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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以嗜酸粒细胞、肥大细胞浸润为主的气道慢性炎症。对易感者此类炎症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广泛的可逆性气道阻塞症状。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性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其气道具有对刺激物的高反应性。约20%患者有家族史。本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半数以上在12岁以前发病。 '''临床表现''' 1.部分患者有[[过敏]]史或季节性发作史。2.突然发病,呼气性呼吸困难伴喘鸣音。3.双肺弥漫性哮鸣音,有感染者可闻湿性罗音。4.哮喘严重发作持续24小时或以上,经一般治疗不缓解者,称哮喘持续状态。 '''诊断依据''' 1.反复发作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病毒感染、运动或某些刺激有关。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并排除可引起喘息或呼吸困难的其他疾病。 '''治疗原则''' 1.消除病因。2.控制急性发作。3.巩固治疗,防止复发。 '''用药原则''' 1.轻度发作者选用β激动剂(舒喘灵等)及茶碱类口服或吸入。2.中度发作者须加用糖皮质激素吸入或口服。3.重度发作(哮喘持续状态)须应用糖皮质激素静注,静滴继而口服;氨茶碱静注,继而滴注;β2肾上腺受体激动剂吸入或静滴;补足液体;纠正酸碱平衡;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或机械通气。4.缓解期患者推荐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以预防或减轻发作,也可选用脱敏治疗。 '''辅助检查''' 1.对轻、中型支气管哮喘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2.对症状不典型或合并感染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疗效评价''' 1.治愈:哮喘症状完全缓解,即使偶有轻度发作不需用药即可缓解。2.好转:哮喘发作较前明显减轻,但仍须用糖皮质激素或支气管舒张剂,但只需既往用量的1/3;哮喘症状有所减轻,仍须用糖皮质激素或(和)支气管舒张剂,用药剂量不少于原来的1/2。3.未愈:临床症状无改善或反而加重。 '''专家提示'''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支气管疾病,多数患者经系统治疗可有效控制病情,并能正常生活。由于哮喘是一种气道慢性炎症,因而单独使用支气管舒张药物治疗是不全面的,对于中、重度哮喘甚至有害,必须联合应用抗炎药物。目前较肯定的抗炎药是糖皮质激素和色甘酸二钠,为避免全身副作用,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已为抗炎主要手段。哮喘持续状态属临床重危状态,可发生猝死,除应用药物治疗外,若病情恶化应及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改善通气和血气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分類:疾病]] [[分類:呼吸系统疾病]] [[分類:耳鼻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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