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種方法把舊情人放在腦後
她是一位千萬富翁的女兒,從小失去了父親的愛,26年來她一直在尋找自己失去的東西:14歲她開始談戀愛,初戀卻沒有愛情;8年後,嫁給了只見過3次面的男人,結婚3年後,她愛上了一個網友,老是交錯愛情答卷的她,這次終於遭遇了自己的所愛。雖然她明白,她心中的愛人愛的只是她的錢,她卻不明白,有很多事情,用錢是辦不到的。
採訪吳鑫的時間一改再改,她從內江來重慶看病,公公一路陪著她,她花了不少功夫才說服這位關心她的老人讓她單獨行動。
吳鑫很瘦,1.5米的她只有34公斤,這讓她手裡的CT片紙袋顯得無比巨大。我問她哪裡不舒服?她笑笑:「醫生說我除了心臟,全身都出了問題。」說完,一支接一支地抽菸,在採訪的幾個小時裡,吳鑫幾乎消滅了一整盒煙,我勸她少抽一點,她說:「沒辦法,14歲的時候就開始抽菸,戒不掉的。」說著,她露出衣袖下被煙燙得疤痕累累的手臂給我看,這些燙傷是她為了愛對自己的折磨。也許,她戒不掉的不僅僅是煙,還有被她稱為愛情的東西。長著一張娃娃臉的她,不斷地問我:「我長得是不是很醜?我看起來是不是很老?為什麼那個男人不愛我,只愛我的錢?」26歲的大眼睛裡已經掛著滄桑。
童年的失火天堂
我對父親的情結,很難用言語描述清楚,可以說對他的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8歲以前,我的童年是快樂的,我是父親最疼愛的孩子,他經常把我扛在肩上,帶我捉青蛙、捕蛇,一切男孩子喜歡的遊戲他都帶我玩,把我當成兒子看待,我以為自己有個全世界最好的父親。
可是男人一有錢就變壞這句話,分毫不差地在父親身上印證了。
他和母親是患難夫妻,他從一個底層混社會的小嘍口羅,到後來身價千萬的地產大亨,絕對離不開母親的功勞。那份情誼本是他應該記一輩子的,但發跡後,他在外邊的女人多得足夠打兩桌麻將了,母親是個冰雪聰明的人,這些事情哪裡瞞得了她,她卻把自己的嘴和心都冰封起來了,她說:「我的忍讓,都是為了你們姐妹倆。」
偏偏,父親連這表面的寧靜也不願維持。我8歲的一天,父親帶回了一個和我姐姐同歲的男孩,說:「這是我兒子,我要和他媽媽結婚。」一句話,把所有幸福假象都震得支離破碎。我的天堂失火了,這讓我以後對男人的愛、恨、懷疑與信任都無時無刻不在與父親的影子搏鬥。
父親離開我們後,我仍然過著公主般的生活,他給我和姐姐的卡上各打了兩萬元零花錢。上個世紀80年代,兩萬元對一個孩子來說,完全是一個阿里巴巴的寶庫,我身邊總有一大群人圍著我,滿足著我的虛榮心,那時開始,我學會用錢買我想要的一切。
老師看不慣我的虛榮和囂張,在父親面前告了我一狀,父親以母親疏於管教為名,接我去跟他和後母一起生活。我用盡一個12歲女孩所有的心計和這個搶走我父親的女人作對,常常是父親回家前我跟她打,父親回家後我被他打。終於有一次,父親回家看到她被抓得血淋淋的臉後忍無可忍,拎起我的手臂一擰,一下將我的手摺斷。雖然事後他哭著把我送去了醫院,但從此,「父親」在我心裡變成了一個單薄的名詞,沒有溫暖、沒有愛。
初戀沒有愛情
錢我從小就沒缺過,我最渴望的是愛,很多很多的愛。
14歲那年,我遇到了第一個男朋友傑,但他更多的是我的一個同謀,陪我抽菸、陪我逃學、陪變得性格孤僻的我講話,在父親要修理我時帶我到他家躲藏。傑對我的照顧,就像扔給快溺死的人的一根救命稻草。從14歲到22歲這8年里,是傑陪我一起長大,很多次他要我嫁給他,都被我拒絕了,因為8年里,他雨天從沒為我撐過傘,沒做過一件浪漫的事情。漸漸地,他對我失去了耐心,開始背著我和女網友交往。
我卻沒想過要去挽回這段感情,我對他,沒有愛情。於是,我也賭氣跑去上網聊天,在一個文學聊天室,我認識了叫峰的男人,他能對得起我出的上聯,我覺得喜歡文學的男人修養應該不錯,一下子對他有了好感。
2002年,那時還沒有視頻聊天,我們在網上聊了一個月後,都希望見見對方,這時正好我從重慶到成都出差,要經過內江,就讓他站在車站的路邊上,讓我見一面。沒見面前,
他一直被我幻想成父親那樣高大,能撐起一片天,可是眼前這個男人只有1.68米,40多公斤,風都吹得走的樣子,他和我心目中的形象天差地遠,我沒想過我們還有進一步的可能。
但峰卻像只春天的貓,對愛情充滿了無限渴望,天天在網上給我寫情書。2002年情人節那天,他又邀我去內江玩,鬼使神差的我居然答應了,他來車站接我,手裡還拿著只蔫答答的玫瑰,情人節的玫瑰很貴,精打細算的他頭天跑去買了一朵。我接過他手裡的玫瑰,隨手就扔進了路邊的垃圾筒,對這個男人,我發自內心地厭惡。在內江的3天,為了不和他說話,我不斷地給成都朋友打電話,3天,我用了500元電話費。
我討厭他的身體
第3次見面,是峰來重慶為我慶祝生日,也許天生我就有一種自毀傾向,23歲生日的夜裡,我把第一次交給了這個讓我厭惡的男人,我想讓在乎我的人或我在乎的人都難過,可是,不知道這個世界上到底還有沒有這樣的人!
峰對我確實是百依百順,無底線地縱容我的小姐脾氣,有時我想刺激他發脾氣,他卻罵不還口、打不還手,被我逼急了,他就自己打自己,加上他們家還有價值百來萬的門面,這些,都掩蓋了我們感情的先天不足,所有人都覺得我應該嫁給他,連後媽都說:「能找到這樣的好男人,是你的福氣。」
嫁與不嫁對我來說又有多大的區別呢?在父親和後媽家,我從來找不到家的感覺,甚至有很強的拘束感與陌生感,要知道,那是我住了十多年的地方;峰對於我,不過是給我一個婚姻的殼,我從來都沒愛過他。但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這個第一次攻陷我身體的男人。
我帶著父親給的5萬元嫁妝,嫁給了這個認識僅僅3個月、見過3次面的男人,在我心裡,無論是3個月還是8年,不過是個數字而已,沒有愛,一切都是虛空。我只是覺得父親給我的嫁妝數目很可笑,要知道,後媽帶來的女兒讀初中、轉學的費用就花了80萬,我這個親女兒,卻像後媽生的,這讓我想起世態炎涼4個字。
我覺得,這一切都是金錢的魔力。結婚後我發現婆家的人只是表面風光,雖然有個門面,家裡實際上卻欠了人家好幾十萬,丈夫一個月工資只有2000來塊錢,還債的重擔自然就壓在了我的身上,我幾乎幫他們還了一半的債務,丈夫全家對我感恩戴德,在那個家裡,我像個女王說一不二。我也從來沒有偽裝愛丈夫,自從女兒出生後,我和他就再沒有同過房,他一碰到我的身體我就覺得噁心,但他是個好人,從來不會強迫我去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