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女性非暴力的抗爭方式”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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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7日 (二) 07:56的最新版本
這些事我原本都沒有太多的感覺,因為我們彼此曾經有過的情素有過的機會,都已經在各有各的婚姻家庭後成為前塵往事。 直到那一天,她生產後我們幾個同事去探望她。當她虛弱的身影映入眼簾,當她凝視著那熟睡中的新生兒,我忽然有一陣強烈的椎心之痛。 我忽然感覺,那個孩子應該是我的血脈,那在旁邊照她虛弱身體的男人,應該是我,那每一個晚跟她同床共眠的男人應該是我。 回家後,我有了一個決定,我要用辦公室戀情佔有她。把我曾經對她有過的愛意,放大為一種強烈的行動,用嫉妒催化自己的勇氣,大膽對她告白,給自己半年的時間,熱烈的追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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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大家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好,既然如此,那麼女人為什麼不乾脆和男人扯平?叛變吧!但是問題遠比這複雜多了。女人不願對男性(或是社會)採取暴力的報復手段,是因為這種做法有違她們最基本的價值觀。
就我們所見,大多數女性都不願用男性的方法回擊(雖然她們做得到,例如對對方採取冷漠而疏遠的態度、不熱中於傾聽和諒解,或者是在較廣大的層面上,採取激進的手段來影響政府的政策等等),大多數人認為對男性風格還擊、壓倒他們是不道德的。她們寧可固守在非暴力的抵抗基礎上,認為這樣才能贏得他人的尊敬。然而,有些人不承認女性的實力,反而譏諷女性不夠聰明,因為女性笨得不敢抗爭、為自己開路。他們說女人保持「和平」,是因為她們膽小或是被「洗腦」了而不敢還擊。但是如我們所見,女性在言論上還擊,為自己挺身而出,而且以拒絕令人不滿的性關係作為還擊的案例正在增加:在美國,90%的離婚是由女性提出或是堅持的,這個數字相當高。
是不是因為女性從小就學會不要與人抗爭,所以這成了女性的基本價值觀?還是因為女性相信這種價值觀?這種價值觀是誰教的呢?是社會結構這樣教導她們,好減弱她們的實力,還是由她們的母親、祖母、阿姨、嬸嬸等女性長輩傳承下來的歷史傳統?這是文獻中尚未多加著墨的有趣問題。在過去10或20年中,女性已設法採用新的價值觀,像有部分女性嘗試過無性愛及愛情的生活,壓抑自己的情感,並尋求家庭以外的工作。近年來,女性全心堅信的價值觀,似乎是在追求獨立,意思是:擁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能夠表達自己的意見、能夠徹底保有個人的權利,而不只是附屬於男人。但是女性似乎堅持不願抗拒男性文化,不願在生活中保留心中的愛。然而,當她們所愛的男性加入生活時,她們又傾向把照顧和熱忱,轉移到工作或朋友身上——這些照顧和熱忱,一度曾是專為文化和家庭而生的。
男性不應害怕女性發怒,畢竟不平則鳴是個人的權力,如果我們能夠把問題講清楚,就能好好地想一想:要用什麼策略來改變情況。如果男性對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的問題,或是性關係中的問題視而不見,把這些當做是「女人的問題」轉身不理,而非設法改善這種情況,只會使問題惡化。這就是第二章中大多數人所描述的現象:女性把問題提出來,而男性保持緘默,希望問題會自動消失;而這只會令女性更生氣、問題更惡化。我們可以說,所謂女性的本質是消極的說法,正足以顯示女性之憤怒——她們的憤怒轉錯了方向(變成朝著自身而來),但是這股怒氣有可能轉變成社會的積極力量。根據蘇拉密斯·費爾史東(Shulamith Firestone)的「性的邏輯辯證」(The Dialectic Sex),弗洛伊德在本世紀初對女性本質的解釋曲解了當時的女性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