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葬 第十章 花开时节与谁来
电视观众总认为节目主持人认识名人是理所当然的。
名流王法松说跟乐知音一块儿长大,出奇的并不是观众,而是乐知音的同事。她哼都没哼过她跟王法松这么熟,同事们想都没想过她原来认识他。
王法松叹一句:
“啊,我们的童年!”
这令一向镇定的乐知音手足无措,情不自禁地失去了从容,一时间惊喜、感喟和低回的复杂神情,同时泼在那张如花的脸上。
女助理编导担心起来。
“知音怎么了?她处置不来。叫二号机取全景阔镜避过这尴尬场面吧。”
“一号机取知音脸部特写。”编导当机立断。
荧光幕上乐知音的情绪波动赤裸地呈现在观众眼前,不过她很快便把握了路线:
“王法松,你是个永远不会说谎的人,连小时的罪行都认了。”
“一号机取王法松脸部特写。”编导下令。
本来取好了全景阔镜的一号机马上取了王法松的脸部特写。
编导低声咒道:“我有三部拍摄机便好了,妈的!”
女助理编导对他心悦诚服,他反应真快,决定真对,阔镜太安全,她佩服他的胆识,虽然她也觉得实在需要多一部拍摄机拍两人阔镜。
王法松正直不阿的国字脸口,这时充满了人情味的一面,那是公众从未见过的一面。
王法松毫不忌讳地望著乐知音:
“我所给你看的脸貌,是世上没人看过的脸貌,而你也不需要维持你的公众形象,人不能活在公众形象中,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二号机摄影师机灵地把镜头稍一拉远,拍著他们两人的交流。
乐知音得到了王法松的讯号,心里很是激动:
“你屡次拒绝电视台的邀请,直至我那天冒著雨上你的办公室……”
“你是来叫我别接受访问的。”王法松的笑容是含蓄的:“你上来说对不起。”
工作人员再度诧异了起来,原来乐知音是去叫他别上自己的节目,他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乐知音强笑:
“我不想勉强你。”
“没有勉强,”王法松有种严肃而挚诚的特质:“从小一块长大的人,亦会各走各的路,没有什么对不起的,抉择不同而已。”
乐知音稍一低头:
“这跟我们刚才对过的稿不同,稿里没有这样的对话。”
抬头,她对他嫣然一笑。
法松最抗拒不了这个熟悉的笑容:
“没有要照背的稿最好了,那你便问我什么都可以。”
乐知音知道王法松是说一不二的,但她亦害怕法松忘了电视访问节目不是两人叙旧的场合,总得谈点普罗观众觉得及身的事。
“法松,让我问你,你赞成婚外情吗?”
王法松到底是大律师底子,没什么是他答不来的:
“人与人间的感情,是法律之外的事,我现在只能以个人身份回答你。我绝对不会有婚外情。”
乐知音心里砰然一声,有点失望:
“为什么?”
王法松看到她眼中的失望:
“不是为了什么原则,那是我的性格而已。我喜欢对妻子负责,对家庭负责。”
“全是责任?”知音聆听著。
“婚姻之中有爱情,也有责任。老实说,有哪个男人在婚后的某段时期,某种心境之下,不幻想婚外情?没一段婚姻,是完全满足对方的,没一段婚姻,是没有遗憾的。”
“我同意。”乐知音点著头。
“然而,人不能老在婚姻中找遗憾,而不重视美好的地方。”
对这个,乐知音没有同感。
“如果遗憾实在比美好多呢?”
法松说:
“美好是需要夫妇俩一同去创造的,而遗憾是只需要一方面去挖出来的。人生,谁没有遗憾?要是婚后还把婚前的个人遗憾上了婚姻的账,一味沉浸在追寻遗憾中,那便对配偶很不公平。”
“婚姻有公平的吗?”知音内心波涛起伏。
“有公平,我是指婚姻中的公平,其实是互相爱护,总不能只要求配偶爱护你,而你却只挑遗憾为借口,要对方像还债似的,把别人欠你的债还给你。”法松说。
“说得好。”知音望著他:“假如,假如,我不是说你或者我。假如,好,就当是我已结了婚,而我忘不了我以前的遗憾,没法对他公平,那么,我应该离开他吗?”
法松捺著内心的怜惜,设法静心思考:“假如,正如你说的假如。假如他不觉得不公平,假如他立定心肠爱你,那你便没有离开他的必要。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我只能说没有这个必要。”
乐知音道:
“人常常会做不必要的事。”
“我明白。人常常是自己心魔的囚犯。”法松语重心长的说:“可知道,你自己不能原谅自己的事,你的丈夫却可以原谅你。如果你不领情,便等于把他逼到不能原谅你的地步。”
“嗯,这话有点高深,可不可以说得容易明白点?”乐知音在搜索困扰了她很久的答案。
法松说:
“换而言之,你不能接受丈夫无条件的爱和宽恕,你还期望他能怎样?那有如个犯了罪而没人起诉的人,自己却畏罪潜逃,那么没有起诉、也从不打算起诉她的人,亦没法帮助她。”
“不逃便有办法帮助她了?”知音问。
“当然,人都逃跑了,不见了,从何帮助起?有心无力。”
“你不喜欢逃跑的人?”知音问。
“不是我不喜欢,而是不想她逃跑,不想失去她的人难过。”法松说不出违反他性情的话,虽然他隐约感到知音想听到的并非这些。
“但是,畏罪潜逃的人,有时是因为自知爱他的人帮不了她,她需要的不是他的帮助,而是另一个人的帮助,另一个人的爱护和理解。”知音道出心事。
法松微微颔首:
“另一个人可能存在的。假如她的需要是这样,也许另一个人正在张开爱护的手。”
知音心内又升起了亲近和感激之情:
“是的。很多女性都在找寻这双爱护的手。”
“那双爱护的手,不等于是婚外情。”法松希望她明白:“那可以是长久的情谊和友谊。”
知音点点头:
“那已经足够了。”
法松吁了口气:
“我不是爱情专家,在这方面,我绝对不是顾问。我只有一个讯息,一个像我这么简单的人的讯息:人间是有情谊的。”
知音说:
“可惜人在彷徨与害怕时,不敢相信人间是有这种情谊的。”
“没找寻过,怎知道没有?”法松说。
“找寻是需要勇气的,并非每个女子都有这个勇气。”知音告诉他。
“没碰壁便先怕碰壁,当然没有勇气。大多现代女性,嗯……”法松在找寻适当的字眼:“你们叫做女强人的,外强中干,外边支撑得好像十分独立,刀枪不入,其实内里缺乏真正的强,真正的勇气。愈聪明的女性,愈容易成为自己复杂个性的囚犯。”
知音想起朱祖创的妻子来,她不聪明也不强,她简单,反而找到真正的快乐,她不得不同意法松的话:“是的,外表的妇解没有用,反而造成了大多内伤的女人。”知音若有所悟:“最重要的,还是在内心解放自己。”
法松笑了:
“我莫名其妙地成了妇解顾问。”
知音也笑了:
“表面的妇解之路,也不是白走的。以前内外都不解,更加路不通行。”
法松点头:
“对,我同意。”
知音有感而道:
“对走过这迂回曲折的道路的女性,我不会说她们傻。我会对她们说:回顾,你们已尽所能了,我会拥抱每一个女性说,你努力过,你生存下来了。”
“你也走过这样的道路吗?”法松有足够的智慧去把这话题交给知音去完结。
“有,我走过,我也会拥抱过去的自己,你已尽所能了,你辛苦过了,可怜的孩子,如今,是从内心解放自己的时候了。”
法松笑道:
“我的儿时小友终于长大了!”
知音半嗔:
“要是你仍在乘我不觉时,点著了我手中握著的炮竹,烧得我很痛,我仍会哇哇大哭的。”
法松方方的嘴角有一丝温柔:
“那你便真的走过漫长的路,成熟了,度过了外表要强,痛极不哭的时期,肯哭了,回复想哭便哭的真我了。”
知音向著摄影机作结语:
“自由,就是你怎样处置已经发生在你身上的事。”
录影完毕了,法松轻轻吻了知音的脸颊。
要不是众目睽睽,知音真想伏在他身上哇哇大哭一场。
王法松走了,编导跑了下来对知音说:
“真的不可思议!王法松这形象严肃的人物,居然一点都不拘谨地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吻你的脸颊!”
“他是个很真的人。”知音实在感激他。
“喂,知音,怎么事前不露半点口风,说你们是……嗯……”
“青梅竹马!”女编导一向的尖锐。
“什么青梅竹马?一块儿玩大的而已。”知音不想引起太多猜测:“他是真性儿的。”
“我真喜欢王法松这个人。”女助理编导头一次毫无保留地称赞嘉宾。
“他太正气了!”女资料搜集员表示。
“都说你对李颀是死心眼的了!”女助理编导说:“对你来说,最好每辑都是访问李颀!”
李颀,李颀,知音的心被煎熬著,还是没收到他的回电。
“知音,追追孙朗尼吧,下一辑没人了!”编导一想起下周便恨不得死掉。
“他会再联络我的。”知音只想回家,连妆都没卸便匆匆离开电视台了。
女助理编导这几周来一直悄悄观察著,觉得有点不寻常。
平日录影完,知音往往爱跟大伙儿讨论一阵,谈笑一阵,这几周却一录影完便跑了。
其实除了她之外,所有工作人员都觉得乐知音这几周一反常态,每次录影完都像想逃避什么似的。
特别是王法松的一句:“你上来说对不起。”更耐人寻味。
知音为什么要对他说对不起?
她对不起他什么?
“从小一块长大的人,亦会各走各的路。”女助理编导思索著这句话。
“你发什么呆?”编导问她。
“王法松家里那么有钱,知音既与他一块长大,应是门当户对的了,难道是寄居他家吗?”女助理编导摇摇头:“不可能,知音有父有母的。”
“但知音相当节俭,不像是惯于锦衣美食的富家千金。”编导想起,大伙儿宵夜,她很少付钱。
她的衣著虽然大方得体,但并不是名牌,亦不是贵价衣服。
编导计算著,自己万多元一个月薪金,独身汉还应付得来,间中请请客都负担得起。
乐知音一万块钱做一辑,至少四万块一个月收入。
如果那个月有五个星期一,她便有五万块。
她亦是单身,除了父母,便没人需要养,为什么她那么节俭?
稍有名气的女艺员都开宝马、平治,而她却只买部小本田。
女助理编导亦在想:别说像乐知音那么美貌,连姿色平平的女艺员,都会找到男朋友给她们送名车什么的,怎么乐知音却没有?
她似乎连男朋友都没一个。
场务主任跟女艺员接触得多,除了场务工作外,他常要照顾艺员在录影时的工作情绪,做好做歹。
乐知音从来不哭,也不闹情绪,但直觉上,她是朵寂寞的芙蓉,观花人只是观众。
二十八岁,芙蓉盛开的年华,谁是她心目中的赏花人?
化妆师从未见过像知音那么五官分明的轮廓,不用打阴影什么的。她的皮肤细嫩光滑,是个九十分的美人。
她欠了十分什么?化妆师替无数女性化过妆。女人恋爱时,容光会特别焕发。
乐知音的美是无懈可击的,但他从未见过她有那种喜从心出的焕发容光,她只是看上去精神奕奕而已。
乐知音就像朵欠了最后一点雨露滋润的花,众人都不明白为什么。
知音落寞地回到独居小楼,她感激法松坦荡的情谊,亦伤感他说得十分清楚的,不会有婚外情。
当年视她为未来终身伴侣的他,今天只能给她友谊。
那双关怀的手虽在,但那不是她需要的。
每一个她从前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都成家了,不再属于她。
节目令他们与她重逢,但那只能带给她故人无恙的安慰而无其它。那是安慰吗?
那是安慰还是痛苦?
家中寂寂无声,没有电话留言亦没有传真。
百无聊赖,她在黑暗中浇著露台上的几盆花。
今年雨水充足,花开得很好。她想像著旧时人与妻子成双成对地看花。她呢?跟谁一起看?
她的指头抚著厚润的花瓣,再摸摸泥土。已够湿润了,根本用不著她浇水,那令她更添寂寥。
李颀的电话仍没有来,她厚颜地留下“小盛”的名字他都不回电。
“小盛”,那个他曾声声呼唤的名字。
法松说内心的解放,她做不到,她仍是在求救时期,她仍是心魔的囚犯。
露台下昏暗的街灯照出了丝丝细雨,突地她看见部计程车在大门嘎地停下,走出个高高的身影。
李颀?他终于来找她了?
再看,那人的走路和站立姿势都不像李颀。她的幻想太过分了。
正在冷冷清清间,门铃大大地吱吱响起来,吓了她一跳。
到门口防盗孔一看,那人站得太近,看不见脸孔,只见到胸前的领带。
“谁?”知音问。
“请问盛小姐在家吗?”很久很久以前似曾听过,不久之前又似曾听过的男声。
“请问谁找盛小姐?”乐知音在门内狐疑地问。
传来爽朗雄壮的声音:
“世华,是我,朗尼,不是打劫来的!”
她开了门,仰头一望,正是那六英尺二英才的孙朗尼,如故地笑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朗尼,你不是在美国吗?”她三十六小时前才收到他“改天联络”的传真,怎么忽地人在眼前了。
“我刚下机,反正机场离这儿不远,便干脆来看看你。”朗尼手中还提著公事包和一个小箱子,头上身上都沾了微微雨水。
“在机场懒得打电话了,不如下机便来,反正不是没吃过你的闭门羹。”朗尼自己找沙发坐下,神采飞扬,完全没有旅人的倦态。
她惊叹朗尼的耐老,三十一岁的他几乎跟十年前的他一模一样。
“朗尼,你不老的!”她边说边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孔。
“是吗?我没空照镜子。”朗尼摸摸下巴:“十多小时没刮胡子,下巴像个刷子一样。”
“幸好我在家,不然……”
“世华,要是我今夜不来,明天一回办公室,可能忙得忘掉给你打电话了。”
“朗尼,谢谢你来看我,只是太料不到了。”
“我一向没什么教养的,不懂得应先做什么,只知道下机不来,便好多天都来不了。”
“朗尼,老同学,别客气,要喝点什么?”
“清水。”朗尼说。
“奶茶、咖啡,我都会弄。”
“清水便行。”
“朗尼,你的生活这么健康!”
“噢,我早睡早起,生活很简单。”朗尼在灯下的笑容仍是充满阳光的:“现在十一时多,过了我的睡觉时间啦。”
“怪不得你跟在学校时一模一样,男人不老,真讨厌。”
“世华。”朗尼细看著她:“你的样子倒跟在校园时不同了。”
世华吃惊地退在灯光稍暗处:“我知道我老了。”
“不,不,我老是不懂得怎么跟女人说话。”朗尼带点歉意:“你当然不会仍像十八岁……”
“孙朗尼,我禁止你再说话,我替你拿杯水去。”
“别禁止我说话。我不是说你老。是老了一点,不过,我的意思是,更好看了,不再像小女孩,有女人味道了。”
“我以前没有女人味道么?”盛世华不晓得好气还好笑。
“以前没把你看清楚。”朗尼说:“我那时不打算追阶级比我高那些女生,没能力,看什么。”
“那你又来挂号?”世华有点不甘心。
“挂号,呀,是,你提过两次了,我不大自量吧?”
“神经病!你那时信心十足。”
“开玩笑的时候,当然信心十足。”朗尼仍有著大男孩似的调皮笑脸。
“开玩笑!”盛世华想不到这句令她记住有过孙朗尼这个人的话,原来是个玩笑。
又是另一个失望。
“现在我一样不敢追你,当我说过的是开玩笑好了。”
盛世华憋著一肚子气,坐著作不了声。
“不高兴了?我应该说什么你才高兴?”孙朗尼翻翻公事包:“我忘了去看女孩子应带点礼物。”
“不用客气。”世华没心情了。
“你不高兴什么嘛!”孙朗尼说:“我没依诺言在那天下午三时给你打长途电话,但是我今晚一下机便来看你,可以算做补偿了吧?”
“补偿你的时间表?孙朗尼,你无可救药!”
“那么我应该怎么做?叫秘书订束花给你?女人是不是喜欢收花的?”朗尼做生意精明,对女人却似是一窍不通。
“你没送过花给女孩子?”世华不大相信。
“要多少钱才能送束像样的花都不知道。好像很贵吧?”朗尼在想价钱:“我只记得叫秘书送过公司开张的花篮和送殡的花圈,没送过花给活著的女人。”
朗尼有他独特的幽默,令世华恼完又笑,笑完却捉摸不著他到底在想什么。
每个男人都说自己是简单的人,除了程安邦之外。
在大学的时候,孙朗尼跟程安雄的交情不错,她不晓得安雄有没有跟朗尼提起过她。
多半没有吧,安雄不是个爱找人说心事的人。
朗尼见过安雄的弟弟安邦吗?她在朗尼的脸孔上,看不出蛛丝马迹。
朗尼并不简单的,她想。
朗尼在短短十多年内有这样的成就,他是朝著目标迈进的。
朗尼的清水喝完了,欠身站起来:
“世华,我困了,走啦。总算看过你了。”
世华的寂寞,令她见到旧友如逢旧日,不愿意让他走。他只不过坐下了十分钟。
“困了?才十一时多。”世华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再替他倒杯清水:“外边还有雨,待会再走吧,别一下机便淋湿了,近来大雨连绵,很多人感冒,你不想一下机便生病吧?”
“我没那么娇生惯养,淋不病的。”朗尼说:“除非你坚持借把旧伞给我。”
“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好了。”世华想,能在车子里聊聊天也好,反正她还未有睡意。
朗尼摇头摆手:
“你开车?我一时还不想死,我叫计程车好了。”
“我有了很多年驾驶执照。”世华嗔道:“不信给你看!”
“执照不用看,你撞死过多少人的纪录我倒想看。”朗尼仍站著。
世华好气又好笑:
“我还想收你的花,没打算撞死你。你得把性命留下,尝尝头一次送花给活著的女人的滋味。”
“有什么滋味?收花的又不是我。”
“朗尼!”世华双手叉著腰:“你不想送便别送了!”
朗尼看她双手一叉,腰还是那么细,仅堪一握。
“想不到女人生过孩子腰还可以那么细。”朗尼从她的纤腰看到美腿:“还有,腿还那么好。”
孙朗尼真的不懂跟女人说话的。
“孙朗尼,你不肯哄女人的,是不是?”
“世华,时辰未到,未有这个需要。需要时,你做我的老师,你来教我。”朗尼终于再度坐下。
世华的心仍然忧郁,朗尼既这么说,便不像有打算追求她的意思了。
“我知道你懂的,你恋爱经验丰富。”朗尼在思索著:“你那句什么‘瘦郎未老,何事伤心早’把阿祖弄得神魂癫倒。”
“孙朗尼,你全忘掉你的中文了?”世华嚷道:“是‘瘐郎未老’,不是瘦郎,那是纳兰性德的词。”
“庚郎瘦郎,对我来说都是一样,我不会解。”朗尼说:“都告诉你我是不解风情的了,将来娶不著老婆啦!”
“有见阿祖吗?上周一他和太太上了我的节目。”世华说。
“没见很久了,都十年啦。”朗尼回想:“他娶了谁?显然不是你。难道施维亚复活?”
世华记得,朗尼是第一个把报纸连著夹报架跑到校园草地上告诉她施维亚的死讯的。
“对不起,我不应开施维亚的玩笑,阿祖好吗?”
“很好。终于,他快乐了。”世华带著自怜的心情向朗尼报导好消息。
“当年施维亚四处勾搭男生,阿祖受伤得像死了一样。后来,你入学了,把他弄得活起来了,兴奋得他,迫不及待的把那什么瘦郎未老给我看。”
“是‘瘐郎’,不是‘瘦郎’。”盛世华重申。
郎尼又笑出他的大板牙,他像头六英尺二英寸的可爱大白兔儿:
“他那时,真是整个心向著你呢,忽地你又跟程安雄好了起来。阿祖真倒霉,没人好想,惟有想施维亚了。”
“郎尼,我是不能代替施维亚在阿祖心中的位置的。”世华说。
“盛大小姐,别替自己的花心打圆场,你在校园拍过多少拖,我一一记得清楚。”
盛世华清算他:
“你,孙朗尼,是惟一没跟我约会的男生。”
朗尼摇著头:
“那时不敢,现在也不敢,你的男朋友大多了,我这辈子,只有一个女朋友。”
“呀,那混血儿,她怎么了?”世华约略记得。
“当时我们是同年,她急于嫁,我没钱娶,那便不了了之。”朗尼似乎半点唏嘘都没有。
“她怎么了?”世华问。
“几年前我到美国开会,碰到了她。胖了三十磅,看上去比我要老十年。”朗尼说。
世华从他的话中察不出他的内心,朗尼是个把自己包藏得很紧密的人,世华的直觉如是。
世华脑海中渐渐浮现起那混血女孩的模样,她本来就是丰满的。
随著脸孔的浮现,世华连跟她交谈过的几句话都记起来了,还有她的名字丹娜。
她告诉朗尼:
“丹娜很爱你的。”
朗尼没作声。
世华看他的样子,他绝对不打算作声。
他亦没再问世华和安雄离婚的事。
朗尼喝了口清水,挽起公事包:
“我会寄点书给你看,妇解的书。”
寄?他没空再见她了?
上不上她的节目,他提都没提。
“朗尼,有空来录影吗?”世华不得不提:“我知道你是大忙人,我们可以迁就你的时间。”
“世华,都说过没什么好访问的了,我只是个普通的、平凡的人。”
“朗尼,名单可不是我提出的,是电视台提出的。”
“他们翻电话本子乱抽的?不然怎会选中我?”
“你是客气还是不肯?”盛世华单刀直入。
“两样都不是。电视台节目关我什么事!”朗尼说:“有空请到我公司逛逛,让我的秘书和同事们一睹乐知音的风采。我不是名人,你才是。”
“我但愿只做个家庭主妇,不做事业女性。”
“你命中注定要出名。在学校里,谁不认识盛世华?在香港,谁不认识乐知音!”郎尼似乎觉得她的成就比他大似的:“我不想拉著你的裙尾走路。”
盛世华知道他不会了解出名并非她需要的。至少暂时他不会明白。
“太多公子哥儿等著你访问,那么他们便有机会结识你,约会你。”这是朗尼的理解。
世华双臂抱在胸前,没留意那令她的胸脯更为突出。
“倒过来做行不行?朗尼,你已经认识了我十几年,你不用借访问的机会结识我,你亦不打算约会我,那么,到老同学的节目聊聊天,不是挺自在舒服吗?”
灯下的她是诱人的,朗尼终于无法辩驳:“好了,好了,盛小姐,你这人是不肯放弃的。”
“你不也是吗?”盛世华语意充满赞许。
“我是迫不得已,没你那么风流快活。我做的是苦工来的。”朗尼想起自己的疲倦。
“好好地搁起双腿休息一会,我替你叫部计程车。”世华挪过一把椅子,把朗尼长长的腿搁在上面。
刚想拨电话叫车子,电话却响了:
“小盛。”
李颀的声音,世华浑身麻了一阵。
“啊……”
“我就在下面,车子泊好了,现在就上来。”
世华还没来得及答话,李颀已收了线。
不到三十秒,门铃便响了。
世华一开门,李颀便拥著她吻了双颊。抬头一看,双眼正对著个双腿舒舒服服地搁在世华椅子上的男人。
盛世华并不觉得尴尬,反正朗尼只是个老同学。
她给他们介绍了。
朗尼再不看电影,也无法不认得风靡了女性十年的天王巨星李颀。
朗尼跟李颀握过手,说了声:“幸会。”便告辞了。
“朗尼,外边仍有微微细雨,我还没给你叫计程车,等等。”世华让李颀自己坐下,挂电话召计程车。
“三分钟,三六五○。”世华告诉朗尼。
“那我得下去了。晚安!”朗尼扬扬手便往大门走。
“别忙,在露台上看见车子到再下去也不迟,早下去干淋雨。”世华边说边去露台望了一阵:“计程车拐进来了。朗尼,什么时候录影?”
“明儿给你电话。”朗尼说:“不晓得秘书给我安排了什么。晚安。”
才关上大门,李颀便一手搂著盛世华的纤腰,狠狠地吻著她的双唇。
“约人上电视台要这么夜半三更的招呼?”李颀的妒意蓄在眼里。
“孙朗尼是我在加省理工的同学。”世华解释。
“他蛮好看啊。”李颀双眼怔怔看著朗尼坐过的沙发和搁过长腿的椅子。
“孙朗尼?他一向好看的。他自己不相信而已。”世华设法描绘他的性格。
“那你便努力令他相信了?”李颀妒意未消。
盛世华轻笑:
“他只相信他相信的,我无谓浪费口舌。”
“你的口舌,只属于我。”李颀再度深深吻了她。
盛世华从他的怀抱中挣扎出来。
“而你的呢?属于多少个女人?你晓得我找了你多少天?”
“对不起。我好几天没睡了。”李颀摊在她的大沙发上。
“不吃饭,不跟任何人说话?念足这么些天对白?”世华心中有气。
“我站在你家门前让倾盆大雨照头淋上五、六、七、八个小时你不心疼,那家伙才让那些微雨洒了几点你便心疼了?”
“人家刚下机便来看我,难道把人家赶出去淋雨吗?”
“噢,原来连约都不用约,一下机便上你家!”李颀真的打翻醋坛了,加上又连日赶戏没休息,更加敏感起来。
世华不晓得如何解说,孙朗尼的确是不宣而至的。要是解说前因后果,别说李颀累,她都累了。
她跑到睡房,把熨焦了的裙子拿出来:“李颀先生的痕迹。”
李颀认得那是她访问他那天所穿的粉蓝色裙子。
那个属于他俩的粉蓝,十六岁的盛世华那校服旗袍的粉蓝。
“小盛,”李颀温柔地把它放在腕上:“我知道的,你特别为我穿上这个颜色。”
世华好委屈。
“等你的电话,等得我坐立不安,一口气熨了整柜子衣服,偏就把这裙子熨焦了。”
“别把裙子丢掉!”李颀把她连裙子抱进睡房:“把裙子永远挂著,留下一点点我在你的衣柜里。”
两人滚在床上,世华枕在李颀的右胳膊弯上,世华侧著身,一手搭著他的胸膛,一腿缩起来压在他的大腿上面。
李颀轻叹著:
“小盛,小盛,你这样儿,好像很小很小似的。”世华喜欢这样搂著他,从十六岁到如今都一样。
她仰首吻吻他的脖子,李颀实在太累了,在几个天使般的轻吻之后,不觉沉沉睡去。
盛世华动都不敢动,怕惊醒了他。
看他累成那样子,她的怒气全化作一片柔情。
她享受让他的长臂像娃娃般搂著,干脆和衣睡去了。
淫雨霏霏的天气,令清晨看上去不像翌日已至,灰灰的天,丝丝的雨,其间有种永恒。
盛世华睁开眼睛的时候,床头小几上的时钟长短针恰好笔直成一线,清晨六时,李颀仍是沉沉的睡著。
盛肚华开始感到浑身衣服的束缚,轻手轻脚的把一切脱掉了,拉上薄毛毡,盖著自己赤裸的身躯和李颀。
和衣而睡的李颀迷糊中感到闷热,频频掀掉毡子,终于让一胸一背的汗腌醒了。
“好热。”他半醒半不醒地喃喃地说。一转身,左手触著软绵绵凉渗渗的乳房,他熟悉的乳房。
半垂著他那双深邃的眼睛,吻了世华雪白的额角,抚著妙滑不留手的皮肤:
“怎么你的身子这么凉?”
世华只顾依偎著他暖烘烘的身体。
李颀把衣服一件一件地扯了下来:“好舒服。很久没睡得那么舒服了。”
“还早呢,你才睡了那么的六个小时,快给我多睡一会。”世华拿毛巾替他揩干了汗。
“唔,好舒服。”李颀把身体压在她身上:“今天不起来了。”
他把它放在她体内,十年前的今天,今天前的十年,他的小盛仍是一样的。
李颀对她的记忆,都是汗和雨。
“小盛,今天我们一同死去。”
“是的,今天我们一同死去,那我们便不再有忧虑了。谁说只有今生呢,只有今天,只有今天。”
盛世华又想起坐在车子里面,走那走不完的隧道。走不完,便向前退后,走和不走都一样。此刻就是永远,永远就是此刻,没有分别的。
“小盛,你累了。”李颀怜爱地疼著她。
“不,我今天不累。”
“小盛,我不是说今天,这些年来,你累了,休息些儿,在我怀中。”李颀紧紧地抱著她了,不忍告诉她下午两点他便有个拍片通告。
他给了她一切,他要她无忧。
没有肌肤相亲的十年,似乎没存在过,她是他的家。
虽然她真正的家破落了,但那令他觉得两人间的距离和障碍都消失了。
不,是障碍消失了,他跟她从来没有距离。
他甚至不介意她嫁过给程安雄。那只是一个名字,他从未见过他。
他相信小盛的孩子是他的,她从始至终都是他的。
盛世华此刻有寄他篱下的感觉,她不要再想了,她只要今天。
以她这样聪颖的一个女子,怎会不知道李颀没可能从今后直到永远,什么都不用管,只顾著跟她在床上缠绵?
她觉得自己厚颜了。要是昨夜李颀不来,她也许会渴望孙朗尼跟她做同一样的事,她寂寞得太久了。
李颀的出现,拯救了她。
李颀哪里猜得著她心内的潮汐?他只记得杜鹃花棚下那结著两根小辫子的姑娘,一双明净的眸子带著含苞待放的小嘴仰视著他。
“小盛,假如此刻你死了,你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都是我的,是不是!”
盛世华把他压在身上的躯体抱得紧贴,一手圈著他的脖子,不让他看见说谎者从眼角流到云鬓的泪。
她的第一次不是李颀的,那是安邦的,但李颀是个寻梦者,即使她说真话,他都不会相信。
为了完成他的梦,她只好让他相信他想像中的真相。
假如有一天李颀不再爱她,她相信世上没有比他更信任她、更不怀疑她对他的爱的人了。
在李颀的身躯下想起安邦,她感到罪过。然而在李颀的身躯下不念及安邦,她亦感到罪过。
“小盛,”李颀梦幻般地说:“想不到,今天是我们相识以来什么都不用顾忌的一天。”
盛世华双眼一闭,眼泪湿了鬓角,流在李颀的指头上。
李颀亦流泪了,他把脸孔贴在她的脸颊上:“今天我们都很快乐,太快乐了。”
“是。”盛世华勉强地应著。
“小盛,在我心中,你没嫁过人,你仍是我贞洁的小女孩。”
“李颀,我不是。”
“你是。我看不见其他的男人。我会妒忌,但是一抱著你赤裸的躯体,我便知道我其实不用妒忌。”
盛世华转了个身,俯伏在床上。
李颀按摩著她的背。
每看见她背脊中间那条深坑,他便意乱情迷。
“你连屁股都有两个酒涡。”李颀两根拇指按著她臀部对上两个微微凹下去的漩涡。
盛世华的前面跟后面都一样令他陶醉。
她享受著他强有力的按摩。
“李颀,你壮健多了。”她想起初相识时瘦弱无神的他。
盛世华转过身来:
“别动,让我看看你。”
李颀的骨架本来就大,如今壮实了,胸膛肩膊更见雄伟,腰却收得结结实实的,只有肌肉,没有松垂的脂肪。
随著岁月的成长,他那上扬的双眉更加飞扬,挺直的鼻子添了气势,方方的下巴那道凹痕,凑成了个眉目如画的脸孔,简直像母亲的好莱坞偶像格利·哥烈柏。
八分正气凛然,两分邪气,确确实实的,不再是脚步飘浮的玉树临风哥儿。
李颀从来不怕人看的,他的一双眼睛,从来不避人,永远像只看著你一个。她明自为什么他那么受女影迷欢迎。
“李颀你不能死,你一死,不晓得有多少女影迷要殉情了。”
“我只要你一个为我而殉情。不,小盛,我怎舍得让你为我而殉情呢?只要你肯为我而活下去,心里追思著我,此生我便无憾了。”
李颀的要求是那么的小,同时又是那么的大。
他永远是她不胜负荷的。当一个人付给你太多时,你承担得起吗?世华问自己。
然而除了他,还有谁会给她那么多,年年岁岁,岁岁年年的永不言悔?
“吃午饭吗?”世华问:“我去弄点简单的。”
李颀一看时钟,一时十五分了,他不想吃,他只想跟小盛多躺一会儿。
盛世华亦看了时钟一眼,因为她瞥见李颀偷看过时钟一眼之后,便马上决定了不吃饭。
“别告诉我你要走了。”她说。
“我有个两点钟的通告。”
“来,”世华知音解语:“别拖著一身大汗去拍戏,洗个莲蓬浴去。”
李颀把她拦腰一揽:“一块儿去。”
浴罢,李颀匆匆刮了胡子,盛世华用庄生啤啤爽身粉把他弄得香香洁洁的,替他穿回衣服。
“一得空便找你,不许恼!”李颀把她扯进电梯,直吻她吻到电梯门在地下开了。
盛世华按著电梯门的开门钮,目送他上了车子,有种妻子送丈夫上班的幸福感觉。
毛毛雨中,有个大男孩捧著个花篮进来,看见盛世华,显然认得她:“乐小姐,这是送你的花。”
“谢谢,我自己拿上去便行。”她口袋里刚好有一百块钱,顺手掏了出来给大男孩作打赏。在电梯里她已急不及待地拆了信封:
“给世华,朗尼。”
花儿沾了细雨,更加娇艳。朗尼果真是个守信人。
替花店送货的大男孩满心欢喜,他不但见到了这两年来声名大噪的电视名人乐知音,他还可以回去告诉朋友,他亲眼见过不施脂粉的乐知音。
她本人比上镜还漂亮,对他又那么和气,半点架子都没有,何况,她还向他说谢谢,那么的亲切有礼。
至于那一百块钱打赏,他当然用得著,但什么都比不上她的和蔼笑容。
他奇怪的是,为什么客人订的不是名贵的兰花,或者长梗玫瑰,而是闲人不屑一顾的鸡冠花。
那是粗贱之物,怎么乐知音好像见到老朋友似的,珍而重之地把那花篮抱在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