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戀愛而戀愛 終嘗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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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誓談場轟轟烈烈的戀愛

剛進大一,許多隻打算拿個本科畢業證的同學都忙着談戀愛。而我的目標是考上研究生,自然同他們不一樣。那時,我一心撲在學習上,從未考慮個人的事情。工夫不負有心人,大一下學期,我就順利地通過了英語四級考試。

轉眼到了大二。當我偶爾放下書本抬頭四顧才發現,寢室的哥兒們都找到了女朋友。起初我並不羨慕他們,我覺得每個人的活法不同,自己埋首書本,穿行於圖書館和實驗室的校園生活也是充實的。

那年9月10日是我20歲的生日。在酒席上,除了我,其他的三個哥兒們都是成雙成對。那天的我本該是高興的,可是在這三對情侶的重重包圍下,孤身一人的我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席間,室友雷鳴笑着問我什麼時候讓他們見見未來的嫂子,這一問弄得我更是狼狽萬分,我支支吾吾地答不上話來。見我這樣,這幫壞東西更開心了,不依不饒地一個段子接一個段子取笑我,幾個女孩子則在一邊沒心沒肺地笑着,那笑聲在我聽來好刺耳。那一刻,我終於明白書本里常寫的「想挖個地縫鑽進去」是啥滋味了。

原以為這尷尬的生日宴過去了也就過去了。可沒想到,過了幾日,隔壁寢室的同學看到我們在酒席上拍的合影后,竟一致嘲笑我是「超級電燈泡」!

我是一個好強的人,也許是被他們的話激怒了吧,反正從那一天開始,我的想法出現變化。我暗暗發誓,一定要談場轟轟烈烈的愛情給他們看看!

為引人羨慕向她發起進攻

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我向蕭蕭發起了進攻。

蕭蕭和我是同一個專業的,我們總在一起上課。她很會打扮,長像雖一般,但穿着既時尚又雅致,看上去有種高貴的氣質,很能吸引男生的目光。另外她舉止文靜,說話輕言細語,這一點也令許多男生着迷。總之,在她身邊總是圍繞着眾多追求者。

老實說,我起心追蕭蕭,就是因為她非常受歡迎,許多人拼了命去追求她。我覺得只有追上她,才能讓那幫哥兒們對我心悅誠服。

不過,蕭蕭這種焦點人物並不是誰都可以追上的。大一時許多追她的男生都知難而退了。

說出來不怕你笑話,為了追到她,我採用了「賄賂她的好友+死纏亂打」的愛情公式。說真的,我這是第一次追女孩,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還有這麼一套。

我苦苦追了她兩個月。在那兩個月里,我就像她的「私人保姆」,讓她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公主」生活。打水、打飯,她生活上的一切閒雜我全包了,連洗內衣也不例外。

與此同時,我還請蕭蕭的閨中密友吃巧克力和看電影,讓她裏應外合,在蕭蕭面前為我說好話。

11月11日是「光棍節」。那天我照常幫她買飯、打水。不知道是因為我額頭上的汗水,還是因為我的毅力感動了她,當她接過我手上的開水瓶時,終於答應做我的女友:「從今往後,你再也不用過光棍節了」!我當時以為自己在做夢,直到額頭上那個甜甜的吻告訴我這一切都是現實。

我很為自己驕傲。為了慶賀我的成功,當晚,我請了一眾好友到漢口小藍鯨附近的KTV包房k了一晚上的歌!

戀愛後才發現並不了解她

熱戀期後的愛情真如林俊傑在《江南》中所唱的只剩了萬分之一甜?反正,不到半年,我還沒感受到多少熱騰騰的戀愛氣息,就陷入煩惱中。

和蕭蕭在一起,只要我有一點過錯,比如打了她不喜歡吃的菜、沒有把衣服洗白……她就會毫不留情地指責我。她哪裏知道,從小到大我在家從未洗過衣服,吃飯從來都是父母端到手上!

這我還能忍受,頂多是悶頭不做聲罷了。但我怎麼也不會想到還有更大的麻煩等着我。

為了能好好學習,我和蕭蕭總是分開上自習。愛情是用來堅守而不是懷疑的,我總是這麼以為。我對蕭蕭一向很放心,雖然室友常提醒我說蕭蕭很有心計,沒有愛情經驗的我一定會吃虧上當,我卻總是對這些話不屑一顧。我愛憎分明,對待不愛的人從不與之糾纏不清,我以為蕭蕭也能做到這樣,可蕭蕭終於還是讓我失望了。

那天下完晚自習,一回到寢室雷鳴就說我一點眼光也沒有,「連那種女生你也喜歡!」「你怎麼說話呢?」要不是關係要好,我差一點和他打了起來。「我親眼看她和別的男生拉拉扯扯!」我用髒話狠狠罵了他一句。他嘆息一聲說:「兄弟,我也是為了你好啊!」「為我好就少廢話,女人需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間。」我大聲吼他。他嘟囔着出了門,我反手將門重重摔上,人卻腳下一軟,癱坐在近旁的一張板凳上,半天動彈不得。

她竟然躺在別人懷抱中

雖然與蕭蕭之間已經是疙疙瘩瘩的了,但是我還是死撐着這段關係。至少別人不敢再笑我「電燈泡」,我也能故作深沉地和別人探討感情問題,這些都能帶給我滿足感。

轉眼就到了大四。今年6月初,我把論文寫好後就帶着個人簡歷回老家黃石找工作,順便和家人談談考研的事。很快,我就在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月薪1200元。

我很高興,想把這個好消息立刻告訴蕭蕭。為了給她一個驚喜,我沒有把回漢的消息事先通知她。那天傍晚,我本打算先到宿舍沖個涼,然後再換身乾淨的衣裳去找她。為了快點見到她,我匆匆地穿過一條小路,可在樹叢中,我看到了揪心的畫面,蕭蕭竟然衣冠不整地躺在一個男人的懷抱中。一氣之下,我頭也不回地跑開了。前不久,蕭蕭發短訊叫我上她那兒拿我的一些東西。我不想見她,一看到她我就像蜂子蟄了似的痛。她在短訊中說,這是最後一次求你了。我這才磨磨蹭蹭去找她。

她用慣用的語調向我解釋說:那個男孩是她大一時的初戀,因為誤會才分手。她說她現在仍然深愛着他,因為不想讓我傷心才沒告訴我她過去的一切。「反正我第一次都給了你了,所以才和他在一起。」說這話時,她居然一點也不臉紅,依舊半仰着臉,很清高的樣子。

我沒有同她打招呼,站起來就往外走。我已經沒辦法繼續在那兒呆上哪怕一秒鐘。

我現在無心工作,也無心複習考研。我真的不明白,自己期望的轟轟烈烈的戀情怎麼會演變成這樣一場鬧劇?我無法容忍她的背叛,和她繼續交往下去,但是交往三年,我付出那麼多,如今離開她,我又不甘心,也不太習慣。我很後悔,當初稀里糊塗地投入一場感情,現在卻難以自拔,兩頭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