

皮膚癌中醫治療

(一)辨證分型治療

本病中醫辨治尤其要注意肝、脾、血熱、血燥、血虛以及濕毒痰濁。

1.脾虛痰凝型

證候:皮膚中呈囊腫塊,內含較多粘液,色呈蠟黃,逐漸增大,亦可破潰流液,其味惡臭,食少納差,或有腹脹消瘦,舌黯紅,苔膩,脈滑。 治法:健脾利濕,軟堅散結。 方藥:羌活勝濕熱加減。羌活、獨活、白芷、防風、川芎、白術、白芥子各10g,茯苓、薏苡仁、白花蛇舌草各30g,豬苓、紫河車、夏枯草、莪術、山慈菇各15g。

若見形瘦骨,加黃芪20g、黨參15g以健脾益氣;夜寐不寧者加炙遠志、酸棗仁、合歡皮各15g以寧心安神;破潰流液多者加白鮮皮、地膚子各20g以加強燥濕解毒之力;有淋巴結轉移者,加昆布、海藻各15g,或加用西黃丸、醒消丸內服以軟堅散結。

2.血瘀痰結型

證候:皮膚起丘疹或小結節,硬塊,逐漸擴大,中央部糜爛,結黃色痂,邊緣隆起,有蠟樣結節,邊界不清,發展緩慢。或長期保持完整之淡黃色小硬結,最終破潰,舌黯紅,苔膩,脈沉滑。 治法:活血化瘀,軟堅散結。 方藥:活血逐瘀湯加減。當歸、桃仁、丹皮、蘇木、莪術、白僵蠶各10g,瓜蔞、赤白芍、海澡、野百合各15g,山慈菇20g,丹參、牡蠣、白花蛇舌草各30g。

若大便溏泄者,加茯芩、黨參各15g以健脾止泄;腹脹納呆者加法半夏、陂皮、白術各10g以健脾理氣;皮膚乾燥或癢者加防風10g,地膚子、金銀花各20g以疏風解毒。

3.肝鬱血燥型

證候:皮膚起小結節,質硬,潰後不易收口,邊緣高起,色黯紅,如翻花狀或菜花狀,性情急躁,心煩易怒,胸脅苦滿,舌邊尖紅或有瘀斑,舌苔薄黃或薄白,脈弦細。 治法:疏肝理氣,養血活血。 方藥:丹梔消遙化裁。丹皮、柴胡、當歸、香附、三棱、莪術、桃仁、白術各10,梔子12,赤白芍、茯苓各15g,白花蛇舌草、草河車各30g。

若出血不止者,加生蒲黃、生地榆各10g,仙鶴草30g以清熱止血;胸悶甚者加厚朴、鬱金各10g以理氣解鬱。

4.血熱濕毒型

證候:初起皮膚為一隆起米粒大至黃豆大小丘疹或小結節,呈黯紅色,中央可結黃褐色或黯灰色痂,邊緣隆起堅硬,日久病損可逐漸擴大,甚至形成潰瘍,流液流血,其味惡臭或為滲液所蓋,久久不愈。亦有形成較深潰口,如翻花狀或外突成菜花樣,舌紅,苔膩,脈弦滑。 治法:清熱涼血,除濕解毒。 方藥:除濕解毒湯化裁。白鮮皮20g,生薏苡仁、土茯苓、白花舌蛇草、仙鶴草各30g,大豆黃卷、梔子、丹皮、連翹、紫花地丁、金銀花、半枝蓮各15g,生甘草10g。

若腫塊疼痛較甚,加延胡索15g,乳、沒各10g以活血鎮痛;腫塊堅硬者加牡蠣、丹參各30g,昆布15g以軟堅散結;口幹苦者加黃芩10g、竹茹15g以清肝降火;發熱者加柴胡10g、地骨皮30g以除虛熱。

(二)專方驗方

1.瀉火散加味 生石膏、防風各12g,藿香、炒梔子、甘草各9g,全蠍6g,全蜈蚣2條,水煎服,日1劑。或用散劑,上方共研細末,日服2次,每次9g,白開水送下。主治鱗狀上皮癌。

2.生地、茯苓皮各12g,白花蛇舌草、半枝蓮各30g,紫花地丁15g,當歸、赤芍、貝母、僵蠶、幹蟾皮、三棱、莪術、王不留行子、金銀花、澤瀉各9g,甘草4.5g,每日1劑,分兩次水煎服。外敷金黃散、千金散,4天換一次。主治皮膚鱗狀細胞癌。

3.丹參、赤芍、桃仁、當歸、幹蟾皮、澤瀉、僵蠶各9g,蒲公英30g,茯苓皮12g,川芎、甘草得4.5g,三七1.5g(另吞)。若出現傷陰表現,加用大劑生地、石斛、玄參、天花粉等。每日1劑,分兩次水煎服。外敷金黃膏、桃花散。主治面部鱗狀細胞癌。

4.中醫組方 A.銅青注射液:由銅綠金龜子、青娘子提取製成。內含有效成分15%,主要為斑蝥素。 B.螬刺注射液:由綠刺蛾、蠐螬提取製成。內含有效成分15%,主要為氨基酸。 C.三蟲膏:馬陸(鮮)、斑蝥(鮮)、埋葬蟲各20g,硫黃30g,紅吡15g,冰片15g,麝香5g,皂角刺、威靈仙各20g。 D.鱗狀細胞癌用藥:山慈菇、秋水仙、莪術、山豆根、龍葵、黃藥子、夏枯草球、蒲公英、魚腥草、丹參、赤芍、腫節風。 E.基底細胞癌用藥:白花蛇舌草、蚤休、薏苡仁、豬苓、蛇黴、菝葜、娃兒藤、半邊蓮、墓回頭。

以上方A、方B用作肌內注射,每日2支,二種注射每12小時交替注射一次。同時外敷方C三蟲膏,即將前3味藥搗爛,後6味藥共研細末後,諸藥混勻,外敷癌腫上,蓋以紗布。方D或方E水煎服,日1劑。

(三)外治法

1.外洗方 皮膚癌形成潰瘍或向外呈菜花樣瘤、感染流膿流汁、惡臭污穢者,可在外敷藥前,用下列處方煎湯泡洗:蛇床子、龍葵、敗醬草、蒲公英。浸洗患處,每日1~2次。

2.農吉利流浸膏 將農吉利製成浸膏,塗於患處,每日換藥一次。

3.蟾酥軟膏 取蟾酥10g,溶於30ml清洗液中,再加入40g磺胺軟膏。上藥調勻,每次適量外敷腫瘤處。

4.用仙人掌,颳去皮刺,搗如泥,攤於紗布之上,敷患處,複以繃帶包紮固定。敷藥同時取全蠍7隻,黃泥封煆,研細,黃酒沖服,每週一次。

5.爐甘石60g,密陀僧60g,冰片1.5g,共研細末,再與豬板油250g搗勻,捶成軟膏狀,塗於膏狀,塗於患處。治療癌性潰瘍。

6.抗皮膚癌方 A.紅砒30g,指甲15g,頭髮15g,紅棗10g,麵粉30g。將前3種搗碎,放入去核紅棗中,外包堿發麵粉,製成龍眼大小麵團,放入木炭文火烘,烘至冒白煙為度,後取出研成細末,油調成糊狀即成;B.貓頭1隻,用麵粉團包裹好,用烘箱烘乾,後除去外層麵粉團,將烘乾貓頭研成細末,麻油調成糊狀即成。先用A方外敷患處2~3,外敷感覺疼痛,後改用B方,外敷患處4~5天。外敷面積包括腫瘤病灶和病灶外正常皮膚0.5cm為宜。A方與B方交替外敷患處。

7.皮癌淨 紅吡50g,指甲5g,頭髮5g,大棗去核71g,堿發白麵172g。將大棗去核、紅吡研末,頭髮剪短,指甲切碎。將紅吡、指甲、頭髮混合,放入大棗內,外用堿發白麵包裹如元宵樣,再將包好的藥丸放在煤火或木炭中燒烤,火力不宜過大,力求受火均勻。燒成的藥丸,研成細粉過篩,密封,備用。若腫瘤破潰,分泌物多者,可用藥粉直接撒在瘤體表面。若瘤體表面乾燥,用香油調敷,每日換藥1~2次。使用時應注意將藥塗在包括根部的整個瘤體,不要塗在正常組織上。瘤體過大者,可分區分批塗藥。用藥後紅腫疼痛嚴重者,可減少用藥次數。

8.皮癌靈 A.威靈仙、石菖蒲各3g,土細辛、黃樟根1.5g,大羅傘根、雞骨香、兩面針各6g。B.生南星、生半夏、生草烏、陳皮各6g,乳香、沒藥、樸硝、樟腦粉各3g。C.金沙牛20隻,樟腦粉0.3g,梅片、蟾酥各3g.以上3方藥物,分別研製成細末,充分混合均勻,置搪瓷大碗內,上覆小瓷碗,邊緣用炒鹽密封,緩漸加熱至蓋瓷碗燙手為止。放涼後除去細鹽,取下瓷碗,刮取昇華物,研細末,然後再加入約為藥粉1/4量的白降丹和等量的白及粉,混合後加水適量,搓成小丸,陰乾。清洗癌腫皮膚,將藥丸置於上面,以蓋滿腫塊表面為度,藥丸間稍留空隙,然後鋪上敷料,包緊固定,每3~5天換藥一次。

(四)飲食調養

1.手術後飲食 皮膚癌手術後,耗氣傷血,宜多食用補氣養血之品,選用粳米、扁豆、大棗、龍眼、荔枝、香菇、鵪鶉蛋、胡蘿蔔、山藥、藕粉粥、豆類等。

2.放療時飲食 放療時耗損陰液,宜多食滋陰養液之物,選用鮮蔬菜、鮮水果如菠菜、水白菜、藕、白梨、香蕉、葡萄及泥鰍、海參、甘蔗粥等。

3.化療時飲食 化療時氣血兩損,宜常服養氣之品,選用核桃仁、桑椹、白木耳、香菇、菱角、苡米粥、黃鱔等。


皮膚癌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作為皮膚癌首選的治療方法,適當的手術切除治療,治治癒率達90%~100%。切除時,應距離腫瘤0.5~2cm作皮膚切口,並需要足夠的深度,盡可能作廣泛的切除。頭皮、軀幹和四肢的鱗狀細胞癌切除應適當增加至2~5cm。對於已證實的區域淋巴結轉移者,應行淋巴結清掃術,但不必作預防性的清掃術。當骨或主要血管和神經受累時,則需要截肢。電刀切除優於單純手術切除,因為乾燥對開放傷口有利。化學外科治療效果較好,但費時,代價較高。對切除範圍較大者應切除的實施植皮術。


皮膚癌放射治療

皮膚癌位置表淺,邊界清楚,直視下照射定位精確。一般鱗狀細胞癌對放射線中度敏感,基底細胞癌對放射線特別敏感,而且皮膚耐受性較高。因此,發生於暴露部位的病灶,手術切除後易致瘢痕形成,影響美容和功能。老年體弱,有手術禁忌證(有糖尿病、腎臟、心臟疾患等)者,均可選用放射治療。但對瘢痕組織上的病灶(燒傷瘢痕)、以前放療區、血供不佳或腫瘤累及骨和軟骨,如頭皮、手指、鼻、耳等處都不適宜於放療。放射源首選電子線,其次為接觸X線或淺層X線,照射野邊緣應超過腫瘤0.5~1cm,腫瘤邊界不清者,則將邊緣擴3~4cm。根據病變大小採用垂直、切線或多野照射。一般腫瘤劑量60~70GY/6~8周,基底細胞癌所需劑量稍小,治療中應根據腫瘤退縮情況調整射野及劑量。腫瘤直徑小於1cm,可用X線接觸治療,總量60~70GY,每次20~30GY,間隔3天,共照2~3次,應注意保護周圍組織。


皮膚癌治療之化學治療

(一)皮膚癌局部治療

1.氟尿嘧啶(5-FU) 對皮膚癌治療有較好的療效,局部用藥因很少全身吸收,故毒性小,而且一般很少殘留癍痕。局部應用濃度為0.1%-5%。多應用5%的5-FU油膏外塗,每日1-2次,連用4周。若在外塗氟尿嘧啶之前或同時進行液氮冰凍治療,則皮膚癌治療療效更快更好。也有用2%普魯卡因2-4ml,5-FU0.25-0.5g,去甲腎上腺素0.5-1ml混合,先在癌瘤四周皮下、健皮內作浸潤注射,然後再在癌內作多方向注射,3-5日一次。

2.博萊黴素(BLM)或平陽黴素(PYM) 國內多用0.1%-0.2%博萊黴素軟膏外塗,每日1-2次,一般無毒副作用。

(二)皮膚癌全身治療

主要適用於皮膚癌症狀表現不宜作手術切除或放療的晚期病例;手術和(或)放療後懷懷疑有殘留病變及轉移的患者。多用博萊黴素或平陽黴素10mg/次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每週2~3次,可加用環磷醯胺400~600mg/m2,靜脈注射,每週一次,4~6周為一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