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禁忌
来自女性百科
- 1、青黴素:可破壞胎兒紅細胞,引起嚴重黃疸,使胎兒死亡。
- 2、鏈黴素:引起先天性耳聾,骨骼髮育畸形。
- 3、四環素:致牙釉質形成不全,骨骼、心臟畸形,先天性白內障,肢體短小或缺損(如缺四指),新生兒溶血性黃疸,最嚴重者可出現腦核性黃疸甚至死亡。
- 4、土黴素、強力黴素:使胎兒短肢畸形。
- 5、氯黴素:致新生兒血液循環障礙、呼吸功能不全、髮紺、腹脹(即「灰嬰綜合症」)。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兒血小板減少症、再生障礙性貧血或胎兒死亡。
- 6、卡拉黴素:致耳聾。
- 7、紅黴素:致先天性白內障、四肢畸形等。
- 8、慶大黴素:造成胎兒耳損傷,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腎。
- 9、磺胺類藥物(以長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劑為主):致高膽紅素血症、腦核性黃疸、畸形。
- 10、度冷丁:致新生兒窒息。
- 11、嗎啡、安儂痛:抑制新生兒呼吸,使新生兒呈戒斷樣抑制狀態,如在分娩前一周服用,可致新生兒痙攣、興奮和尖銳的哭聲。
- 12、阿司匹林:致胎兒小、畸形,引起新生兒凝血□原減少數派而出血及肝臟的解毒功能障礙。
- 13、非那西汀和撲熱息痛:引起新生兒高鐵血紅蛋白血症。
- 14、消炎痛:引起黃疸和再生障礙性貧血。
- 15、巴比妥類:致胎兒心臟先天性畸形、面及手髮育遲緩、兔唇、顎裂。
- 16、撲癇酮:可胎兒指趾畸形,妊娠後期服用可致胎兒髮生窒息、出血及腦損傷。
- 17、安眠酮:致畸形。
- 18、安定、安寧、利眠寧、導眠能:可致胎兒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 19、苯丙酸諾龍:引起顎裂。
- 20、胰島素:引起流產、早產、死產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 21、黃體酮:使女胎男性化。
- 22、可的松和強的松:致胎兒唇裂、顎裂。可的松還可致胎兒無腦、早產、早死。
- 23、孕酮、睪丸酮:引起胎兒外生殖器畸形。
- 24、維生素D:大量服用,可致胎兒高鈣血症和智能髮育遲緩。
- 25、維生素K:大量服用,可引起高膽紅素血症、核黃疸。
- 27、多種維生素:如果在妊娠頭三個月內服用,嬰兒患難與共神經系統缺陷症的危險性高達60%。
- 28、丙□秦:致胎兒四肢畸形。
- 29、抗瘧藥奎寧、氯化奎林、乙胺嘧啶:能致腦積水、腦膜膨出、顎裂、腎停止髮育或畸形、視網膜損傷。
- 30、撲爾敏、敏可靜、安其敏、苯海拉明、乘暈寧等抗過敏藥:除有潛在的致顎裂、唇裂、缺肢作用外,還可使肝中毒及腦損傷,抑制新生兒呼吸。
- 31、氟尿嘧啶、環磷□胺:可使胎兒四肢、上顎、外鼻、泌尿道畸形,以及死亡。
- 32、氨基喋呤:致胎兒無腦、腦積水、腦膜膨出、唇裂、顎裂或四肢畸形。
- 33、羥基尿和白消安:致胎兒多髮性畸形。
- 34、白血寧: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無腦。
- 35、6-巰基嘌呤、丙酸睪丸酮、L-門冬□胺□:致胎兒畸形。
- 36、苯丁酸氮芥:能引起腎、輸尿管缺損。
- 37、塞替□、5-氟硫尿嘧啶、絲裂黴素C、秋水仙鹼;致胎兒死亡。如果是在妊娠第16周後使用這些抗腫瘤藥物是比較安全的。
- 38、雙香豆素類藥物:可致胎兒皮膚出血斑、腦障礙、胎盤早剝、骨和顏面畸形、智力低下或死亡。
- 39、華法令:致鼻骨髮育異常、畸形。
- 40、甲苯磺丁尿(甲糖寧、甲磺丁尿、D860):引起流產、早產,具有催畸作用。
- 41、丙硫氧嘧啶、甲硫氧嘧啶、他巴唑、甲亢平、碘化鉀:致甲狀腺機能低下症、呆小病、骨化延遲、尿道下裂。
- 42、雙氫克尿塞或環戊氯塞秦:可引起新生兒血小板減少症。
- 43、利血平:引起新生兒中毒,出現鼻塞、呼吸道阻塞、甚至因缺氧而死亡。
- 44、咖啡因:引起唇顎裂。
- 45、乙醚:大量持續使用,可致胎兒死亡。
- 46、一切含砷藥物:均致胎兒死亡。
- 47、多粘菌素E、B及萬古黴素:服用時間過長,使孕婦髮生急性腎功能衰竭,使孩子在出生後的3年裡易患神經——肌肉阻滯、運動失調、眩暈、驚厥及口周感覺異常。萬古黴素還可致嬰兒暫時或永久性耳聾。
- 48、利福平:致胎兒畸形。
- 49、抗真菌類藥物兩性黴素B、灰黃黴素、制黴菌素、克霉唑:對孕婦的神經系統、造血系統、肝腎功能有嚴重不良反應。灰黃黴素還導致流產和畸胎。
- 50、氨苯蝶啶(三氨蝶呤):對孕產婦有肝損害、改變血象。
- 51、氯塞酮:對胎兒的不良影響。
- 52、速尿靈:對孕婦和產婦產生噁心嘔吐、腹瀉、藥疹、瘙癢、視力模糊、體位性低血壓甚至水與電解質紊亂。
- 53、利尿酸:可引起暫時性聽力減退,有時可髮展為永久性耳聾。
- 54、其他:酒精中毒孕婦娩出的新生兒可呈戒斷樣抑制狀態;酒精可致胎兒多髮性畸形。使用避孕藥者應在徹底停藥半年以後再孕,方可避免因用藥不當而引起的畸形或癡呆兒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