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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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着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據我們調查,目前在婚的女子中,64%在結婚之前就經歷了性高潮,其中有些人次數不多,另一些人則很頻繁很有規律。

婚前性釋放有5種最基本途徑:自我刺激、性睡夢、異性親暱、異性性交合與同性性行為。性交合在婚前性釋放總體中所佔的比重並不那麼大,為17%。雖然許多人在談到自己的婚前性活動時.經常使用「性交」和「性關係」這樣的術語.但實際上真正插入陰道的性交合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當然,性交合對女性的社會意義比其它性行為大得多,也絕不僅是使女性獲得生理釋放而已。在我們的文化中,由於道德和法律嚴懲婚前性交合,使它對女性的社會意義更為重大。結果,這種狀況造成出於個人性需求的婚前性交合,與社會固有的利益之間產生矛盾,而且無法客觀地改善兩者之間的關係。

婚前性交合對該女日後婚內性協調會發揮何種作用,這方面的研究一直極缺科學敏據。希望我們的下述調查結果,將會有助於理解這個問題。

總體情況

大多數哺乳動物,不論雄性還是雌性,一旦生理發育狀況許可,馬上就會開始性交合。一切哺乳動物雄性產生性慾、主動發起性遊戲和性交合時的年齡,都比雌性小一些。人類也是如此,前青春期性遊戲中,男孩比女孩更積極主動。

哺乳動物無所謂結婚不結婚。唯有人類的習俗和人造法律,才把性交合截然劃分為婚前的和婚後的。但是我們必須理解,從生理狀況和生理學的角度來看,這樣「兩種」性交合完全是同一事物,正如在哺乳動物中一樣。這一認識對瞭解婚前性交合這種性行為非常重要。

在我們社會之外的大多數文化中,只要人的機體發育許可,社會交往存在,性遊戲就開始了。這跟其它哺乳動物沒什麼不同。多數性遊戲只不過是把陰莖放在女孩的兩股之間或陰唇之間,當然也有一些男孩試圖插入陰道。那些社會中的成年人時常讚許和鼓勵這種性遊戲。在遊戲中,少男少女逐步學會了成年人性交合的技巧。即使在美國,也有這樣的不那麼性禁錮的群體,也存在着上述現象。

除了我們的社會之外,幾乎一切其它文化都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寬容未婚少男少女的性交合。大約70%的文化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讚許這種活動。一般來說,這些文化只反對近親者或同家族者這樣做。在一些社會裏,人們專門準備好合適的地方,供未婚男女性交合用。

在古代希臘羅馬、地中海文化、穆斯林文化和許多東方文化中.社會雖然嚴厲禁止女性,尤其是中上層女性發生婚前性交合,卻普遍容許未婚男性這樣做。結果這些文化中的男性不得不與妓女或比自己階層低的女子發生婚前性交合。在一些歐洲國家,尤其是斯堪的納維亞國家和中歐的部分地區,社會在更大的程度上容許任何階層的無論男女從事婚前性交合。

我們美國社會對此的態度非常混雜。宗教和法律戒條、心理學和社會科學、精神病學和其它臨床理論、社會一般態度,都把異性性交合看作是最應如此的、最成熟的、社會最可以接受的性活動形式,排斥其它形式的性行為。但是宗教和法律戒條以及多數臨床理論,卻又莫名其妙地把任何發生於婚姻之外的性交合視為犯罪。因此,它們否定一切對多種性交合的慾望與需求。這可真讓一般人無法理解。實際上,正是這種對於同一事物的自相矛盾的強制規範,而不是非婚性交合這種行為本身,成為美國青年性心理發育中大量苦惱的一個來源。這種苦惱對人們日後的婚內性生活不協調,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我們的調查表明,這種對婚前異性性交合以及幾乎一切形式異性性活動的譴責,常常是引發同性性行為的一個重要因素。

既然公眾把婚前性交合視為犯罪,人們有理由相信,這種行為在美國男女中必定是極為罕見的。但是,只有在顯文化中才是如此,即在人l門的公開形象和公開行為中確乎如此。我們在《男性性行為》一書中、已經揭示了社會所表明的態度(顯文化)與男人們實際上在怎樣做(隱文化)之間,存在着何等巨大的差距。下面,我們將看看女性婚前性交合的行為實況。

我們已經說過,性交合這一術語,指的是舅女生殖器的直接插入式交合,人們常常不加限定和解釋,就試圖用「性交」這樣一個術語來表達性交合這樣的行為。但實際上兩者並不相同。「性交」也可以指口交和肛門性交,可以指一個人的生殖器與另一個人身上非生殖器的某些部位的接觸、摩擦或交台。在這個廣義上.不但兩個異性可以性交、兩個同性也可以性交;而性交合卻只能發生在異性之間。我們這本書中所用的性交合一詞,均指男女之間的、陰莖插入陰道的性行為。下面說的女性婚前性交合,則進一步限定為:已經進入青春期的,但仍然從來沒有正式結婚的女性的性交台。這裏邊不包括女性的箭青春期性活動,也不包括結過婚,現在喪夫或離婚的女性的性交合。

累計發生率——我們調查過的女子中,近50%在婚前有過性交台.到35歲時,這樣的女子佔到d8%。相當多的性交合發生在正式結婚前一年或兩年,其中一部分僅僅是發生在婚禮來臨之際。因此,婚前性交合的發生率高低。取決於結婚年齡的大小。結婚早的女性,年紀較小時就有了婚前性交合,面結婚晚的女性.開始婚前性交合時,年齡已經比較大了。婚齡與婚前性交合發生率之間,顯然存在着一種必然關係。但孰因孰果卻是一個未解決的問題:早早開始性交合導致雙方結婚,還是雙「都確信馬上就要結婚,才在婚禮之前接受性交合呢?

到20歲就已經結婚的女子中.近乎50%有過婚前性交合。在21~25歲之間結婚的女子,發生率將近50%,26~30歲才結婚的女子,發生牢在10~66%之間。如果不考慮結婚與否,那麼任何一個年齡上的發生率都非常低,但如前所述,不考慮結婚年齡大小的發生率,在統計學上是一種失誤,在現實中不可運用。

除了那些結婚很早的人,I5歲之前的婚前性交合發生率極低,到15歲時僅為3%。這部分地是由於我們的公眾輿論和法律,對那些與少女性交合的男性,總是施以特別嚴厲的刑罰。

達到性高潮的累計發生率——無論在婚前、婚外還是婚內,總有許多女子無法在每次性交合中都達到性高潮。因此性高潮發生率與婚前性交合發生率的統計曲線大體上保持平行,只是前者低一些。非常有意思的是:在婚前性交合中女子達到性高潮的百分比,與婚後性交合中的,竟然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差別。

各年齡段的發生率——15歲之前為3%,16~20歲為20%;21~25歲為35%;26---45歲為40%多一點。

頻率——婚前性交合的頻率比婚後的低得多。這部分是因為未婚青年更難於找到固定的性伴侶,以及適合性交合的場所.但主要是由於社會嚴禁這樣的行為,20歲以下女子的婚前性交合頻率乎均為5~10周才有一次,20歲以上者也不過平均每3週一次。正如女性其它性行為一樣。婚前性交合頻率只有到20歲以後,才能達到其頂峰,此後,直到55歲甚至更晚,頻率都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上,而且基本不受年齡大小的影響。

當然,頻率也有很大的個體差異和時期差異,而且女性的頻率也極少像男性那麼高。一半或更多的女子,曾在僅僅一周之內發生過3次或更多的婚前性交合。但是她們也常常在隨後的數周、數月、甚至數年內再也沒有發生過哪怕一次。在特定的單獨一周之內,約20%女子每天發生一次; 7%的人發生過l 4次或更多;但是這種特定時期一般都不連續,中間隔着較長的無性時期。因此,我們在閱讀和引用婚前性交合的平均頻率時,千萬不可忘記或忽視上述間斷現象和偶發現象。

個體差異更大一些,一些女子從來沒有在任何一次性交合中達到高潮.而另一些人則每次都能達到.還有些人在每次性交合中都能達到兩次或更多。不管是在婚前還是婚後,共有大約l4%的女子總是多次地達到性高潮.值得注意的是.有一部分姑娘一旦開始婚前性交.馬上就出現了這種多次達到高潮的能力。

婚前性交比率

  • 15歲以下女性,婚前性高潮的比重為6%;16~20歲為15%,20~25歲為約26%;到45歲時。比重已增至43%;此後則開始下降。

在所有年齡段內,自我刺激所佔的比重都比婚前性交合多,在16~20歲之聞,婚前親暱愛撫的比重也比婚前性交合稍多一點。不過到20歲後,婚前性交合的比重開始超過親暱,到25歲以後,與自我刺激的比重也相差無幾了。

婚前性交延續時間

如果僅統計婚前性交合已徹底中止了的已婚女子,那麼其中29%的人在婚前只有過10次或更少的性交合,許多人僅僅有過一次。已婚女子中44%的人的婚前性交合只延續了一年或更短;30%延續了2~3年;26%延續到4年或更久。不過,在上述延續時間裏,只有極少的人是真正連不斷,而絕大多數人只是斷續地發生而已。

有趣的是,這方面幾乎沒有代際差異,當前一代女性幾乎與她們的媽媽和奶奶一模一樣。

延續時間毫無疑問與結婚早晚有必然關係。20歲結婚的女子中,60%的人只延續一年或更短,但30歲以後才結婚的女子中,延續一年或更短的人只佔27%。這說明,在年輕姑娘中,性交合的經歷可能是促使她早早結婚的因素之一,但是許多二十幾歲或三十幾歲仍未結婚的女子,也同樣有長期性交合經歷,其中近半數延續長達6年或更久,這種經歷並沒有促使她們當中的任何一個馬上結婚。

只與未來丈夫發生的婚前性交合,一般不會像與其他男人發生的那樣,延續如此之久。只與未來丈夫發生的性交合中,75%都只延續了一年或更短;也很少有女子只因為與一個男人性交合過,就與他訂婚;但是已訂婚的男女卻常常因為發生了性交合而提前婚期,至少在一些例子中,他們這樣做是為了更多、更安全、更全面地進行性交合。

婚前性交的人數

這個問題只能統計目前在婚的女子,因為她們的婚前性交合已完全中止了。在婚女子中有過婚前性交合者,53%的人只與一個男人性交合過;34%有過2~5個男性13%有過6個或更多。不過,上述數據不包括受教育很少的女子,因此我們不能說她們的性夥伴更少或是更多;也不包括入獄的女子,而我們知道她們婚前的性夥伴比上述數字多得多。上述數據只能代表中產階級和上層社會女子的情況。儘管這些數據已經足以使某些人大驚失色,但它遠遠比不上男性婚前性夥伴的龐大數字。

在婚女子有過婚前性交合者中,87 %的人至少與日後丈夫發生過,46%的人只與日後丈夫發生過,這意味着1l%的人曾與未來丈夫以外的其它男人性交合過。剩下l3%的女子.則是與其他男人發生過,卻唯獨沒有與未婚夫性交合過。結婚較早的女子中,只與未婚夫性交合過的入也較多(54%);而30歲以後才結婚的女子中,這樣的人只佔28%。

最極端的情況是.中上層女子中也有2%的人的婚前性夥伴超過20人。但是即使對婚前性交合嚴斥和嚴禁的群體,一般也傾向於相對寬容那些只發生在未來夫妻之間的性交合。如果當事雙方想要結婚,或者雙方事後果然結了婚,那麼執法者也可以原諒他們的某些婚前性活動。這一點恰恰充分表現在這種寬容的最後限度上:即如果雙方有結婚意圖,當然可以網開一面;但如果日後雙方並未結婚或不可能結婚,那麼刑律照樣會追究並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