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交
这些事我原本都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我们彼此曾经有过的情素有过的机会,都已经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后成为前尘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产后我们几个同事去探望她。当她虚弱的身影映入眼帘,当她凝视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儿,我忽然有一阵强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觉,那个孩子应该是我的血脉,那在旁边照她虚弱身体的男人,应该是我,那每一个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应该是我。 回家后,我有了一个决定,我要用办公室恋情占有她。把我曾经对她有过的爱意,放大为一种强烈的行动,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气,大胆对她告白,给自己半年的时间,热烈的追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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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们调查,目前在婚的女子中,64%在结婚之前就经历了性高潮,其中有些人次数不多,另一些人则很频繁很有规律。
婚前性释放有5种最基本途径:自我刺激、性睡梦、异性亲昵、异性性交合与同性性行为。性交合在婚前性释放总体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那么大,为17%。虽然许多人在谈到自己的婚前性活动时.经常使用“性交”和“性关系”这样的术语.但实际上真正插入阴道的性交合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当然,性交合对女性的社会意义比其它性行为大得多,也绝不仅是使女性获得生理释放而已。在我们的文化中,由于道德和法律严惩婚前性交合,使它对女性的社会意义更为重大。结果,这种状况造成出于个人性需求的婚前性交合,与社会固有的利益之间产生矛盾,而且无法客观地改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婚前性交合对该女日后婚内性协调会发挥何种作用,这方面的研究一直极缺科学敏据。希望我们的下述调查结果,将会有助于理解这个问题。
总体情况
大多数哺乳动物,不论雄性还是雌性,一旦生理发育状况许可,马上就会开始性交合。一切哺乳动物雄性产生性欲、主动发起性游戏和性交合时的年龄,都比雌性小一些。人类也是如此,前青春期性游戏中,男孩比女孩更积极主动。
哺乳动物无所谓结婚不结婚。唯有人类的习俗和人造法律,才把性交合截然划分为婚前的和婚后的。但是我们必须理解,从生理状况和生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样“两种”性交合完全是同一事物,正如在哺乳动物中一样。这一认识对了解婚前性交合这种性行为非常重要。
在我们社会之外的大多数文化中,只要人的机体发育许可,社会交往存在,性游戏就开始了。这跟其它哺乳动物没什么不同。多数性游戏只不过是把阴茎放在女孩的两股之间或阴唇之间,当然也有一些男孩试图插入阴道。那些社会中的成年人时常赞许和鼓励这种性游戏。在游戏中,少男少女逐步学会了成年人性交合的技巧。即使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不那么性禁锢的群体,也存在著上述现象。
除了我们的社会之外,几乎一切其它文化都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宽容未婚少男少女的性交合。大约70%的文化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赞许这种活动。一般来说,这些文化只反对近亲者或同家族者这样做。在一些社会里,人们专门准备好合适的地方,供未婚男女性交合用。
在古代希腊罗马、地中海文化、穆斯林文化和许多东方文化中.社会虽然严厉禁止女性,尤其是中上层女性发生婚前性交合,却普遍容许未婚男性这样做。结果这些文化中的男性不得不与妓女或比自己阶层低的女子发生婚前性交合。在一些欧洲国家,尤其是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和中欧的部分地区,社会在更大的程度上容许任何阶层的无论男女从事婚前性交合。
我们美国社会对此的态度非常混杂。宗教和法律戒条、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精神病学和其它临床理论、社会一般态度,都把异性性交合看作是最应如此的、最成熟的、社会最可以接受的性活动形式,排斥其它形式的性行为。但是宗教和法律戒条以及多数临床理论,却又莫名其妙地把任何发生于婚姻之外的性交合视为犯罪。因此,它们否定一切对多种性交合的欲望与需求。这可真让一般人无法理解。实际上,正是这种对于同一事物的自相矛盾的强制规范,而不是非婚性交合这种行为本身,成为美国青年性心理发育中大量苦恼的一个来源。这种苦恼对人们日后的婚内性生活不协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的调查表明,这种对婚前异性性交合以及几乎一切形式异性性活动的谴责,常常是引发同性性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
既然公众把婚前性交合视为犯罪,人们有理由相信,这种行为在美国男女中必定是极为罕见的。但是,只有在显文化中才是如此,即在人l门的公开形象和公开行为中确乎如此。我们在《男性性行为》一书中、已经揭示了社会所表明的态度(显文化)与男人们实际上在怎样做(隐文化)之间,存在著何等巨大的差距。下面,我们将看看女性婚前性交合的行为实况。
我们已经说过,性交合这一术语,指的是舅女生殖器的直接插入式交合,人们常常不加限定和解释,就试图用“性交”这样一个术语来表达性交合这样的行为。但实际上两者并不相同。“性交”也可以指口交和肛门性交,可以指一个人的生殖器与另一个人身上非生殖器的某些部位的接触、摩擦或交台。在这个广义上.不但两个异性可以性交、两个同性也可以性交;而性交合却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我们这本书中所用的性交合一词,均指男女之间的、阴茎插入阴道的性行为。下面说的女性婚前性交合,则进一步限定为:已经进入青春期的,但仍然从来没有正式结婚的女性的性交台。这里边不包括女性的箭青春期性活动,也不包括结过婚,现在丧夫或离婚的女性的性交合。
累计发生率——我们调查过的女子中,近50%在婚前有过性交台.到35岁时,这样的女子占到d8%。相当多的性交合发生在正式结婚前一年或两年,其中一部分仅仅是发生在婚礼来临之际。因此,婚前性交合的发生率高低。取决于结婚年龄的大小。结婚早的女性,年纪较小时就有了婚前性交合,面结婚晚的女性.开始婚前性交合时,年龄已经比较大了。婚龄与婚前性交合发生率之间,显然存在著一种必然关系。但孰因孰果却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早早开始性交合导致双方结婚,还是双“都确信马上就要结婚,才在婚礼之前接受性交合呢?
到20岁就已经结婚的女子中.近乎50%有过婚前性交合。在21~25岁之间结婚的女子,发生率将近50%,26~30岁才结婚的女子,发生牢在10~66%之间。如果不考虑结婚与否,那么任何一个年龄上的发生率都非常低,但如前所述,不考虑结婚年龄大小的发生率,在统计学上是一种失误,在现实中不可运用。
除了那些结婚很早的人,I5岁之前的婚前性交合发生率极低,到15岁时仅为3%。这部分地是由于我们的公众舆论和法律,对那些与少女性交合的男性,总是施以特别严厉的刑罚。
达到性高潮的累计发生率——无论在婚前、婚外还是婚内,总有许多女子无法在每次性交合中都达到性高潮。因此性高潮发生率与婚前性交合发生率的统计曲线大体上保持平行,只是前者低一些。非常有意思的是:在婚前性交合中女子达到性高潮的百分比,与婚后性交合中的,竟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
各年龄段的发生率——15岁之前为3%,16~20岁为20%;21~25岁为35%;26---45岁为40%多一点。
频率——婚前性交合的频率比婚后的低得多。这部分是因为未婚青年更难于找到固定的性伴侣,以及适合性交合的场所.但主要是由于社会严禁这样的行为,20岁以下女子的婚前性交合频率乎均为5~10周才有一次,20岁以上者也不过平均每3周一次。正如女性其它性行为一样。婚前性交合频率只有到20岁以后,才能达到其顶峰,此后,直到55岁甚至更晚,频率都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上,而且基本不受年龄大小的影响。
当然,频率也有很大的个体差异和时期差异,而且女性的频率也极少像男性那么高。一半或更多的女子,曾在仅仅一周之内发生过3次或更多的婚前性交合。但是她们也常常在随后的数周、数月、甚至数年内再也没有发生过哪怕一次。在特定的单独一周之内,约20%女子每天发生一次; 7%的人发生过l 4次或更多;但是这种特定时期一般都不连续,中间隔著较长的无性时期。因此,我们在阅读和引用婚前性交合的平均频率时,千万不可忘记或忽视上述间断现象和偶发现象。
个体差异更大一些,一些女子从来没有在任何一次性交合中达到高潮.而另一些人则每次都能达到.还有些人在每次性交合中都能达到两次或更多。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共有大约l4%的女子总是多次地达到性高潮.值得注意的是.有一部分姑娘一旦开始婚前性交.马上就出现了这种多次达到高潮的能力。
婚前性交比率
- 15岁以下女性,婚前性高潮的比重为6%;16~20岁为15%,20~25岁为约26%;到45岁时。比重已增至43%;此后则开始下降。
在所有年龄段内,自我刺激所占的比重都比婚前性交合多,在16~20岁之闻,婚前亲昵爱抚的比重也比婚前性交合稍多一点。不过到20岁后,婚前性交合的比重开始超过亲昵,到25岁以后,与自我刺激的比重也相差无几了。
婚前性交延续时间
如果仅统计婚前性交合已彻底中止了的已婚女子,那么其中29%的人在婚前只有过10次或更少的性交合,许多人仅仅有过一次。已婚女子中44%的人的婚前性交合只延续了一年或更短;30%延续了2~3年;26%延续到4年或更久。不过,在上述延续时间里,只有极少的人是真正连不断,而绝大多数人只是断续地发生而已。
有趣的是,这方面几乎没有代际差异,当前一代女性几乎与她们的妈妈和奶奶一模一样。
延续时间毫无疑问与结婚早晚有必然关系。20岁结婚的女子中,60%的人只延续一年或更短,但30岁以后才结婚的女子中,延续一年或更短的人只占27%。这说明,在年轻姑娘中,性交合的经历可能是促使她早早结婚的因素之一,但是许多二十几岁或三十几岁仍未结婚的女子,也同样有长期性交合经历,其中近半数延续长达6年或更久,这种经历并没有促使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马上结婚。
只与未来丈夫发生的婚前性交合,一般不会像与其他男人发生的那样,延续如此之久。只与未来丈夫发生的性交合中,75%都只延续了一年或更短;也很少有女子只因为与一个男人性交合过,就与他订婚;但是已订婚的男女却常常因为发生了性交合而提前婚期,至少在一些例子中,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更多、更安全、更全面地进行性交合。
婚前性交的人数
这个问题只能统计目前在婚的女子,因为她们的婚前性交合已完全中止了。在婚女子中有过婚前性交合者,53%的人只与一个男人性交合过;34%有过2~5个男性13%有过6个或更多。不过,上述数据不包括受教育很少的女子,因此我们不能说她们的性伙伴更少或是更多;也不包括入狱的女子,而我们知道她们婚前的性伙伴比上述数字多得多。上述数据只能代表中产阶级和上层社会女子的情况。尽管这些数据已经足以使某些人大惊失色,但它远远比不上男性婚前性伙伴的庞大数字。
在婚女子有过婚前性交合者中,87 %的人至少与日后丈夫发生过,46%的人只与日后丈夫发生过,这意味著1l%的人曾与未来丈夫以外的其它男人性交合过。剩下l3%的女子.则是与其他男人发生过,却唯独没有与未婚夫性交合过。结婚较早的女子中,只与未婚夫性交合过的入也较多(54%);而30岁以后才结婚的女子中,这样的人只占28%。
最极端的情况是.中上层女子中也有2%的人的婚前性伙伴超过20人。但是即使对婚前性交合严斥和严禁的群体,一般也倾向于相对宽容那些只发生在未来夫妻之间的性交合。如果当事双方想要结婚,或者双方事后果然结了婚,那么执法者也可以原谅他们的某些婚前性活动。这一点恰恰充分表现在这种宽容的最后限度上:即如果双方有结婚意图,当然可以网开一面;但如果日后双方并未结婚或不可能结婚,那么刑律照样会追究并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