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葬 第三章 烛光之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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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般无奈地上了机,世华像告别了一段历史,又像带著个未完的故事。
  飞机飞一程,她的心痛一程,十六岁,初尝生离的滋味。
  法松见她凄然黯然的样子,还以为她第一次离乡别井,舍不得父母,便伸过手去握著她的手,减轻她的惊惶。
  可是世华却冷冷地拨开他的手,大拇指和食指紧紧捏住项链吊著的珍珠。
  她在回忆从第一次见李颀起的第一句对话,每一页的情景,以至最后他的不告而别。
  “没有你,我便什么都没有了。”李颀这样说过。
  然而,为什么他要躲起来不让她找到他呢,他知道小盛会再来的,他一直是那么地相信她。
  李颀,你流浪到何方了?
  盛世华如梦地沉醉在往事里,不想受到任何干扰。
  不论法松逗她说话,或者是递本杂志给她,她都觉得是干扰。
  如今,法松变了做解押她到美国的公差,她的一股怒气,都发在他身上。
  珍珠被她折磨地捏著扯著,终于掉了下来,滚在地上。
  项链断了,什么都断了,世华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只急得法松在椅子缝里,椅子下面的地毯,行人甬道里四处又翻又摸那颗滚到不知到哪儿去的珍珠。
  世华动也不动,理也不理,法松和空中男女侍应生忙做一团,她无动于衷。
  旁边有位中年洋妇看不顺眼,一片不以为然地对世华说:
  “这么多人忙著替你找珠宝,你却像块蛋糕般坐著!”
  世华被押上机的一肚子气正没处可发,瞪起一双睫毛翘起的大眼对洋妇说:
  “关你什么事!”
  法松半爬在地下听见有妇人骂世华,便又急急爬起来。
  “你这妹妹宠坏了!”洋妇说。
  “不是宠坏,她第一次离开父母,有点不习惯。”法松保护著她说,“况且,找东西是我们的事。”
  “你叫那婆子少开口!”世华向法松撒娇。
  “你少骚扰我们!”法松说。
  “美国人人有发言的权利。”那洋妇说。
  “我在美国念了四年书,你不是我唯一见过的美国人,别以为你可以代表美国人说话!”法松是念法律的,一口流利的美语,把那中年妇人气得七窍生烟。
  结果那珠子还是让个经验丰富的男侍应在椅子左后边的脚柱与地毯缝中找到了。
  “你怎么找得到的?”世华奇怪地问。
  “女士们在机舱里跌掉耳环、坠子,我们找得多了,便晓得往哪儿找啦。”男侍应轻松地一笑。
  “谢谢。”法松说,“真对不起。”
  “不要紧。”侍应生说。
  法松把珠子左插右插,试图把项链中央伸出来的白金柱插回珍珠的小孔里面。
  “不用插了,烦死啦!”世华说。
  “怎么又不用插了?刚才珠子丢了你还哭呢。”
  “不是哭这个。”世华一把夺过珠子和断了的项链,掷进随身行囊里。
  “你也进哈佛吧?”法松渴望地问,因为他正在哈佛。
  “好几间学校都收了我,随便我去任何一间。”世华说。
  “来哈佛吧。”法松几乎在恳求。
  “你在我就不进去。”
  “我又犯了什么罪了?”
  “浑身都是罪。”
  世华愈撒娇撒痴不讲理,法松便愈著迷,一心想著在校园拖著这位自幼心仪的小妹妹。
  “坐在飞机里闷不闷?”法松不断献殷勤。
  “你坐在我身边便闷,不许靠近我多过五英寸。”世华在行囊里抽了把短短的小间尺来,淘气地量了量。
  “喏,这是五英寸,不许过界!”世华哈哈地笑著说。
  “真是小孩子,上机还带著间尺!”法松对这娇憨的小妹妹从心底疼出来。
  世华却又一时间眼红了,李颀和她的世界,是那么的苦难与沧桑。
  小妮子又哭又笑,把法松弄得手足无措,不过,无论如何,坐在她身边总是快乐的。好长的航程,世华在机上心事重重,没怎么睡觉,一下机,太阳一照,双脚一踏地,倒开始觉得头昏昏,四肢解体似的飘飘浮浮。
  法松的父母在中央公园南部有层十二个房间的豪华公寓,未开学前世华便住在那儿。法松依然精力充沛,刚放下行李,便拉著世华去纽约大学听讲座。
  世华累得睡了一半,没几句话入耳。
  “明天,我订了票子去百老汇看《窈窕淑女》,肖伯纳那个,不过不是话剧,是歌舞剧。”法松其实已经看了无数次,但这最红的百老汇歌舞剧,他想世华会喜欢看的。
  世华还未习惯时空改变,昼日黄昏看时,仍是头脑混沌,好辛苦才能够把自动垂下的眼睑撑上去。
  第三天,世华睡到下午四时才爬起床来。
  打开睡房门,门口放著一大盒东西。
  法松坐在宽敞的客厅,窗外延绵几英里的中央公园林木青葱,法松在阳光之下的一片绿林前面,更显得健康壮伟,一貌堂堂。
  “打开盒子看看,喜欢不喜欢?”
  世华打开盒子,那是件粉红色的蕾丝晚礼服,翻著宽宽粉红缎子的一字肩,粉红色缎子的三褶宽腰带,带子左边还有个钻石扣,大篷圆桌裙刚好过膝三英寸。
  世华拿在身上比了比: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还有鞋子,晚装手袋。”
  法松显然花了大半天去逛公司,什么都一并俱全。
  “我都没穿过高跟鞋子呢。”世华把那双粉红色的光身缎鞋子倒过来,端详著那小小的三英寸半尖尖的鞋跟。
  “穿给我看看。”法松比她心急得多。
  “不穿,反正今晚要穿。”世华平日对漂亮的衣服大有兴趣,这一回,倒提不起兴趣试了,只漫应著,“今晚去哪儿?我忘了。”
  “华尔道夫酒店有个大舞会,纽约大学学生办的。”华尔道夫是当时纽约的一级豪华酒店,衣香鬓影的地方。
  “怎么你们哈佛又不搞?”世华还未弄清楚各校的地址,哪问近,哪间远。
  “开学了活动多著,有你玩的。”法松说。
  黄昏后,世华换上了舞衣,涂了一点极淡的粉红唇膏,秀发披肩,走出来像个公主。
  法松高兴得喜心翻倒,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今夜大可耀武扬威。
  他和世华一起长大,都是兄妹似的玩闹,到了她十三岁的一年,法松的感觉不同了,这朵花,是他的,他有时胡思乱想,未来的蓝图中总有盛世华。
  世华一往以来都当他是哥哥,她知道法松疼她纵她,可没想过爱不爱的问题。
  今晚,她头一次发觉穿上黑色礼服白背心白企小尖领的法松,原来不只是个穿著T恤陪她玩的大哥哥,他居然是个轩昂的大男人,眼里含著的不只是大顽童的调皮,而是一种男子味道的爱意。
  世华戴著长手套的手,圈在他的臂弯里,走进华尔道夫的大宴会厅,华灯掩映下,就如一双金童玉女,引来不少艳羡的眼光。
  世华像花瓣般的娇嫩清新,掩不住初吐的艳光,纽大的男生们看得眼珠子几乎掉出来了,个个都跃跃欲动想请她共舞。
  世华虽然没穿过高跟鞋,但她是惯跳足尖舞的,高跟鞋难不倒她,舞姿翩翩,优雅得像仙花飘飘,
  她感觉到男孩子们对她的亲近之心,她也恨不得跟不同的男孩子逐个跳舞,但是法松一股“她是我的”的神气,再加上点天生的威仪,没有男生敢动他的女伴。
  世华在心里生气,法松好像当自己是她丈夫似的,碰也不许人碰她。
  回到法松的公寓,世华并不如法松般兴高采烈。
  “羡慕煞我的朋友们了,我的女伴这么漂亮。”
  “什么你的,你的,谁是你的?”世华不大高兴。
  “我又说错什么了?约去舞会的女伴,使是我的女伴,正常的称呼而已。”
  “漂亮的女生多著呢!你随便捡一个。”
  “世华,不要笑我,我有个幻想,将来,你毕业了,我们结婚。”法松信心十足地说,“我深信我们的未来是幸福的。”
  世华一心想著离开了母亲严厉的管束,便东南西北地自由飞翔看世界。
  料不到这一个,比母亲还糟糕,她都未见够人生,他便想将她锁起来。
  一夜间,世华在盘算著脱身的方法。
  将来嫁给谁都好,慢慢来,就是不能这么一步踏进囚笼里。
  她又恨起父母来。故意安排的,故意安排的!
  他们愈安排,她便愈反感。
  她锁上房门,找出那一列接受她申请的大学名字,翻开了美国地图。
  那次报名,除了父母指定的几间名校外,她自己还好奇地乱挑学校申请,什么她没听见过的省份地方,她都挑了些申请。
  她的眼睛在地图上溜,她要找个没有父母的亲戚朋友的地方。
  她找到了个怪怪的名字:圣路易·奥比士甫,加州理工学院,在三藩市和洛杉矶中间的沿海。
  她不动声色,翌日便把学费、寄宿费汇去了,主修科一项,她选了生物学。
  目前是暑假,未有宿舍可住,她只好在纽约呆到时间差不多才去。
  不能先去三藩市,那儿父母的朋友又一大堆。
  法松只以为她听他话进哈佛。她说一切手续都办好了。
  “噢,是呀,学费想你父母早寄去了。”法松想当然地说,“要不要先逛逛校园?”
  “不用了,注册那天再去也不迟,以后天天都在那儿,忙什么!”世华担心法松过分热心帮忙,替她去注册问这问那。
  “你选读什么?”法松问。
  “嗯,哲学。”
  “头两年选读什么都不要紧,第三年才决定主修科也不迟。”法松说。
  “我也是这么想,其实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想念什么。”
  “明天有个派对,七点钟。”
  “你的派对关我什么事?”
  “当然你是去的了!”法松几乎不可以接受她不是他社交活动的一部分。
  “我不去。”世华毫无解释地摇头。
  “为什么不去?”法松有点恼了。
  “不去就不去。”
  “你不去我自己去!”法松悻悻然说。
  世华不理睬他,跑回房间。
  法松也有点少爷脾气,翌日不再低声下气,和世华冷战起来。
  夜里,世华听见他回来,但是装作听不见。
  法松敲敲她的房门,微有酒意。
  “派对里面有个扭腰舞比赛,我得了冠军。”法松向她示威。
  “恭喜你,晚安!”世华心里咒著,那么高大健硕的一个人,扭什么腰,一定不好看。
  世华看看日子,八月底了,快开学了,宿舍也可以住了,她要溜了。
  她给法松留了一封信,大清早挽了两只箱子,搭机到三藩市去了,没拿走法松送她的舞衣、鞋子和晚装手袋。
  到了三藩市,左问问右问问,问出了可以坐三小时灰猎大巴士,便可以到圣路易·奥比士甫。
  她这辈子,只见过香港、纽约那样的都市,沿途的小镇,疏落的平房,朴实人稀的街道,倒是她没见过的。
  到了圣路易·奥比士甫站,她挽著两只大箱子下车,有种逃亡成功的喜不自胜。她不管圣路易·奥比士甫是什么,没人管便行。
  站了半天等的士,影儿也没一辆。
  再等了老半天,有个二十一二岁模样的中国青年驾车经过,探头出来问她:
  “你在等什么?”
  “等出租车。”
  那青年失笑起来:
  “新来的吧?小镇哪里有出租车!”
  “那么我……”
  “加州理工新生吧?上车,我送你去,箱子我替你搬。”
  世华上了车,青年再忍不住笑:
  “你不问我是谁便上陌生人的车子?”
  “这里每一个都是陌生人,即使有计程车,那司机也是陌生人。”世华说,“也许比你还危险。”
  那青年三度笑了。
  世华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是个架著眼镜、脸孔尖尖瘦瘦的男生,中等身材,身上披了件CAL POLY(加州理工)的飞机恤,但还是十分书生形,有一点书生的迷蒙。
  “你叫什么名字?”男生问她。
  “盛世华。”
  “英文名字?”
  “没有。”
  “怎会没有,香港人个个都有个英文名字。”
  “我一向不用的。”
  “这儿的老师念不来我们陈争成、朱祖创呢,在他们嘴里,都变成了:撑撑撑,出出出……”
  “你是撑撑撑,还是出出出?”
  “我是撑撑撑,即是陈争成,即是约瑟。你叫我约瑟好了。”
  “那个出出出,朱祖创呢?他又叫什么?”
  “他叫阿祖。”约瑟说,“校园内很出名的一个男生。”
  “怎么出名法?”世华在想像阿祖的样子。
  “打架。”约瑟说,“力争女朋友而跟个美国男生打架。”
  世华竖起耳朵听,要是有男生为自己打架多精彩啊。
  “那女生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漂不漂亮?”世华心中已有个素未谋面的新面孔。
  约瑟看了看她,心中叹了口气。施维亚初来时不是明丽照人吗?四年的不检点生活,令她已经衰残。
  在中国留学生的圈子中,施维亚的名头仍是很响的,在美国男生圈子中,她仍被认为是东方大美人,何况她来者不拒。
  “她仍在念书吗?”
  “念与不念之间吧,她无颜回香港,但她总哄到男人替她交学费。”约瑟满怀可惜地说。
  想当年,男生们对这个施维亚是趋之若鹜的。
  “你到底有没有英文名字啊?”约瑟再问。
  “就叫世华好了,用英文拼音也很容易念,不像你们的撑撑撑,出出出。”
  “为什么起个男人名字?”
  “每个人都这样问我。盛世华不是男人名字,华者花也,我姓盛,是盛世中的一朵花!”
  约瑟看著这盛世中的一朵花,不禁痴了一阵,比起施维亚四年前从香港挟著校花的名气而来时,盛世华的美貌比起她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是个其貌不扬的女生站在街上,他才不管她挽著多少只箱子,一定装作看不见。
  “我带你去注册处。”约瑟说。
  盛世华进了陌生的注册处,手续弄了老半天,还要分配宿舍房间。
  出来时,她以为约瑟走了,怎知他还坐在注册处门口的草地上,像做著白日梦地等。
  约瑟把她送到了宿舍,依依不舍地走了。
  “我要去接我的女朋友宝莲,今晚不能照顾你,校园的路你不熟,我明天带你上课室。”
  “约瑟,你是念什么的?”
  “医科预科,下学期我要转去洛杉矶的医学院了。”
  “那么宝莲呢?”
  “她会跟我一块儿转校。”
  世华不知道约瑟跟宝莲是住在一起的。
  她去到宿舍,有点失望,是幢两层楼的旧平房,房间的油漆显然没铲掉旧油便已修过很多次,像个化了厚妆的老女人,现在她还嗅到新修油漆的味道。
  房间很简单,左一张床右一张床,每人一张书桌。
  她不知道同房是谁,只是对方的衣柜打开了,一列粉红粉蓝粉黄的衣服,配搭得很好,想来同房是个温柔贤淑好看的女孩,世华有点开心。
  她也把自己的衣服挂好了。时近黄昏,跑进来个身材矮小的美国女孩,想是同房了。
  世华友善地微笑著。
  那个美国女孩一见同房不是美国人而是东方人,马上把脸一沉,转身便出去。
  世华几时受过这样的冷落,心想岂有此理,我偏不出去,有种的便别进来,看你睡在哪里。
  其他纷纷搬进各房间的美国女生倒很友善,只是她的同房挨到很晚才黑著脸孔进房间睡觉,一句话也不跟盛世华说。
  一来此地便碰见种族歧视,世华既恼又失望。
  翌日约瑟一早来了,逐个教室带她去,每次踏出课室,约瑟都坐在草地上等她。
  饭堂饭膳开得早,下午五时,香港人还在吃下午茶,美国学校的饭堂已经大开了,过了七时便没得吃。
  回到宿舍,同房仍是仇视世华,她出去她才进来,她进来她便马上出去。
  世华觉得很冤枉,她抱著四海之内皆兄弟之心而来,却正编了个种族歧视的跟她同房,孤身一人,凄凄然饮泣了一会。
  幸好晚上约瑟来了,先开口的是他的女朋友宝莲:
  “我们带你去看电影。”宝莲的脸形像个梨子,下宽上窄,但很甜,很和善,很活泼,一股大姐姐要照顾她的模样。
  约瑟在宝莲背后含著情意望著世华,世华只当若无其事。
  宝莲问她宿舍的事,世华告诉她了。
  宝莲说:
  “去跟舍监说,那美国女生多半是不知什么乡下来的,外国人都未见过几个,摆什么架子!”
  “我是不搬的了,要走,她走,我不走,我不跟舍监说。”世华倔强地表示。
  约瑟脸上掠过一阵欣赏之情。
  世华就是这样坚持下去,其他美国女生也觉得她的同房态度恶劣,个个都不满她,结果她的同房没趣地搬离了宿舍。
  世华胜了她的第一仗。
  对面房有个高高胖胖的金发女孩叫雅德丽,跑过来对世华说:
  “我搬过来跟你住。”
  “舍监叫的?”
  “不,我自己想跟你住。”雅德丽说,“我跟我的同房吵了嘴,她嫌我一天到晚嚼香口胶吵著她打字,我嫌她半夜三更打字吵著我睡觉。”
  “要不要跟舍监说?”世华问。
  “要,现在便去说。”
  舍监老怀大慰。
  世华问。
  “我从前那个同房哪里去了?”
  “我不管,我绝对否定她的行为,你不要放在心上,这儿还有些人是很极端的。”
  雅德丽和世华倒是一见如故,要好得不得了。
  “这儿有多少个中国学生?”世华问雅德丽。
  “五十多吧,不算多,女孩子更少。”
  “明天我们中国学生会有个迎新派对。”世华说。
  “那你去令他们晕其大浪好了。”雅德丽说。
  “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个叫做施维亚的中国女生?”世华至今还未见过大名鼎鼎的施维亚。
  “她?”雅德丽耸耸肩,“在这儿几年啦,天天把眼睛画得黑黑的,一张脸却白得像墙灰一样,不过很多男孩子喜欢她的。”
  “她念什么?”
  “纯数。”
  “应该不错啊!”
  “我主修家政,那我便很错了?”雅德丽把胖手叉在腰肢上,“其实我真不想念书了,我想嫁呢!”
  翌日黄昏,世华换了件浅蓝色轻纱裙子,素著脸去迎新会。
  本来约瑟和宝莲来接她的,到了宿舍客厅,却站了个穿黑皮飞机恤,黑色裤子,白衬衫的中国男生。
  大约五英尺十英寸高,皮肤白白的,五官不大而矜贵,公子哥儿的粉雕玉琢中有著动人的男性味道,略有点不自觉的任性,不过掩不住脸上的一丝气愤难平。
  那就是朱祖创,阿祖。
  虽然世华这几天还没碰上过他,但她直觉上知道这个黑衣男子便是他。
  “我是阿祖。”
  “我知道。”世华说。
  “你怎么知道?”阿祖奇怪地问。
  “有时两个人一见,便会知道谁是谁了。”世华说。
  阿祖善感的脸上绽开个遇到红颜知己的微笑。
  第一次见面,这个女孩子……阿祖心在扑扑地跳。
  “我可以送你去迎新会吗?”阿祖问。
  “当然可以。”世华很想看看施维亚看见阿祖拥著她入场的样子。
  她听过那个故事,施维亚跟阿祖是从香港一道拍拖来美念书的。
  但施维亚生活不检点,常常跟美国、巴西、法国不同的男生搞得一塌糊涂。
  有一回跟个巴西男生同居了六个月,阿祖再受不了,两个男生约出来打架,施维亚还亲自去观战。
  阿祖打输了,失意又失脸,上了车子狂踏油门,车子便撞在大树上,折了腿骨,去年才好过来。
  至于施维亚,巴西男朋友又不要她了,目前不晓得跟谁同居。
  本来约瑟和宝莲是来接她的,但阿祖早了一步,他们到时阿祖已在。
  约瑟有点不高兴,倒是宝莲哈哈大笑:
  “阿祖,你倒手快!”
  “我们一辆车去吧。”约瑟提议,他不想世华离开他的目光范围。
  阿祖却说:
  “我也开了车来,不如我载世华吧。”
  宝莲向约瑟挤眉弄眼地示意给他们约会的机会,却不知道自己男朋友的一颗心,已在第一天飞到了这个小妹妹身上,此刻见阿祖挽著世华,那颗心像条被人绞著的毛巾那么别扭。
  在中国学生圈子中,早已传闻著来了个美人儿,施维亚是何等人物,虽然她不跟中国学生来往已久,但她不会那么轻易放弃她在留学生心目中第一美人的后冠。
  世华和阿祖到时,她早已浓妆艳抹,穿著件紧身黑旗袍,头发梳了个高高的髻,仪态万千地坐在那儿,电力普及每个男生了。
  阿祖见到施维亚,眼中有泪意恨意。
  施维亚倒不在乎地“嗨”了一声。
  世华让阿祖给客人介绍过了,每个男生对阿祖的羡慕之情都写在脸上。
  比起雅丽清逸的世华,施维亚倒像朵黄金岁月已过的残花了。
  虽然她的美人派头还在,男生们仍有想一亲香泽的。
  但是,世华像个不知从哪个森林飘出来的小仙女,双眸如水,肌理晶莹得像撒了层天降银粉,斯斯文文的,年纪小小的,苗苗条条的,相形之下,施维亚老了,俗了,憔悴了。
  世华为了要替阿祖出一口气,整晚都对他温温柔柔,有如他的女朋友似的。
  其他男生排长龙邀世华跳舞、搭讪,阿祖不好意思阻碍她受到众人的倾慕。
  两人素昧平生,他贸贸然地去宿舍接世华,世华不但答应,还好像不用说便跟他有点默契似的,每做一件事,每举手投足,都令他得回不少失去的自信心。
  被施维亚所弃的伤口还未愈合,被人讪笑的面子还未捡回来,怎么这个盛世华,却如此知音解语,令他在伤痛之中有莫名的感动。
  约瑟一夜郁郁寡欢,宝莲倒是如常的开心。
  在不停换舞伴之中,世华瞥见在约瑟旁边有张英挺不凡的脸孔,时隐时现,冷冷地旁观,她不知道他是谁,他也没过来跟盛世华打招呼,世华太忙于应酬男孩子们了,还要常回阿祖身边,还要以她的没有经验去跟身经百战的施维亚角力。
  派对后,阿祖开车去了间酒吧,凝视著世华:
  “你是个奇怪的女孩子,为什么你像知道我心里的感受?”
  “人与人间,肯花一点心意便知道了。”世华在餐巾上写了纳兰容若的两句词:
  “瘐郎未老,何事伤心早?”
  阿祖灌了一杯马丁尼:
  “你连我的中文程度不大差也感觉得到?”
  “阿祖,你打算一辈子记著她?”世华轻轻捏住他的手心,令他感到暖暖的。
  “你有一辈子打算记著的人吗?”阿祖昔笑著。
  世华想起李颀,那是她的初恋,那带给她很多折磨,而没有很多快乐。
  如今音断讯绝,她有点害怕那源源不绝的苦恼,但在她心中,早已认定了李颀是她的第一个爱人,他不能满足她的驰骋,那是段戴著沉重的枷锁的感情,不过她知道,这辈子她也不能忘记他。
  世华不是个喜欢在另一个男人面前提别一个男人的女孩,她觉得那是只属于她的私事。
  于是,她只低头一笑,不置可否。
  “阿祖,你念什么系的?”
  “建筑。”
  “还有几年毕业?”
  “一年。建筑系要念五年的。”
  “这四年你都没想过转校?”
  “加州理工的建筑系很有名的,毕了业的学生都能马上做事,不是纸上谈兵。”阿祖说。
  世华想,这只是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自是他舍不得离开施维亚所在的地方,施维亚都不大理睬他了。
  然而,他却宁愿留在这儿,忍受青梅竹马的女朋友背弃他,视他如无物地做校园荡妇。
  阿祖强作轻描淡写地说:
  “不要以为我打算一辈子记著谁,有什么好记的?”
  他又再喝了一杯马丁尼。
  那时酒吧来了一群中国男生,都是刚才在派对邀过盛世华跳舞的。
  他们不服气怎么阿祖可以单对单地约盛世华把酒谈心。
  男生们故意坐在邻桌,阿祖不耐烦了,叫结账,顺手掷了张一百元美钞在侍役的银盘上,作为打赏。邻座的男生们当然留意到,只是盛世华完全没看见。
  她的家教是:男方结账她不应看账单,更不应看他怎么付钱。
  小城学生酒吧,几时见过这么大的打赏,才叫了几杯饮品,不过几十美元。
  世华倒是懵懵然的,她根本不会留心阿祖扬了张百元大钞出来,她只忙著认邻桌男生的脸孔。
  都是约得过的,她心里想。
  其中有个高高大大的最好看,好像叫做朗尼。
  约瑟没有来,刚才在派对中,在约瑟旁边时隐时现的那张英挺不凡的脸孔也不在。
  翌日下了课,世华和同房的美国女生雅德丽一起去饭堂。
  才五时多雅德丽便嚷肚子饿。
  两个女孩子各自拿了托盘,像自助餐的去拿东西吃。
  她看见朗尼在炸鸡,学生可以在饭堂工作赚钱的。
  “朗尼,原来是你炸的,怪不得那么难吃!”世华隔著一盘盘的自助食品,跟在后面炸呀炸的朗尼说。
  朗尼笑出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牙齿,一片阳光灿烂。
  阿祖走了过来,仍是披著他那件黑皮飞机恤。
  “你们两位女孩子坐下,要什么我替你们拿。”
  两个女孩子坐下了,阿祖春风得意地捧著两个盛满食物的托盘,坐在世华和雅德丽对面,陪她们吃饭。
  朗尼只瞪著眼,他没有钱,他只是个半工读的穷学生,没空向女生献殷勤,只在饭堂炸鸡炸得一头烟。
  晚上,宿舍款接处传呼世华房间,说有人找她。
  “谁?”世华问。
  “朗尼。”
  世华乐意地跑了下客厅。
  “怎么了,朗尼?”
  “找你聊聊天。”朗尼很高,大概有六英尺二英寸,比李颀、法松这些高个子还要高。
  “怎么你这么高?”世华笑。
  “我的弟弟也有这么高。”朗尼说,“他在柏克莱加大,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
  “你弟弟也在柏克莱炸鸡?”世华问。
  “不,柏克莱那边在校内找工作不容易,弟弟就是专心念书。要做,我这哥哥做好了。”
  朗尼显然很疼他的弟弟。
  “你怎么不去柏克莱?”世华本来也被那名校录取了的。
  “一来学费贵,二来我是念电子工程的,加州理工适合点。这儿实验多过理论,一出去我便不愁没工作。”
  “阿祖也是那么说。”
  “他愁什么?他有的是钱,昨夜你不见他掷张百元大钞出来吗?”
  “我完全没看见。”世华说。
  朗尼哈哈大笑:
  “他就是要拿出来给你看的啊,想不到白费心机。”
  “有什么好看的?”
  “他想追你,谁都看得出来了。”朗尼说。
  “那也没有什么不对吧?”世华说。
  “看他捧著两个托盘向你和雅德丽伺候,洋洋自得的样子,真受不了他!”
  “学校的东西好难吃,天天都是炸鸡、汉堡包,又干又硬,我通常只吃得下那堆薯茸。”
  世华真的结结实实吃了好多天薯茸。
  “你要是吃不下饭堂的东西,阿祖负担得起天天请你去大餐厅吃。”朗尼酸溜溜地说,“而我只能在这里跟你干聊天。”
  “那也很好啊!”世华说。
  “你习惯了离开家庭没有?”朗尼像大哥哥似地问。
  “习惯,天天都很热闹。”世华说。
  “当然啦,我在饭堂,看见男生们老围著你转。”朗尼说。“晚上想来也有不少人来找你吧?”
  世华羞赦地一笑。
  她本不是那么开放的,只是这儿风气自由,男生找女生,不像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天天都有男同学找她,忙得她连本来的害羞也没时间露出来了。
  “唉!”朗尼叹了口气,“我太忙了,周一至周五要在饭堂炸鸡,周末上三藩市酒吧做调酒,功课又多,没时间追你。”
  “那你今晚来干什么?”
  “来挂号的。”朗尼开朗地笑,“有朝一日我不穷了,才有空献殷勤。”
  “又说想介绍你弟弟给我认识?”
  “那是借口,是开场白,也是事实。”朗尼靠在沙发上。“我想我们两兄弟独占你。”
  “完全不通!”世华说。
  “怎么不通?要是我追不到,我弟弟追到;要是我弟弟追不到,我追到!”
  “你倒是蛮有自信心的。”世华说。
  “我有自信心,没有钱而已,让你先玩几年,他日我毕业了,有你瞧的。”朗尼说。
  “你成绩很好吧?”世华问。
  “不能不好。我父母都是教书先生,千辛万苦地储了一点钱送了我们两兄弟来美国念书,他们捱了一辈子,我也希望他们将来享享福。”
  “朗尼,你真好。”
  “世华,你大概是个千金小姐吧?”
  “那有什么关系?”
  “我不喜欢追千金小姐,但我又喜欢你,所以我说呢,先挂号来著。”
  “有空来宿舍聊聊。”
  “我很少有空。你呀,别拍太多拖,好好地念书。”朗尼又笑出他那排整齐的白牙。
  好爽朗的一个男人,世华想起李颀。
  李颀什么都不在乎,但没他开朗,总有点听天由命的无言悲戚。
  不过,李颀的环境比起朗尼又差许多,李颀连父母也没有。
  “我走了,不阻你做功课。”朗尼双手插在牛仔裤袋中大步地去了。
  世华突然想起一件事:
  “朗尼,等一等。”
  “什么?”
  “迎新会那晚,常常站在约瑟旁边那个……”
  “哪个?这儿天字第一号的优异生。”朗尼说。
  “他……”
  “他什么?不告诉你。我来是为我自己!”
  朗尼扬首阔步地走了。
  日子像过得很慢,也许因为世华既专注于功课,约会又没完没了。其实才到了加州理工一个月,生活的多彩多姿已胜过她以往的十七年。
  优美的校园,一列列的西班牙式建筑物,南加州的地方名字,圣什么什么的,来源都是西班牙文。
  约瑟和宝莲很照顾她,就像家人一样。
  宝莲常约她去游泳、看电影、逛街,约瑟永远做车夫。
  要是宝莲不是那么毫无疑心机心的,应早看得出自己的男朋友对世华那抑压得好困苦的情意,他的一双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痴痴地看著世华。
  世华自是觉察到的,但她只好装做不知道,她是那么的喜欢宝莲,宝莲是那么地疼她,她希望三人的好朋友关系永远维持下去。同时她亦知道,她是唯一可以保持这一线之差的平衡的人。
  宝莲嘴里常提程安雄、程安雄,这个名字,显然她跟他很熟,但是偏没见过他们叫过他一齐来。
  “程安雄是谁啊?只听你说,却不见人。”世华终于忍不住问了。
  “是我和宝莲的好朋友。”约瑟说。
  世华的脑子叮当一响!那张英挺不凡的脸孔,朗尼口中的天字第一号优异生。
  “约瑟,我刚来时那个迎新会,有个人整晚站在你旁边,不跳舞也不做声的。”
  “那便是程安雄了。”约瑟说,“他是不大做声的。”
  “跟我便不晓得有多少话儿聊呢!”宝莲说。
  “你是傻大姐嘛,谁跟你聊都开心!”约瑟说。
  “谁说我傻,我一点也不傻!程安雄最是眼角高,笨一点的他都不跟人说话呢!”宝莲高声抗议。
  “施维亚他也不放在眼内吗?”世华间。
  “施维亚?”宝莲一听见这个名字便怒火上升,“从第一天起,程安雄就没多看施维亚一眼,他不喜欢不正经的女人!”
  “那你又太夸张,施维亚初来时并不像现在这样。”约瑟还是有点同情施维亚的。
  “是你才会这么护著她!”宝莲一指戳在约瑟的太阳穴上,“她初来便四处放骚,你还背著我去约过她呢,你以为我不记得?”
  “那时个个都去约她,我也趁趁热闹嘛。”约瑟说,“何况,当时又未追到你。”
  “当然,你以为我是施维亚那么容易追的吗?饶了你吧!”宝莲是最容易哄的。
  事实上,是当年约瑟追施维亚不到手。
  “你说所有人都追施维亚,那么他们当阿祖是什么?”世华问。
  “阿祖管得住她吗?她需要人追的吗?她一见到男人便嗲上去了。”宝莲说。
  “阿祖也脾气大啊,动不动便给她几个耳光的。”约瑟说。
  “阿祖是脾气大了点,但这两年驯下来了,给女朋友弄得这么没脸,怪可怜的。”宝莲说。
  “程安雄一次也没有约过施维亚?”世华再问。
  “没有。”约瑟说,“美国女生倒有约会一些。”
  “他不约会中国女生的吗?”世华问。
  “不是不约,没有合他心意的而已。”约瑟说。
  “有我呢!”宝莲的梨子脸悄悄地笑。
  “有你,有你,不过你是我的女朋友嘛。”约瑟怕她再算施维亚的旧账,急忙讨好两句。
  “他在美国女生中很吃得开的。”宝莲很为她的老朋友而自豪,“他是本校剑击队的主将,是加州校际西洋剑比赛冠军,剑击队里也有美国女生的。”
  “他念书每科都拿A,NASA每年的暑假奖学金他都拿到。”约瑟说,“NASA是在全美国的大学挑精英学生去作暑期训练的。”
  “NASA是什么?”世华问。
  “美国太空研究署的简称。”约瑟解释给世华听。
  “程安雄是美男子,你见过便知道。那夜他老站在灯光暗的地方,你大概看不清楚。”
  约瑟补充著形容。
  谈起这位好友,约瑟和宝莲那种引以为荣的心情,溢于言表。
  世华只纳闷著:为什么他从不约我呢?看我不上眼吗?
  回到宿舍,世华还是闷著。
  电话响了,世华随手拿起听筒“喂”了一声。
  “盛世华?”有礼而陌生的声音。
  “是。”
  “我是程安雄。”
  世华心里怦然一跳,听筒几乎没掉下来。
  “你好!”程安雄的声音,恰好像他的俊脸。
  “你好!”在校园里对男生应付自如了几个月的盛世华突然腼腆了起来。
  “我想星期五晚上请你去看电影。”程安雄说。
  “好。”盛世华紧张得只说得出一个字。
  “七点钟来宿舍接你。”程安雄说。
  “好。”盛世华的舌头像打了结。
  放下听筒,盛世华疑幻疑真。
  只是那么简单的几句话,素昧平生,就这么约好了?
  开学三个月了,不晓得多少个男生约会过她了,程安雄要等到现在才约她?
  这时她才想起,方才是她第一次跟他说话。
  这个人,半句闲话也没有,怎么搞的?
  而她,只在三个月前,人头涌涌的迎新会中,在朦胧的灯光下,遥遥看过他的轮廓。
  这几个月来,天天和不同的、相同的男孩子周旋,她以为自己已经十分熟练,怎么却一下子生疏起来,手足无措,像从头来过?
  然而她亦有种欣喜无限的感觉,她一直在等待,他终于来了。
  星期五晚上,宿舍的女生们照例忙著梳头、装扮。美国女孩子,要是星期五晚没有约会,便是可怜的人物。
  没有人肯待在宿舍里,牛头马脸也得捡个上街去。
  浴室是公用的,每层楼左翼一个,右翼一个。
  一格格的莲蓬浴室,几个没遮没拦的大浴缸。
  一列列的洗手盆,一列列的大镜子。
  美国女生上身脱得光秃秃的,开心起来一面哼著流行曲,一面摇著大胸脯,肩头左摆右摆的,直跳到浴室去。
  洗头的洗头,洗澡的洗澡,很多连浴室帘子也不拉上,光著身子一边淋莲蓬浴一边谈话。
  世华仍然是要用浴巾包著身子才去浴室的,也是永远拉上浴室帘子的。
  她这么大个人都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赤身露体过。
  宿舍的同学裸体她倒不介意,看多了便习惯了。
  星期五也是剃毛的时候。
  西方女子体毛多,大半都有个电须刨似的东西,撑起小腿上下刨来刨去,剃她们金色的、棕色的腿毛、腋毛、手毛、阴毛。
  她们的眼睫毛长得像扇子,但其他地方的毛亦很茂盛。
  盛世华手脚没一根毛。她们倒觉得奇怪。
  雅德丽在穿腰封,她老是瘦不起来。
  “世华,借你的白兔毛外套给我穿一晚行不行?”雅德丽问。
  世华看看比她大上三个码的雅德丽说:
  “你怎么穿得下啊?”
  “是毛衣嘛,有弹性的,怎么穿不下?”雅德丽说。
  “你穿得下便尽管穿。”世华和她一向不计较的。“你约了谁?”雅德丽问。
  “新的,叫程安雄,你没有见过的。”世华说。
  “安雄!我认得他!”另一个蓄著短短金发的美国女生荣莉说,“我也是剑击队的。”
  “是吗?”世华期待多些有关程安雄的资料。
  茱莉是念数学的,安雄亦是念数学的,又同在剑击队,当然相熟。
  “他的西洋剑一流,快、狠、准。”茱莉赞不绝口。
  茱莉是女子剑击队的一把好手,这女生不大用功念书的,天生聪颖,活动多多,考试却永远高分。
  “安雄和我,在数学考试也有得争的,他有一副好头脑。”
  茱莉是四年级生,平日也自视颇高的,一脸的飞扬跋扈,谈起程安雄,她倒是服的。
  世华芳心大慰,程安雄名不虚传。
  雅德丽跟茱莉倒没什么好说的,茱莉认为只有最笨的女生才念家政科。
  雅德丽憨厚良善,不过也的确笨点,背营养菜单背到天亮也记不牢,考试常考个马马虎虎,所以整天嚷著想嫁。
  “你今晚约的又是谁?”世华问她。
  “是个空军,其实我也不大喜欢他,不过,有约会好过没有。”雅德丽说,“你这幸运儿!”
  “雅德丽,我穿什么才好啊?”世华在房间把衣服丢满了一床。
  “都没见过你这么紧张,随便穿一件好了,你的衣服件件都漂亮。”
  世华心乱乱的,结果还是穿了条橘子色裙子算了。
  “你看上去像个加州橘子!”雅德丽说。
  “别笑我了,你看上去像头大胖兔!”
  “祝你好运!”雅德丽说。
  七时整,宿舍接待室传呼,有位程安雄找盛世华。
  世华对著镜子左照照右照照,终于还是不满意,但是已经迟到十分钟了,只好下去。
  程安雄穿得很整洁简单,一条深蓝色西裤,一件深蓝色织白边的V字领纽锁毛衣套著件白衬衫。
  到底是剑击冠军,站在那儿就英姿飒爽,五英尺九英寸左右,但是英挺的气概令他看上去好像相当高。
  他的眉也像剑,斜飞入鬓,双眼深深,鼻子高挺,嘴唇薄薄,发脚有些儿卷曲,有点像混血儿。
  剑眉星目,就是那样子的了,世华心里想。
  两人相见,都有点不知如何是好,程安雄只是客气地送她上车子。
  他那部是旧车,后面的椅子裂了一大条缝,露出了奶白色的乳胶。
  “是教授卖给我的四手车子,才五百块钱。”程安雄说。
  “也不错啊!”世华说。
  “你吃过饭没有?”程安雄问。
  “没有。”世华这时才记起忘了吃饭。
  “那么我们不要看电影了,去吃饭吧。”
  程安雄把车子开到离校园约四十五分钟的地方,建筑像欧洲古堡一般。
  “这是著名的麦当娜酒店,牛排很好。”程安雄说。
  “有点像童话古堡呢。”世华往四周望了望。
  “这也是间旅店,每个房间都不同的。”程安雄说。
  “你住过吗?”世华奇怪地问。
  “有时跟同学们上山去赫斯特堡垒,晚上累了便在这儿歇宿一宵。”
  “赫斯特堡垒?”
  “那是已故报业大王老赫斯特在山上建的一座堡垒,室内是仿罗马式的,很美丽,改天我带你上去。”
  “老赫斯特显赫一时,他在生时,名人贵胄都是他的客人,开过很多盛极一时的大宴。”
  “现在呢?”世华问。
  “现在堡垒送给政府了,维修费太厉害。”程安雄说,“你知道吗,他在山上除了建筑那豪华堡垒,还要养斑马、长颈鹿之类非洲野兽。”
  “山上不适合斑马、长颈鹿这些平原动物啊。”世华说。
  “他偏要养。还要在山顶种热带椰树,土壤不合,他便叫人把热带泥土铺到山上。”
  “相当任性呢!”世华说。
  “现在先去麦当娜酒店吃餐,那儿也很有趣的。”程安雄强壮的手臂携著世华下车。
  饭厅古色古香,两人在烛光中坐下。
  有一双中年美国男女在拉手风琴,遥遥的,和气地跟程安雄点头打招呼。
  程安雄含著微笑。
  “那是店东夫妇,他们喜爱拉手风琴。”
  “你很熟悉这儿呢,其他同学带我去的都不是这些地方。”世华说。
  “我喜欢四处去。”程安雄说。
  点了菜后,店东夫妇过来,友善地跟程安雄聊天,又盛赞世华漂亮。
  “你的英语说得很好,只有约瑟的还更地道加州音一点。”世华说。
  “约瑟的家就在洛杉矶,他是在这儿长大的。”
  “你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吧?”
  “我的朋友不多,约瑟和宝莲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为什么很少在校园见到你?”世华问。
  “我不是在课室、实验室,便是在体育馆,你当然见不到我。”
  “你不大参加中国学生的派对的?”
  “我不喜欢去派对。”程安雄脸红红地笑道,“那次去是因为看你。”
  “看我?你整晚都不过来跟我打招呼。”
  “是约瑟叫我去看你的,他笑我太害羞了。”程安雄的脸又红了。
  “说实话,想约你想了很久了,那天晚上鼓起很大勇气才……才打电话给你。”程安雄突然有点口吃起来。
  世华想,原来他真是害羞的。
  条件这么好的剑士、优异生,居然是个害羞的人,其实,有什么女孩子他会约不到?
  “我宿舍的茱莉说你打剑快、狠、准,怎会没有勇气呢?”
  “打剑是另外一回事,对我来说,打剑比约女孩子舒服得多,可以痛快地斗一场。”
  说完,程安雄觉得说错了话,忙更正说:
  “我不是说跟你一起不舒服。我……我都是不会说话的,对不起。”
  “我喜欢听你说话,刚才你说的都很有趣,好像赫斯特堡垒,令我悠然神往。”
  “改……改天我们找了周未去。”
  “好啊。”
  世华倒觉得自己只会说好,不晓得逗他说什么才好。
  “你念书的成绩也不错。”再度开口的反而是程安雄。
  “你怎么知道?”
  “我有个同房替教授改微积分和物理学课卷的,所以,你的功课我都看过了。”程安雄说,“你很聪明。”
  “噢,调查过我来的!”世华嘟起小嘴。
  宝莲说的没有错,程安雄瞧不上笨女人,眼角高的人也可以害羞的。
  “也可以这么说,我并不随便约会女孩子。除非……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她特别美丽,特别聪明。”
  世华都没听过那么动听的话。
  “微积分我是强来的,实在不那么行,物理也是半猜半砌的。”
  “我知道,所以我说你聪明。”
  “你教教找窍门儿,现在我只是混过关而已。”
  “窍门一点便通,通了便什么都容易。”程安雄问,“你真的爱念书?”
  “真的。”
  “好,以后你做功课可以找我。”
  “也教我打剑好吗?”世华兴致勃勃起来。
  “那我想比教你做功课难。”
  “茱莉也可以打啦!”
  “茱莉是个很强壮的女孩,你似乎纤弱一点了。”
  “我学过芭蕾舞。”
  “我学过打剑,但是我一步舞也不会跳。”
  “你看死我学不来!”
  “找个下午到体育馆来试试,也许你觉得打剑并不那么好玩。”
  “他们告诉我你去年拿了加州剑击比赛冠军,今年还参加吗?”
  “参加。不过史丹福大学有个左手的,我有点担心。”
  “左右手有什么不同?”
  “我是右手持剑的,一般人也是右手持剑的,练习对手也是右手的,跟个左手持剑的人比赛,我吃亏的。”
  “为什么?”
  “左手持剑的人常跟右手持剑的人练剑,摸惯了我们的门路。”程安雄解释给她听,“而我们右手持剑的大多数,难得找个左手的练习,一下子上阵比赛,方向不惯,虽然对方的技术未必好过我,但是怪怪的,令我看不准。”
  “那么你找个左手的人多练习好了。”世华提议。
  “我正是这么想,校队里左手的人不是没有,但技术不够好,听说史丹福那个蛮厉害的。”
  “不怕,你一定会赢的。”世华似乎已在观看著比赛。
  “要是你想我为你而赢,我想我便会赢。”程安雄说。
  “为我而赢吧!”
  在古堡的烛光下,世华更像个英雄要为她而凯旋的美人。
  安雄的两道剑眉,在世华的鼓励之下,似乎更飞扬了点,双眼的神采,更有自信。
  很快乐舒适的一晚。
  安雄令她有稳如泰山的安全感。
  每一个她所约会过的男孩子,都有令她不安的问题。
  只有安雄,一切都是没有令她忧虑的。
  有生以来,她第一次觉得没有压迫感。
  李颀给她刻骨铭心,备受患难煎熬的爱。
  法松给她个钻石樊笼。
  约瑟在对宝莲的忠诚与对她的暗恋中自我折磨。
  甚至光明磊落的朗尼,也要订下她的未来。
  阿祖天天陪著她,但是他被施维亚刺伤过的创口还在渗血。
  世华在这些男孩子交织著的网中,有著探险者的兴奋,她在左溜右溜,但没一个是歇脚处。
  安雄是特别的,他叫她星期一下课后到体育馆试剑,那太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